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第30章
在上述各种划分中,只有一部分属于史学的概念或能恰当地化为史学的概念,而大部分则是涉及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因此,我们看到,这本书缺乏严谨的组织,却是非常生动和有独创性:它的划分一个接着一个,没有充分的逻辑性、连续性和必然性,那些划分不是一种假定它们并通过它们来自行发展的单一思想的结果。反之,如果杂在其中的真正的史学部分被取消,下余的部分当然就会组织起来,但是作为社会和政治史组织起来的而不再是作为史学组织起来的,因为那时历史家的着作就只是作为表明写作时的趋势的文件而加以查考的。举例言之,马基雅弗利(还是采用同一个例子吧)那时就会以意大利爱国者及绝对权力的拥护者的身分出现,而维科(比马基雅弗利伟大得多的一位历史家)则根本不能出现或很难出现,因为他和当时的政治生活的关系是远离的和平平常常的。
我所说的话可以扼要地这样说,就是,史学史既不是文学史,也不是文化史、社会史、政治史、道德作为史等实际性质的历史,但它当然就是所有这些东西,因为历史具有不可分裂的统一性,虽则它的重点不在实际事实方面,而在史学思想方面,这才是它的固有的主题。
我们已经知道,这些差别有时被忽视了,结果很坏;当我们指出了或回忆过这些差别之后,我们现在必须对于另一些差别提醒一下,那些差别是没有合理依据的,它们不是照亮了史学史而是把它弄晦涩了,给它带来了麻烦。
弗埃特(我再一次引证他,虽则错误不是他所特有的)宣称,他只在当史学理论和史学方法似乎对现实的史学产生了影响时,他才在书中讨论了它们。象戏剧理论史很难说就是戏剧史一样,史实史(他所采用的方法的根据就在这里)很难说就是史学史。他认为这一点可以用事实证明,就是,理论和实际往往是分道扬镳的,例如洛普·德·韦迦的戏剧理论和现实戏剧作品就截然不同,据说这位西班牙戏剧家虽则崇拜诗歌艺术,当他坐下来写作的时候,“他却把正确的规则束之高阁”。毫无疑问,这是一种貌似正确的说法,以前我自己也受了它的诱惑;但,当我再想一遍之后,我认为这是荒谬的,现在,我象一个批评自己曾经犯过的错误的人一样,满怀信心与满有根据地认为这是一种错误。这种说法的基础是把艺术作品和历史作品作了错误的类比。艺术是想象的产物,它大可以和艺术理论区别开,那是反省的产物;有艺术天才的人产生艺术作品,有思辨才力的人产生艺术理论,在艺术家身上,思辨才力常常劣于他们的天才,因此,他们做的是一件事,说的是另一件事,或说的是一件事,做的是另一件事,我们不能因为这是一件两种不协调的思想间的不一致,决不是一件思想与想象活动之间的不一致,而责备他们在逻辑上不一致。但历史和历史理论都是思想的产物,它们彼此约束,犹如思想既是一个,它就受到自己的约束一样。因此,没有一个历史家不是或多或少地以一种反省的方式具有其历史理论的,因为,不必说得太细致,每一个历史家都暗含地或公开地在进行反对其他历史家的争议(反对对于一件事实的其他“说法”和“判断”),如果他自己对于历史是什么和应当是什么没有一种引证到历史理论的概念,他怎么能够进行争议或批评别人呢?反之,一个艺术家只要是一个艺术家时,他就不进行争议或批评,而只进行造型。有时候很可能被说明的史学理论是错误的而被叙述的历史反而是写得很好的。当然,这是不一致的,但其不一致的程度和史学中某方面有了进步而另一方面落后的情形是一模一样的。反之,可能历史理论非常好而历史本身则不好;但这和史学在某方面感到并要求一种较好的方法而在其他各方面遵循旧方法的情形是一样的。史学史是历史思想的历史;在这里,把历史理论和历史区别开是不可能的。
