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闻成詈凡为守令,听断虽明,不能使人无怨。人之有怨,则不能无詈,先王所谓退有后言,人情所不免者。苟詈之于耳所闻,目所亲见,方合以罪科之。若或詈于他人之前,传说而知,即与间谍僭愬无异,并宜勿论。
相须不相须相须者,谓因人所殴致伤,理合保辜也。不相须,谓虽因相殴,而下有僵仆,或恐迫而伤,此则不因殴而有伤损,故难令犯人保辜也。
毁败阴阳谓因斗毁人阴阳,致孕嗣废绝者。若孕嗣不绝者,非。
侵损侵谓盗窃财物,损谓斗殴杀伤之类。
伤人要害谓伤人头、面、胸、胁、脐、肠、虚怯去处者。
绝时而伤谓忿争之后,各已分散,声不相接,去而复来杀伤者。
增加罪状谓诬构平人,情规陷害者。
健讼《易》曰:"险而健讼。"谓好争也。
称疑谓事涉疑似,虚实难凭者。
告讦《贾谊传》曰:"面相斥罪也。"赵广汉受吏民投书,使相告讦。
匿名谓隐匿己名,假人姓字,僭投犯状,以告人罪者。汉曰匿名。
反坐谓告人罪而涉虚,以其罪而罪之者。
诬告谓造虚词情规陷害平人者。
悖逆凌犯长上曰悖,忤意曰逆。
诋触诃斥曰诋,唐突曰触,所犯轻于詈也。
咆悖谓声怒相抗,不顺处分者。
告诉谓伸其词理也。王莽政烦,不理告诉者多。
陈告敷告曰陈,启讼曰告。
称奸淫犯非理曰奸。
称孕《素问》曰:"女子二七而天癸至,月事至七七而天癸绝。"又《律义》曰:"妇人五十以上不复乳育,故妇人年十四以下五十以上不得称孕。"保辜保辜者,即保其罪名也。谓伤损于人者,依例保辜;限内死者,各依杀人论;其在限外,及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
伏辜谓伏其罪也。
陈缴谓两词相攀也。汉刘向《别录》曰"缴纷争言".
紊烦谓词讼乱而不简也。
愆犯有过曰愆,误触曰犯。
冤枉伸屈曰冤,以直为曲曰枉。
结案《汉?孟尝传》:"结竟其罪。"《邓通传》曰"竟案",谓结其公案也。
偿命谓以死酬报也。
决罚科断曰决,赎罪曰罚。
归结谓事应杜绝也。
归断谓事应究竟致罪者。
裁断谓剖决也。汉将军苏建战败欲斩,卫青曰:"职虽当斩,令自裁之。"仇嫌旧有怨曰仇,事有碍曰嫌。
窒碍于条相违曰窒,于理有碍曰碍。
违碍谓事不合条也。
违犯谓背其正道,干冒禁条也。
违戾谓背正行邪,自乖其罪也。犹拂其意也。
禁断谓明立罪赏,制人毋犯也。
禁治谓文虽有禁,罪无的条者。
惩戒设法禁止曰惩,防于未然曰戒。
约束立法拘制谓之约束。《尔雅》注谓以法围挠束缚人也。齐田穣首申明约束。
酷法谓用刑苛虐也。《汉?袁绍传》曰"篣楚并兼",又曰"五毒俱至".
他法谓因拷囚立文,本法止有讯囚荆杖,其余悉为他法。
折证分剖曲直曰折,指明事始曰证。
显证谓知见争端之人也。汉曰左验,又曰证左。《汉?杨恽传》曰"左验明白".言其当时在左右,知其事也。又陈遵曰:"左旁知状,谓之见证。"元告谓始讼人者。
被告谓为人所诉者。
犯人谓本身被告,应合坐罪者。
罪人谓身有愆犯者。古者罪字从自从辛,秦以罪字相体皇字,故改为罪。昔夏禹见罪人而泣问。
干犯谓相因致罪者。《汉后纪》曰"坐染其罪".
干连谓无罪被累者。秦有知见连坐法,《梁商传》曰辞所连染也。
家属内曰家,亲曰属,谓同居有服之人也。
尸亲谓死者之亲也。宋曰血属,今曰尸亲,又曰苦主,取被害之义也。
家口父母、妻子并子之妻,谓之家口。
邻首邻谓左右比邻之家,首谓坊正主首之类。
仵作中人也。仵者,偶也;作者,任事也。《尔雅》曰:"偶者,合也。"阴阳相合则成偶,谓得中也。仵字从人从午,故万物至午则中正也。又午位属火,火明破诸幽暗,所以午作名中人也。
第1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