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必然出现间接交换程序,来补充或代替直接交换程序。
试以最简单的情形为例。假定对商品(A)只有商品(B)的所有者有需要,而需要商品(B)的并不是商品(A)却是第三种商品(C)的所
有者,而商品(C)除了商品(A)的主人外,别人又都没有需要。显然,这里没有直接交换的可能,只有可能进行间接交换。比如(A)的主人
可以拿他们的商品换取商品(B),目的不在于消费,而是在于把它献之于商品(C)的所有者,从而取得商品(C),这个方才是他们所需要的。
但是这种居间式的贸易,在任何发展的经济制度下,除非作有组织的经营,将显得过于笨拙、累赘。因此将某种有广泛需要的、能用作流
通媒介(在这一名词较狭窄的意义下)的商品保有着相当存量,就成为一切国家远古以来的惯例。一种商品,如果装运便利,不会很快的败坏
,因此人人都愿意接受着超过他眼前所需要的数量,这种商品就特别配合这种企图。我们假定把这种商品称作(M)。在我们的例子里,假定商
品(A)的所有者拥有足够供量的(M),他们将以一定数量的(M)进行直接交换来取得他们所需要的商品(C)。然后(C)的所有者可以使用
在这样方法下所获得的(M)的量去买进商品(B),而(B)的所有者则又可用以买进商品(A)。如果所交换的商品(A)、(B)和(C)其数
量恰恰相等,则商品(M)——货币——在这样华尔拉斯,《纯粹经济学要义》。并参阅劳哈特(Launhardt),《国民经济学
的数学基础》,第12节和我自己的作品《价值、资本与租金》。哲逢斯对这一问题所论述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第124页)很不适当。
的方法下不过是完成了一个按着A—C—B方向进行而仍旧回到A的循环运动;而其他商品,那是交换中的真正目标,则在相反的循环中,每种都前进了一步。
2.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数量完全均等的交换是不能直接达到的。在市场中也许有些人一时并没有适合于出售的任何货物,或者所备的只有
少量,就只能用货币来暂时抵偿他们的买进。还有些人或者所保有的货物有剩余,为了最近或较远将来的打算,愿意积贮货币。总之,在这样
情况下,货币不但适合于狭义的流通媒介的目的,而且适合于价值贮藏的目的;对于劳务,可以用货币作报酬,由此获得的货币再一次过手用
以交换别的劳务时,原来的劳务就获得了抵偿。
“市场”这个字眼,现在大都是在纯粹隐比的意义下使用——它已不再显示一个具体的现实。买进和卖出的进行倾向于大致均一地延展到
全年,当某人完成一次销售以后,往往要经过一个相当时期,才作随后的买进。货币的这一职能,在现实世界中将极为重要,只是由于信用机
能的发展——这在以后将有说明——才使之大部分成为不必要的。
为了简化起见,关于货币所具有的价值贮藏职能,现在且置之不论。假定我们现在所面对的是实际的、虽然是间接的货物交换,这些货物
是已经存在的,准备直接消费的。这就很明显,货币的参与并不影响交换的基本情况。
因为每一个买主和卖主,对于每一种商品的价格及其所获得或持有量的边际效用,这两者之间的直接比例,他们所保有的仍然同没有货币参与时一样。
还有一层,购得的货物总值是完全同售出的货物总值相均等的,因此归根到底,每个人付出了多少货币,也就收到了多少货币。或者是每
一块钱回到了原来的主人,或者是所回来的被一个等值的物事所代替。因此货币的职能在这里纯粹是一个居间者;一等到交换完成以后,它就到达了终点。
由此我们归结到了一个重要的、虽然是不言而喻的事实,忽略了它就往往要导向错误的结论。商品交换本身以及它所凭借的生产和消费状
况,只能影响交换价值或相对价格;它们对货币价格的绝对水平不能发生任何直接影响。
就一种商品或一个种类的商品而论,在市场上设定了不正确的相对价格,就会使供给与需求之间、生产与消费之间失去均衡,这迟早要引
起必要的纠正。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一切商品的价格,或平均价格水平,被任何原因所强制抬高或压低,则在商品市场中是不会有足以引起反
应的情况的。当交易完成以后,根据我们的假定,每一块钱事实上或实质上回到了它的原主,就这位原主来说,对于提供给他的货物,他所付
出的代价是多些还是少些,在他是毫无关系的,如果同时对于他自己的货物他能获得相当地较高价格的话。
如果一般价格水平,发生了过高或过低的任何反应,则必然系由于商品市场本身以外的原因。或者是充作货币的那种商品,在它的特有市
场中作为一种用品或消费品在进行买卖,它也具有边际效用,具有与别的商品对照时,决定于其在使用中的特性和生产状况的交换价值;或者
是这种交换价值受到了一直被我们所忽视的一种情况的影响。这种情况是:商品的交换,在实际情况中决不是一个瞬间的过程,总是要延展到
