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是有利的环境可以保护机体的特殊例证。
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具有与机体观念伴随而来的特殊相互性。在这种相互性中,部分是为了整体的。但这一关系统治了整个的自然界,并不是从高级机体的特例开始的。
进一步说,如果从化学方面来看这问题,一个生物体中分子的作用用不着都以它与完整生物机体的模式的特殊关系来解释。诚然,这种模式的位态反映在每一个分子中以后都将对这分子发生影响,所以如果把这分子放在其他地方就将与现有的情况不同。同样的道理,在某种环境下,电子可能呈球形,在其他环境下则将呈椭圆形。从科学方面说来,探讨这个问题的方式只问分子在生物体中所表现的性质在无机的环境中是不是会消失。是不是会象软铁那样,在磁场中所表现的性质,在其他地方便表现不出来呢?生物都具有反应灵敏的自卫活动。当我们的意志作出某种决定之后躯体上也会发生某些物理作用。这说明分子在躯体中受到整个模式的改变。看来可能有一种物理定律能够说明当终极基本机体以紧密的模式构成高级机体的一部分时将受到什么样的改变。
161但如果整体与部分之间的位态的直接影响是微不足道的,这样改变就可能完全与实际上观察到的环境作用相呼应。我们必须估计到影响的传递。在这种方式下,整个模式的改变就将通过一系列逐渐缩小的部分的一系列改变而传递下来。最后,细胞的改变就将改变它在分子中的位态,并在分子或更细微的实有中引起一个相应的改变。因此,生理学的问题便是具有不同性质的细胞中分子的物理学问题。
现在我们可以明了心理学与生理学及物理学的关系是什么。
个人的心理领域只是从它本身的观点出发所看到的事件。
这个领域的统一体就是事件的统一体。但这仅是作为单个实有的事件,而不是作为各部分的总合的事件。各部分相互之间,以及它与整体的关系,就是彼此在对方之中存在的位态。
对于一个外在的观察者说来,躯体一方面是整个躯体的位态的结合,同时也是各部分的综合。在他看来,形状的位态和感观对象是主要的,至少对于认识说来是如此。但我们还必须估计到我们有可能在自己身上看到高级机体的思维活动的直接位态。有些人说,对于他人的思维活动的认识只能从形状的位态和感观对象间接地推论出来,根据这种机体哲学看来,这一说法便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基本的原则是,任何进入现实的东西都将在每一个事件中确立自己的位态。
同时,甚至对自我认识说来,躯体的各部分有一些也采取了形状的位态和感官对象的形式。但是,与认识的思维活动联系的那一部分躯体事件本身就能成为一个统一的心理领域。它的组成部分不能追溯到事件本身,而是这事件之外的事物的位态。因此,躯体事件所固有的自我认识是把自身当作一个复合统一体的认识。这种复合统一体的组成成分包括存在于它本身之外、但受它本身位态模式的范围限制的一切实在。所以我们便可以看到,我们自身是把不属于自己的多种事物统一起来的机能。认识显示出事件是一种活动,把相异事物真正结合起来。
但这个心理领域并不依存于它的认识,所以便仍然是脱离自我认识的统一事件。
因此,意识便是一种认识的机能。但被认识的已经是一个实在宇宙的位态的包容体。这些位态就是互相改变的其他事件的位态。在位态的模式方面它们是处在互相关连的模式中。
组成模式本身的原始资料是形状、感官对象和其他永恒客体的位态。
这种永恒客体的自我同一并不依靠事物的流变。
当这些客观进入一般流变时,它们就能使事件互相解释。在目前的情形下,它们是存在于感觉者身上。但当它们被感觉者感觉时,它们就把处于感觉者以外的整个流变中某些东西传达给他了。主-客关系就是从这些永恒客体的双重作用下产生的。它们是改变主体的东西,但只是当他们把宇宙共体中其他主体的位态传达给该主体时才有这种作用。因此,没有任何主体具有独立的实在,因为一切主体都是包容其他主体的有限位态而成的。
“主-客”
这一专门术语对于经验中所显示的基本状态说来,是一个很糟糕的术语。其实这仅是亚里士多德“主词-宾辞”的遗物。它已经事先假定了各种主辞受到自身宾辞限制的形而上学理论,这就是认为主体具有其自身的经验世界的理论。如果承认这一点的话就无法逃脱唯我主义了。问题在于“主-客”
一辞表示着客体下的一种基本实有。
因此,像这样理解的“客体”只是亚里士多德的宾辞的幽灵。在认识的经验中所显示出来的基本情形则是“客体中的我-客关系”.这就是说基本事实是超越于“现时-此处”和“现时”
361之上的不偏不倚的世界。所谓“现时-此处”
,标志着我-客关系,而“现时”则是同时体现的空间世界。这一世界还包括着过去的现实、未来的有限潜能、抽象潜能的整个领域、永恒客体的领域等。
第5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