弗埃特宣称他已排除的另一件事是历史哲学。他并没有说明排除的理由而只让人知道是已排除了,因为他显然认为历史哲学没有纯粹的科学性质,是缺乏真实性的。但是,不仅所谓“历史哲学”是关于历史的错误概念,相反的自然主义的或决定论的概念及前述各种假历史的形式,即语文性历史、诗歌性历史、修辞性历史也是关于历史的错误概念。我没有发现他把这些东西从他的历史中排除得比他所真正排除了的关于历史的神学的和超验的概念(即历史哲学〕多一些;事实上,他是经常引证到历史哲学的。公正与逻辑要求全部排除或全不排除,要求真正全部排除而不仅在字面上予以排除。但是,可以说,全部排除是不明智的,因为历史的历史怎么能够写得这么空洞无物呢?这样一种历史除了是科学的史学反对不甚科学的公式的挣扎以外,还能是什么呢?当然,前者是主角,但一出戏只有主角而无与主角对立的角色怎么能演出呢?即使历史语文学不直接被考虑而只被回溯到语文学,即使诗歌性历史只被回溯到文学,即使修辞性或实际性历史只被回溯到社会和政治史,我们也永远必须考虑那些不同心灵结构常常变为对真实界的确认的改变,那是为了换取真正的和正当的历史的价值而采取的,是赋有这种价值的。
在这种意义上,它们就依次变成了决定论的或超验论的历史观,两者都是对其他一切概念的合乎逻辑的或不合逻辑的表达,结果就变成了彼此辩证地相等的,经常出现在历史家的眼前,因为历史思想进步的永恒条件和永恒迹象寓于它们的运动,它从超验论或假内在论过渡到纯内在论,以便回到它们那里,进入一种更为深刻的内在论概念。因此,据我看,从史学史中排除各种历史哲学是不能自圆其说的,正同从历史哲学中排除各种史学理论不能自圆其说一样,史学理论是史学所获得的关于对它自己的认识:我认为,这是由于它们的性质相同,事实上,由于它们和历史是等同的,它们不是历史的偶然成分或物质因素,而正是历史的本质。关于这一点,可以从佛林特的《法国历史哲学》一书找到证明。他是从一种与弗埃特的假设或许相反的假设入手的,就是:他研究历史哲学而不是研究历史,但发现保持二者间的堤防是不可能的。因此,当人为的障碍被清除时,他的论着就象一条单一的河流一样,使我们看到了历史上的法国思想的整个历史,在这份历史中,卢梭和罗兰、孔多塞和伏尔泰,奥古斯·孔德和米什莱或托克维尔同样有份。
在这一点上,也许有人会提出异议(虽则弗埃特没有提出这种异议,但在他的心灵深处说不定有这种异议),认为我们所期望于史学史的主要不是一种历史思想史而是一种具体历史的历史:是关于马基雅弗利的《佛罗伦萨史》的历史、是关于伏尔泰的《路易十四时代》的历史、或是关于尼布尔的《罗马史》的历史:历史思想史将是一种一般史,而我们所要的则是一种专门史。但是我们应当仔细注意这种要求的意义和实现这种要求的可能性。如果我着手去写马基雅弗利的《佛罗伦萨史》的历史,涉及它所讨论的特殊材料,我就将重写佛罗伦萨的历史,批判和补充马基雅弗利所写的,这样,举例言之,我就将成为一位维拉里、一位达维松或一位萨尔韦米尼。如果我着手去写伏尔泰的着作中的材料的历史,我就将批评伏尔泰,写一本新的《路易十四时代》,如同菲利普森所已写过的。如果我着手去考查和重新思索尼布尔的着作中的特殊材料,我就将成为一个新的罗马史学家,一位蒙森或(以最近的作家为例吧),一位埃克托尔·派斯或一位加埃塔诺·德·萨克蒂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