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性无形,虽有善譬,终难尽其妙。孟子程子皆尝取譬于水,其言有不容易者。盖以就下之与在山,清之与浊同一物也。然至语其不善,一则以为抟击使之,一则以为泥沙混之,是亦微有不同。必也会二说而同之,性之义庻其尽矣。谢显道记伊川先生语有云:禅家之言性,犹太阳之下置器,其间方员大小不同,特欲倾此于彼尔。然在太阳几时动?伊川此语,足以破禅家之谬。然又言:人之于性,犹器之受光于日。受字固与倾字不类,但此譬终觉未亲。
六五、程伯子论“生之谓性”一章,反复推明,无非理一分殊之义。朱子为学者条析,虽词有详畧,而大旨不殊。然似乎小有未合,请试陈之。夫谓“人生气禀,理有善恶”,以其分之殊者言也。“然不是性中元有此两物相对而生”,以其理之一者言也。谓“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盖人生而静,即未发之中,一性之眞,湛然而已,更着言语形容不得,故曰“不容说”。“继之者善”,即所谓“感于物而动”也,动则万殊,刚柔善恶于是乎始分矣。然其分虽殊,莫非自然之理,故曰“恶亦不可不谓之性。”旣以刚柔善恶名性,则非复其本体之精纯矣,故曰“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下文又以水之清浊为喻,盖清其至静之本体,而浊其感动之物欲也。本体诚至清,然未出山以前无由见也,亦须流行处方见,若夫不能无浊,安可无修治之功哉!修治之功旣至,则浊者以之澄定,而本体当湛然矣。然非能有所増损于其间也,故以“舜有天下而不与”终之。
切详章内“以上”二字,止是分截动静之界,由动而言,则静为以上,犹所谓“未发之前”,未发更指何处为前?盖据已发而言之耳。朱子于此,似求之太过,却以为“人物未生时”,恐非程子本意。盖程子所引“人生而静”一语,正指言本然之性,继以“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二语,盖言世所常说乃性之动,而非性之本也。此意甚明,详味之自可见。若以“人生而静以上”,为指人物未生时说,则是说“维天之命”,“不是性”三字无着落矣。
六六、程叔子云:孟子言性,当随文看。不以告子“生之谓性”为不然者,此亦性也。被命受生之后,谓之性尔,故不同,继之以“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欤”,然不害为一。若乃孟子之言善者,乃极本穷源之性。尝考叔子论性之语亦多,惟此章意极完偹。同中有异,异中有同,性命之实,无余无欠。但章末二语,恐记録者不能无少误耳。盖受气之初,犬牛与人,其性未尝不一,成形之后,犬牛与人,其性自是不同。叔子所云“不害为一”,正指本源处言之,而下文若乃二字却说开了,语脉殊欠照应,非记録之误而何?
六七、二程教人,皆以知识为先。其言见于遗书及诸门人所述,歴歴可考。大学所谓“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知至而后意诚。”此不易之序也。及考朱子之言,则曰:上蔡说“先有知识,以敬涵养”,似先立一物了。他日却又有云:未能识得,涵养个甚?尝屡称明道“学者先须识仁”一叚说话极好。及胡五峯有“欲为仁,必先识仁之体”之言,则又大以为疑,却谓:不必使学者先识仁体。其言之先后不一如此,学者将安所适从哉!愚尝窃以所从入者验之,断非先有知识不可。苐识仁大是难事,明道尝言“天理二字,是自家体贴出来。”此所以识仁之方也。然体贴工夫,须十分入细,一毫未尽即失其眞。朱子之言,大抵多随学者之偏而救之,是以不一,然因其不一而求以归于至一,在我有余师矣。
六八、理之所在谓之心,故非存心则无以穷理。心之所有谓之性,故非知性则无以尽心。孟子言心言性非不分明,学者徃徃至于错认,何也!求放心只是初下手工夫,尽心乃其极致中间紧要便是穷理。穷理须有渐次,至于尽心知性,则一时俱了,更无先后可言。如理有未穷,此心虽立,终不能尽。吾人之有事于心地者,其尽与不尽,反观内省亦必自知。不尽而自以为尽,是甘于自欺而已矣,非诚有志于道者。
六九、延平李先生曰:动静眞伪善恶皆对而言之,是世之所谓动静眞伪善恶也,非性之所谓动静眞伪善恶也。惟求静于未始有动之先,而性之静可见矣。求眞于未始有伪之先,而性之眞可见矣。求善于未始有恶之先,而性之善可见矣。此等言语,是实下细宻工夫体贴出来,不可草草看过。
七〇、动亦定,静亦定,性之本体然也。动静之不常者,心也。圣人性之,心即理,理即心,本体常自湛然,了无动静之别。常人所以胶胶扰扰,曽无须叟之定贴者,心役于物而迷其性也。夫事物虽多,皆性分中所有。苟能顺其理而应之,亦自无事。然而明有未烛,诚有弗存,平时旣无所主,则临事之际,又恶知理之所在而顺之乎!故必诚明两进,工夫纯熟,然后定性可得而言,此学者之所当勉也。
七一、“旣不知尊德性,焉有所谓道问学。”此言未为不是,但恐差认却德性,则问学直差到底。原所以差认之故,亦只是欠却问学工夫。要必如孟子所言“博学详说”“以反说约”,方为善学。苟学之不博,说之不详,而蔽其见于方寸之间,虽欲不差,弗可得已!
七二、程子有云:世人只为一齐在那昏惑迷暗海中,拘滞执泥坑里,便事事转动不得,没着身处。此言于人甚有所警发,但不知如何出脱得也?然上文已有“物各付物”一言,只是难得到此地位,非物格知至而妄意及此,其不为今之狂者几希!
七三、“凡言心者皆是已发”,程子尝有是言,旣自以为未当而改之矣。朱子文字,犹有用程子旧说未及改正处,如书传释人心道心,皆指为已发,中庸序中“所以为知觉者不同”一语,亦皆已发之意。愚所谓“未定于一”者,此其一也。
七四、命之理,一而已矣,举阴阳二字,便是分殊,推之至为万象。性之理,一而已矣,举仁义二字,便是分殊,推之至为万事。万象虽众,即一象而命之全体存焉。万事虽多,即一事而性之全体存焉。
第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