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内容,系集刊各种载籍中有关流求(又琉求、瑠求、琉球)与鸡笼山之记载。所集各篇,略加说明如下:
一、“隋书”“流求国”。按“隋书”八十五卷,唐魏徵等撰。内“纪传”五十五卷,为颜师古、孔颖达、许敬宗三人修述,而徵则总其成而已。“列传”中有汇传十五卷,“列女”以下有“东夷”、“南蛮”、“西域”、“北狄”四例目,“流求国”为东夷传之一。盖“隋书”成於唐太宗贞观十年(六三六),流求之有记载,迄今已逾一千三百二十余年矣。隋炀帝时,武贲郎将陈棱尝征伐流求,因并将“陈棱传”收附。
二、“北史”“流求国”。按“北史”一百卷,唐李延寿撰。起魏道武登国元年(三八六)、尽隋恭帝义宁二年(六一八),载四代二百四十四年史事。其中关於隋代“纪传”,全用“隋书”,少有变更。“流求国”一传,列於“僭伪附庸”目下。又考正史次序,原以“南、北史”列“隋书”之下;移於“隋书”之前者,据赵翼议也。今以撰作时代先後,仍次“隋书”之後。
三、“通典”“琉球”。按“通典”二百卷,唐杜佑撰。是书上自黄帝,下至有唐玄宗天宝之末(七五六);分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八门,每事以类相从,举其终始。“琉球”,载在“边防”。佑,万年人,字君卿;以父荫,补参军。德、宪两朝(七八○~八二○),拜司空,进司徒,封岐国公。
四、“通志”“流求”。按“通志”二百卷,宋郑樵撰。樵,字渔仲,莆田人;官枢密院编修。好为考证伦类之学;仿通史之例,着述此书。分纪传、年谱及二十略;内纪传讫隋为止,余均引而至唐。“流求”,亦为汇传“东夷”之一。
五、“太平寰宇记”“流求国”。按“太平寰宇记”,宋乐史撰。原本二百卷,後缺一百十三卷至一百十九卷,存一百九十三卷。宋太宗时,始平闽越、并北漠,史因合舆图所称,考寻始末,自河南周於海外,并记人物、艺文。是书成於太平兴国(九七六~九八四)中,故名。“流求国”,列於“四夷”之“东夷”中。
六、“太平御览”“流求”。按“太平御览”一千卷,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九七七)李昉等奉敕撰,至八年(九八三)书成。初称“太平编类”,後赐是名。书分五十五门,采自类书。“流求”,列“四夷部”“东夷”。
七、“诸蕃志”“流求国”。按“诸蕃志”二卷,宋赵汝适撰。宋南渡後,诸蕃市舶仅通。此书多得自市舶之口传,所言皆海国事;卷上志国、卷下志物,成於理宗宝庆元年(一二二五)。“流求国”所志,渐见新资料。又有“毗舍耶”、“三屿”二篇,并予附入(并见本丛刊第一一九种)。
八、“文献通考”“琉球”。按“文献通考”三百四十八卷,元马端临撰。端临,字贵与,乐平人;博极群书,以荫补承事郎。宋亡,隐居,教授乡里。所着“文献通考”,分二十四类,类各为考。记述事蹟,上承“通典”,下讫宋宁宗嘉定之末(一二二四)。元英宗至治二年(一三二二),旨饬端临齎书赴饶州路腾写校勘刊印。其“四裔考”有“琉球”一目,与毗舍耶合为一篇。
九、“宋史”“流求国”。按“宋史”四百九十六卷,元托克托等修,成於顺帝至正五年(一三四五)。“流求国”,为其“外国传”之一。此传本於“诸蕃志”,并与毗舍耶并为一传。
一○、“岛夷志略”“琉球”。按“岛夷志略”一卷,元汪大渊撰。大渊,字焕章,南昌人。顺帝至正(一三四一~六八)中,尝附贾舶浮海,越数十国;纪所闻见,成此书。书首有河东张翥、三山吴鉴等序,分别作於至正九、十年(一三四九~五○),书当杀青於前此不久。观“琉球”所记,可知大渊尝亲履其地。此书亦记毗舍耶并另有“三岛”一篇,因并附焉(并见本丛刊第一一九种)。
一一、“元史”“瑠求”。按“元史”二百十卷,明宋濂、王褘等奉敕撰,太祖洪武三年(一三七○)书成。“瑠求”,在列传“外国”目下;并有“三屿”一传,因亦采附。
一二、“新元史”“琉求”。按“新元史”二百五十七卷,近人山东胶州柯劭忞辑撰。柯氏因鉴於“元史”芜杂,乃集研究“元史”各家之大成,博采约取,以成一家之作。“外国传”“琉求”,自亦兼收诸说而成。传末以“史臣”之笔而断为‘琉求,今之台湾’云云,在史书上尚属创见。又,“外国传”末汇缀“岛夷诸国”,中有澎湖、三屿等岛,一并撷附。“新元史”虽撰於晚近,因系“元史”之一种,特次於“元史”之後。
一三、“星槎胜览”“琉球国”。按“星槎胜览”原分二卷,明费信(字公晓)撰;後经改订,分成四卷。其“自序”,均作於英宗正统元年(一四三六);原着本序略云:‘愚生费信,吴郡崑山民也。……年至二十二,永乐至宣德间选往西洋,四次随征正使太监郑和等至诸海外,历览诸番人物、风土所产,集成二帙,曰“星槎胜览”。前集者,亲监目识之所至也;後集者,采辑传译之所实也’。考郑和七下西洋,起自成祖永乐三年(一四○五)、讫於宣宗宣德八年(一四三三);而费氏随往四次,据“前集”目录前文,一在永乐七年至九年(一四○九~一一)、一在十年至十二年(一四一二~一四)、一在十三年至十四年(一四一五~一六)、一在宣德六年至八年(一四三一~三三)。惟“琉球国”载在“後集”,当采自“传译”,非所“目识”。“琉球国”下亦接有“三岛”一篇,且明白指出“其处与琉球大崎山之东鼎峙”;因并照录。
一四、“大明一统志”“琉球国”。按“大明一统志”九十卷,明李贤等奉敕撰修,於英宗天顺五年(一四六一)四月进呈。凡京畿府州及十三布政司为府一百六十、为州二百三十四、为县一千一百一十六,并边陲之地都司卫所及宣慰、招讨、宣抚、安抚等司与夫四夷受官封、执臣礼者,皆以次具载。最後两卷总称“外夷”,“琉球国”为其中之一。
一五、“西洋朝贡典录”“琉球国”。按“西洋朝贡典录”三卷,明黄省曾撰。省曾字勉之,籍吴县;举人。是书纪当时西洋诸国朝贡之事,自占城以迄天方,为国二十有三,亦止就内侍郑和所历之国编次而成。国各一篇,篇各有论。观其“自序”撰於武宗正德庚辰(十五年、一五二○),已较“星槎胜览”晚出七十余年。而黄氏在“自序”中有云:‘余乃摭拾译人之言’,并‘约之典要、文之法言、徵之父老、稽之宝训……’。凡此云云,均值得加意;盖其间移接痕迹,隐约可见。“琉球国”见卷上,次於“第九”。
一六、“武备志”“琉球”。按“武备志”二百四十卷,明防风茅元仪辑,其“自序”作於熹宗天启元年(一六二一)。全书分兵诀评、战略考、阵练制、军资乘、占度载五门,记武备诸事。“琉球”,列於“占度载”“度”之“四夷”目下。篇中引明嘉靖间左给事中陈侃、行人高澄所上“使琉球录”之言,殊可注意。
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