8.“词”的今昔
“字”和“句”都讲过了,再来谈谈“词”。古时候所谓“词”是虚字的意思。用做语言单位的名称,好象是从章士钊的《中等国文典》(1907)开始。这本书里只说“泛论之则为字而以文法规定之则为词”,可是没有说出怎么个规定法。几十年来,语法学家一直在寻找这个规定法还没找着。现在比较通行的标准是:(1)“可以独立运用”,用来区别词和不成为词的语素;(2)“不能扩展”,也就是中间不能插入别的成分,用来区别词和词组。这两条标准运用起来都遇到一些问题。“独立运用”可以有各种解释,一般理解为包括两种情形:(a)能单独说的是词,例如“三”;(b)把上一类提开之后剩下的,虽然不能单独说,也算是词,例如“个”。这样,“三个”就是两个词。可是按这个标准,“电”和“灯”都能单独说,“电灯”是两个词;“电影”里把“电”提开,剩下“影”也得算一个词。为了防止得出这样的结论才又有“不能扩展”的标准。“电灯”和“电影”都不能扩展,所以都只是一个词。可是这样一来,又得承认“人民公社”、“无机化学”等等都不是词组而只是词,这显然是不行的。
“词”在欧洲语言里是现成的,语言学家的任务是从词分析语素。他们遇到的是reduce(缩减),deduce
(推断),produce(生产)这些词里有两个语素还是只有一个语素的问题。汉语恰好相反,现成的是“字”,语言学家的课题是研究哪些字群是词,哪些是词组。汉语里的“词”之所以不容易归纳出一个令人满意的定义,就是因为本来没有这样一种现成的东西。其实啊,讲汉语语法也不一定非有“词”不可。那么为什么还一定要设法把它规定下来呢?原来“词”有两面,它既是语法结构的单位,又是组成语法的单位,这两方面不是永远一致,而是有时候要闹矛盾的。讲汉语语法,也许“词”不是绝对必要,可是从语汇的角度看,现代汉语的语汇显然不能再以字为单位。用汉字写汉语,这个问题还不十分显露;如果改用拼音文字,这个问题就非常突出了。所以汉语里的“词”的问题还是得解决,可是只有把它当作主要是语汇问题来处理,而不专门在语法特征上打主意,这才有比较容易解决的希望。
9.汉语语法的特点
现在来谈谈语句结构,也就是语法问题。一提到语法,有些读者马上会想到名词、动词、形容词,主语、谓语、宾语,等等等等,五花八门的名堂,有的甚至立刻头疼起来。
因此我今天下决心不把这些名堂搬出来;要是无意之中漏出一两个来,还请原谅,反正可以“望文生义”,大致不离。至于另外有些读者对这些术语特别感兴趣,那么,讲语法的书有的是。
语法这东西,有人说是汉语没有。当我还是一个中学生的时候,不知道从哪儿听来这种高论,就在作文里发挥一通,居然博得老师许多浓圈密点,现在想起来十分可笑。一种语言怎么能够没有语法呢?要是没有语法,就剩下几千个字,可以随便凑合,那就象几千人住在一个地方,生活、工作都没有“一定之规”,岂不是天下大乱,还成为一个什么社会呢?如果说汉语没有语法,意思是汉语没有变格、变位那些花样儿那倒还讲得通。可是语法当然不能限于变格、变位。任何语言里的任何一句话,它的意义决不等于一个一个字的意义的总和,而是还多点儿什么。按数学上的道理,二加二只能等于四,不能等于五。
语言里可不是这样。最有力的证明就是,拿相同的多少个字放在一块儿,能产生两种(有时候还不止两种)不同的意义,这种意义上的差别肯定不是字义本身带来的,而是语法差别产生的。可以举出一系列这样的例子:
(1)次序不同,意义不同。(a)“创作小说”是一种作品,“小说创作”是一种活动。“资本主义国家”是一种国家,“国家资本主义”是一种经济制度。(b)“一会儿再谈”是现在不谈,“再谈一会儿”是现在谈得还不够。“三天总得下一场雨”,雨也许是多了点儿,“一场雨总得下三天”,那可真是不得了啦。(c)“她是不止一个孩子的母亲”是说她有好几个孩子,“她不止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是说她还是成百个孩子的老师什么的。“你今天晚上能来吗?”主要是问能不能来,“你能今天晚上来吗?”主要是问来的时间。(d)“五十”倒过来是“十五”,“电费”倒过来是“费电”,“包不脱底”倒过来是“底不脱包”。1960年发行过一种邮票,底下有四个字,从左往右念是“猪肥仓满”,从右往左念是“满仓肥猪”,好在上面的画儿很清楚,是一头肥猪,一大口袋粮食,证明第一种念法对。日本侵略军占领上海时期,有些商店大拍卖时,张挂横幅招贴,“本日大卖出”,要是从右往左念,就成了“出卖大日本”。这就自然叫人想到从前的回文诗。历代诗人做过回文诗的不少,这里不举例了。集回文之大成的《璇玑图》被《镜花缘》的作者采入书中第41回,好奇的读者不妨翻出来一看。
(2)分段不同,意义不同。(a)有一个老掉了牙的老笑话。下雨了,客人想赖着不走,在一张纸上写下五个字:“下雨天留客。”主人接下去也写五个字:“天留人不留。”客人又在旁边加上四个圈,把十个字断成四句:“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b)有人把唐人的一首七绝改成一首词:“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样的词牌是没有的,可是的确是词的句法。这两个例子都只是就文字而论是两可,一念出来就只有一可,非此即彼。底下的例子,除非有意加以分别,否则说出来是一个样儿。(c)“他和你的老师”,可能是两个人(他|和|你的老师),可能是一个人(他和你的|老师)。(d)“找他的人没找着”,也许是他找人(找|他的人),也许是人找他(找他的|人)。(e)《人民日报》(1963。12。8)上有个标题是“报告文学的丰收”,分段是在“的”字后头;可是光看这七个字,也未尝不可以在“告”字后头分段。以上三个例子都是“的”字管到哪里(从哪个字管起)的问题。
