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王遣使马怡世入谢(附奏:‘臣伏读祖训条章,许臣国不时朝贡。故自臣祖、父以来,皆一年一贡。迩年旧抚福建大臣以臣国使有违法规利者,令臣二年一贡:此诚臣之罪也。然臣祖宗所以殷勤效贡者,实欲依中华眷顾之恩,杜他国窥伺之患。乞如旧制’!宪宗不许;敕王曰:‘曩因尔国使臣入贡,往往假馈送为名,污我中国臣工;其实以为己利。又不能箝束傔从,以致杀人纵火、强劫民财。又私造违禁衣服,俱有显迹。故定为二年一贡之例。朝廷富有万方,岂为尔一小国而裁省冗费哉!此例既定,难再纷更。特兹省谕,王其审之’)。
十八年,王遣使贡马及方物,乞以陪臣子蔡宾五人于南京国子监读书;令有司岁给衣服、廪馔如例(王又以不时进贡为请;疏言”以小事大,如子事父“。礼部言:‘其意实假进贡,以规市贩之利;宜勿听’!仍敕王曰:‘朝廷定尔国二年一贡,已具前敕。臣之事君,遵君之敕可也。屡违敕奏优,可乎?所以固拒者,非为惜费;盖二年一贡,正合中制。朕恤小之意,实在此。王其钦遵,毋事纷更’!礼部又言:‘琉球国进贡,旧例到京少则四、五十人,多则六、七十人,俱给赏有差。迩因各国进贡率多奸弊,每国只许五七人,不过十五人到京;余俱留边以俟。今福建以例止容正议大夫梁应等十五人赴京,既已给赏;余六、七十人俱留,布政司宜发官帑以次均给:庶不减削太甚,失柔远之意’。从之)。
二十年,王遣使程鹏贡马及方物(奏:永乐间所赐船破坏,止存其三;乞自备工料,于福建补造。部议许造其一)。
二十二年,王遣使蔡曦贡马及方物(王咨部,请遣官生蔡宾等五人归国省亲。帝曰:‘昔阳城在太学,诸生三年不归省者,斥之。矧远人,岂可长留不遣!其即放归,以遂定省之私’)。
二十三年,王遣使马审礼等贡方物谢恩。孝宗赐冠带、衣币,仍命领诏赐王及妃锦币。
弘治元年,王遣使皮扬那等入贡(时从浙江入贡,帝命却之;以贡道当由福建,且贡非其时。礼部言:‘远人之情可念;减赏从人,稍示裁抑’。从之。时蔡宾亦随贡使至,言‘成化中读书南京国子监,今吏部侍郎刘宣时为祭酒,特加抚恤;乞容执贽于宣所致谢’。许之)。
三年,王遣使马仁等进香,别遣王舅麻勃都入贡(奏称:‘本国来贡人员,近只许二十五人赴京;物多人少,恐致疏失’。又谓:‘贡船抵岸,所在有司只给口粮百五十名,其余多未得给’。命来京人员许增五人,增口粮二十名)。
五年、七年,王皆遣正议大夫梁德入贡;赐王锦缎,宴赉如例。
九年、十三年,王皆遣正议大夫郑玖入贡;赐王锦缎,宴赉如例。
十五年,王遣使入贡。
十六年,命广东守臣送所获国王遣使往满剌加国收买贡物、遇风舟覆、漂至海南登岸之吴诗等百五十二人于福建守臣处给粮养赡,候本国贡使归之。
十七年,王遣使补贡(王具言:‘前使遭风未回,致失二年一贡之期’。至是补贡,纳之)。武宗登极,命行人左辅颁诏至国。
正德二年,王遣王舅亚嘉尼施等贡马及方物(奏乞每岁一贡;礼部议:‘彼因入贡违期,故为此奏以饰非;宜勿听’!武宗特许之。长史蔡宾奏乞自备工料修造贡船二只;部议:‘验实量修,不必改造’。宾复奏;武宗曰:‘宾,善人也。令二船拆卸补造,第勿过式’)。