相当期间,在这期间,货币是在完成着价值贮藏职能的。###第17章对于这两种观点,其一关涉到所谓货币生产成本论(costofproductiontheoryof
money),其一关涉到所谓货币数量论,我们在下面都将作比较详细的研究。这两种观点,不论认为那一个比较正确(它们并
不是互相对立的),有一点是肯定的:货币价格与相对价格相反,决不受商品市场本身(或货物的生产)的控制;关于支配货币价格的原因,
还须在这个市场和最广义下的货币市场的关系中去寻找。
通过这些考虑,足以使我们进而考察到一个论点,而这个论点已经这样广泛流行,对它提出怀疑,几乎是非常奇僻的。关于引起近数十年
来商品价格低落的原因,在讨论中一直认为部分或大部分系出于“货物的方面”。这就是说,促使所有或大部分商品在那个程度上的跌价,从
而造成一般价格水平低落的,必然是生产和运输方面的技术进步。
这样的论点,可以获自任何一个关于货币价值起源及根据的独立理论,比如刚才所提到的生产成本论或数量论。以生产成本论为依据时可
以这样说,商品生产成本的降低超过了黄金生产成本的降低,或者说前者降低了而后者没有变动。根据数量论的观点则可以这样说,生产总量
,尤其是商品交换数量,由于人口增殖、生产效率提高、货币使用更加普遍等等而有了非常的发展,而货币总存量则并没有作相应的扩张。这
样的解释,昱然同其各自所据的理论是共存共亡的。
有些作家,他们实际上是反对上述的那些理论以及别的任何独立的货币理论的;但他们往往提出商品生产成本的减低、运输的改进等等作
为商品价格跌落的独立原因而不再作进一步解释。好象这样的解释就可以代替一切别的货币价值理论了。他们的推论大致是这样:技术进步使
生产成本降低,因此使价格下跌,跌价的首先是一种商品,然后蔓延到另一种。当这样的价格跌落,蔓延到一切或大部分商品种类时,就形成
了一般价格水平下降,使货币对商品的购买力相应提高。另一方面,当问题是商品价格的f时,他们所找到的解释是(象托马斯·杜克及其同派
者那样)农产歉收、某类商品需求增加而供量不变、由于关税和间接税的施行而提高了这类商品的价格等等。
总之,作为一种经验依据,同样的原因,凡是可以引用来说明任何独个商品价格的上涨或下跌的,一等到涨风或跌风延及若干主要商品种
类时,就仍然把它们提出作为一般价格水平变动的根据,而不再加以进一步解释。
这种结论陷入了逻辑错误的深渊,从上面的研究,其实质是很容易看出的。当某一种商品能够比在以前情况下较“廉价地”生产时,就是
说,当它的生产可以使用较少的劳动、土地或资本时,在充分竞争的假定下,它的价格,比照其他商品的价格——那些商品的生产成本假定没
有显着变动——就必然下跌。但这一论点本身,它的含义并不一定是:——商品的货币价格按照着“以前和现在交换价值差额的全部”下跌。
情形往往是这样,价格的实际跌落,其出于此种差额者只是一部分,虽然极可能是很大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则系由于别种商品价格的微度上涨。情形若果是如此,
则价格变动的结果可能是平均价格水平的提高,这种情况的发生正同水平的下降一样容易;也可能是无所变动。如果其他商品的每一种其生产都有了改进时,情况也是这样。
价格水平实际上将上升或下降是不能凭推论来决定的。决定性的因素是隐晦的、复杂的,但也未尝不可作一般性的观察,其结果似乎主要
须取决于某一种商品供量的变动,与这一商品生产者对别的商品需求的变动以及一般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变动的时间上的连续。这种连续又必须
取决于金融市场所发生的情况。如果金融市场情况松动,生产者可以获致大量资金,或者可以很容易地借人资金,那末商品供给将比较地受到
约制,生产者可以满足其对于原料、劳动等等的需要,而不必先把自己的货物售出。换句话说,商品的需求直接间接地增加了,而商品的供给
却是有限的,或者只是逐步地扩大;需求跑在供给的前面,于是价格趋于上涨。虽然现已能比较廉价地生产的那种商品,其价格的相对低落,
最后总是不可免的,但所有其他商品的价格都上涨了,绝对的低落是比较不重要的。
相反的,如果金融市场情况紧迫,生产者急于脱售存货以获取资金;那末供给跑在需求的前面,价格将下降。这时价格跌得最厉害、最显
着的,当然是那些由于技术改进、生产成本降低的商品,因此很容易看作好象是这些改进构成了价格普遍低落的真正原因。
我们还可以从另一角度来考察这个问题。所谓商品价格倾向于其生产成本的那个有名的定律,只有关涉到相对成本和价格时,方才是可理解的。
有这样一种大致上正确的论点,认为在自由竞争下,工资、地租和资本所得,这些生产因素的收益,在一切行业中是均等的,或者无论怎
样是不断趋向均等的。上述定律,其实只是这类论调的必然结果,或这类论调的另一个说法。
第1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