“的”字管得远点儿还是近点儿,意思不一样。(f)《北京日报》(1961。12。13)上有吴小如先生一篇短文,说白香山的诗句“红泥小火炉”一般人理解为“小|火炉”是不对的,应该是“小火|炉”。讲得很有道理。(g)有一个笑话说从前有一个人在一处作客,吃到南京板鸭,连声说“我懂了,我懂了”。人家问他懂了什么,他说,“我一直不知道咸鸭蛋是哪来的,现在知道了,是咸鸭下的。”这就是说,他把“咸|鸭蛋”当作“咸鸭|蛋”了。(h)《光明日报》(1962。7。2)上有个标题是“北京商学院药品器械系和附属工厂结合教学实习检修安装医疗器械”,可以有三种理解(两道竖线是第二次分段):(1)结合教学|实习‖检修安装医疗器械;(2)结合教学实习|检修‖安装医疗器械;(3)结合教学实习|检修安装‖医疗器械。如果在“教学”或者“实习”后边加个逗号,(1)和(2)(3)可以有区别;如果在“检修”和“安装”中间加个“和”字,(3)也可以跟(2)分清。
(3)关系不同,意义不同。(a)“煮饺子(吃)”和“(吃)煮饺子”,“煮饺子”三个字次序一样,分段也一样(都是“煮|饺子”),然而意思不同。这是因为两句话里的“煮”和“饺子”的关系不同。(b)“他这个人谁都认得”,也许是他认得的人多,也许是认得他的人多。这当然不是一回事。(c)《人民日报》(1956。10。8)上有一篇很有意思的短篇,标题是“爸爸要开刀”。看了正文才知道“爸爸”是医生,不是病人。
(d)“小马没有骑过人”曾经在语法研究者中间引起过讨论。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只有人骑马,没有马骑人,可是在童话世界里人骑马和马骑人的两种可能是都存在的。(e)北京一条街上有个“女子理发室”,男同志光看这五个字的招牌就不敢进去,幸而两边还各有四个字,是“男女理发”和“式样新颖”,这就可以放心进去了。
这样看来,一句话里边,除了一个一个字的意义之外,还有语法意义,这是千真万确的了。
当然还有变格、变位等等玩意儿,即所谓“形态”,以及与此有关的主语和谓语一致、定语和被定语一致、动词或介词规定宾语的形式等等“句法”规律(实际上,这些规律才是变格、变位的“存在的理由”)。在某些语言里,形态即使不是语法的一切,至少也是语法的根本。有了它,次序大可通融,分段也受到限制,哪个字跟哪个字有关系,是什么关系,也差不多扣死了。比如“我找你”这三个字,如果在它们头上都扎个小辫儿,比如在“我”字头上加个a,表示这个“我”只许找人,不许人找,在“你”字头上加个b,表示这个“你”只许人找,不许找人,而且为保险起见,再在“找”字头上加个1,表示只是我“找”,不是别人“找”,那末这三个字不管怎样排列:
我a找1你b你b找1我a找1我a你b我a你b找1你b我a找1
找1你b我a全都是一个意思。如果“你找我”这句话也如法炮制,那末“我b找2你a”的意思就跟“我a找1你b”不大相同,反而跟“你b找2我a”完全一样。
这样的语法当然也有它的巧妙之处,可是我们的老祖宗没有走这条路,却走上了另外一条路,一直传到我们现在,基本上是一个方向。而且说老实话,我们说汉语的人还真不羡慕那种牵丝攀藤的语法,我们觉得到处扎上些小辫儿怪麻烦的,我们觉得光头最舒服。
可是啊,习惯于那种语法的人又会觉得汉语的语法忒不可捉摸,忒不容易掌握。那末,究竟哪种语法好些呢?这就很难说了。一方面,任何语言都必得有足够的语法才能应付实际需要,无非是有的采取这种方式多点儿,那种方式少点儿,有的恰好相反罢了。因此,从原则上说,语法难分高下,正如右手使筷子的人不必看着“左撇子”不顺眼。可是另一方面,在细节上还是可以比较比较。比如,同样是有动词变位的语法,英、法、德、俄语里边都有好些不规则的动词,这就不如世界语,所有动词都按一个格式变化。又比如,某些语言里名词变格是适应句法上的需要,可是附加在名词上面的形容词也跟着变格,不免是重复,是不经济。(象拉丁语那样可以把名词和形容词分在两处,那末,形容词的变格又就有必要了。)拿汉语的语法来说,经济,这不成问题,是一个优点。简易,那就不敢贸然肯定。从小就学会说汉语的人自然觉得简易,可是常常能遇见外国朋友说汉语,有时候觉得他的语句别扭,不该那么说,该这么说,可是说不出为什么不该那么说,该这么说。
可见我们在许多问题上还只是知其当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有许多语法规则还没有归纳出来,并且可能还不太容易归纳出来。这就似乎又不如那种以形态为主的语法,把所有的麻烦都摆在面子上,尽管门禁森严,可是进门之后行动倒比较自由了。
第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