四年,王遣正议大夫程琏入贡。
五年,王请遣官生蔡进等五人入国子监读书。许送南监,给衣、廪如例。
六年,王遣正议大夫梁能;七年,遣正议大夫梁宽等入贡。宴赉如例。
十年,王遣长史陈义;十一年,遣正议大夫梁龙贡马及方物。宴赉如例。
十二年,王遣正议大夫陈义入贡。
十三年,王遣长史蔡迁;十五年,遣长史金良贡马及方物。宴赉如例。
嘉靖元年,王遣王舅达鲁加尼进香、贡方物庆贺;诏赐王及妃锦币,敕王仍遵先朝旧例:二年一朝贡,每年不得过百五十人。仍命福建巡抚、御史查勘验放。
三年,王遣长史金良等二十人入贡(良言:‘先有正议大夫郑绳领谢恩方物,风漂未至;表文在此,请得先进’。许之。明年,绳至,言方物以舟败;至是,复进。福建守臣以闻。世宗命就彼中宴赉,遣还方物,令所司辅运;仍令绳赍敕转敕日本国王,令捕系倡乱者以献)。
五年,官生蔡廷美等请就国子监读书;令礼部给衣、廪如例。是年,王卒。
七年,第五子尚清(”汪志“作天缵王卜称第五子;”徐录“云:尚真第五子)遣正议大夫郑绳等入贡请封;绳等回至海中溺死。
九年,又遣蔡瀚入贡,申前请。礼部以袭封重典,命福建镇、巡官查访申报。瀚请遗蔡廷美等四人归娶;给赏有差(”大学录“作十一年事。瀚又言:‘来经日本国,正源义晴托齎表文,乞赦其使臣宋素卿之罪;非乞新勘合金印,复修常贡’。礼部验无印篆,倭情谲诈,不可遽信。敕琉球国王遣人传谕日本:令擒献首恶,送回掳去指挥,奏请裁夺)。
十一年,正议大夫金良赍国中人民结状请封。世宗命吏科左给事中陈侃、行人司行人高澄充正副使,齎诏敕封世子尚清为王。诏曰:‘朕躬膺天命,为天下君;凡推行乎庶政,必斟酌乎古礼。其于锡爵之典,未尝以海内外而有间焉。尔琉球国远在海滨,久被声教;故国王尚真,夙绍显封,已逾四纪。兹闻薨逝,属国请封;世子尚清,德惟克类,众心所归,宜承国统。朕笃念怀柔之义,用嘉敬顺之诚;特遣使赍诏封尔为琉球国中山王,仍赐以皮弁冠服等物。王宜慎乃初服,益笃忠勤,有光前烈。国中耆俊、臣僚,其同寅翼赞,协力匡扶。尚殚事上之心,恪尽臣藩之节;保守海邦,永底宁谧’。又敕王曰:‘惟尔世守海邦,继膺王爵;敬顺天道,世事皇明。尔父尚真自袭封以来,恭勤匪懈;比者薨逝,良用悼伤!尔以冢嗣,国人归心,理宜承袭。兹特遣使封尔为琉球国中山王,并赐尔及妃冠服、彩币等物。尔宜祗承君命,克绍先业;修职承化,保境安民:以称朕柔远之意’。
十三年,遣正议大夫梁椿入贡,表称”世子“;时诏命犹未达也(诏弛朝鲜、琉球贡使在京五日出之禁,从朝鲜国王李怿请也)。
十四年,陈侃等使还,言海中值风涛之险,多藉神庥,不致颠覆;乞赐祭以答神贶。礼部议:令福建布政司设祭一坛;升侃为光禄寺少卿、澄为尚宝司丞。王遣王勇毛实等入贡谢恩;仍以锦币、杂物赐王(先是,王以金四十两馈侃等,不受;实等并以金奏,世宗命侃等受之)。
十七年,王遣使陈赋入贡;宴赉如例。
十九年,王遣长史梁梓贡马及方物(奏请造海舟四;许之)。
第10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