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人说此事甚详。一千六百七十五年间,荷兰史官曾记彼地风俗云:土人性情最好,亦最友爱,待荷兰人亦好,并无偷窃及害人情事,结交亦甚信实。当荷兰在彼时,彼人亦知以西字自写所言等语。某看此语是实。据荷兰书籍及前手文凭中曾说:迫朴一族,在白沙地方(原住:在打狗口之东二十八洋里)有旧文凭一纸,系彼地土人所写者。此纸於旧年二月间府城某先生曾寄来与某阅过。
或云:有一种土人,甚为下等。此语系近於索淤土人所说。其人住居,近在索淤海关之东北岸板崎地方(原注:板崎系打狗口南边一小城)。据云自己是宅确落子孙,於一千六、七百年间与荷兰、吕宋人同来此岛,逐去土人,占住田地,乃掳此土人为奴。其人面貌甚黑,性凶而毒,却与麦里那相似。即荷兰人所论内土各族许多好处,迨论到此族土人,亦无可说。
论番汉争斗事
彰化迤西之一带山脚,中国人前所未到者,近日亦有文凭来往争议其事,曾拨队伍到彼,与土人交战,因欲据其产樟之山也。此辈冒险邀利之人,於交战事甚乐为之,且决必胜,复筹备一项赏钱为伤亡恤养之费。无如前进甚缓,而内地产樟既多,利仍归於下甲之广东人也。
内地各族,与下甲及迫朴之平壤土人,曾经合议,欲於此岛设立主意人,自掌大权,勿受他人驱使。询之众议亦然。但据中国人之意,谓倘依此议,彼人诚为愿意,但土人地方,应归中国管辖,不特他国不得干预,即土人亦不能自主也。此却似从前花旗国人欲辖亚墨利加土人、英国之欲辖阿西亚呢亚及新西兰土人也。
论中外立约通商利弊
使中国与西国立约时不准於台湾通商,西国人亦不敢以中国官员业经收税,遂任意到此贸易,盖西人原无不循理念头,想抗拒中国官员·不令於所辖地方自据樟脑之利也。嗣後得以自便者,亦系中国皇帝格外加恩,准换前约,许西国通融办理。故从前中国官员勒令西商於各埠采办樟脑,只许与官商一家交易(原注:此商名杭,或呼为库杭,曾领官府执照者),此法实为窒碍。嗣於英国换约时,即除此弊。今开列原约於左。
一千八百四十二年第二十二条和约有云:中国皇帝准西国商家於约内埠头通商,无论何项人民,悉听西商择便贸易等语。是台地亦在约内。故从前官员勒西商专与官商交易,今照和议所载,则前议不足为凭也。若使中国与西国立约之时,将各处土人情形细载约内,亦天下之大利益也。盖既载约内,则各国可到彼地,亦与在下甲通商一样,既可令中国之工艺增获厚利,亦可以渐化土人使之驯服。且彼处土人,不特据某之意见谓为易化,即从前久驻此处与之来往者,亦同此论也。今可预料,樟脑之事,中国官员异日必有一番翻约。现我国须从头彻尾通行算过,目下先与定约,方保长久。
论前刘镇台曾遣人至生番请其会办事情
当一千八百六十七年,在赤嵌地方,刘镇台曾遣人到多克察处,请其会办番汉不协事情。彼不肯来,命其两女同到,兼有桀骜不驯之文书,嘱其女与中国官员说云:台地百姓俱多失信,此次所议亦难准信;方今争战难息,却似两个人共引一索也(此系彼地俗语,谓事势牵引方长也)。此两女所以放胆前来者,恃翻译官毕客淋为之拥护也。见镇台时并不肯跪,致语既毕,即行退去,视镇台蔑如也。
论台南降叛等处
台城之南,有城堡十二座,本属中国所辖,现今只存九座,余三城前经叛去,合於东海岛诸族。然自同治以来,又有许多城堡新入版图者,愿以後积渐降服也。
论台南郎娇城外设立炮台
现中国官员意欲奏请於郎娇城外拖首板地方设立炮台,依西国前已故提督率卑鲁及前任史官原议之意。旧年五月,伟廉先生有信,催某与官府说明,照部文所颁条款举行;某已遵办。且在前已接到总督咨文,又续接到钦差咨文,咨内所议,某彼时甚为满愿,过後追思,始知被欺。兼以府城地方,某未经久驻,察看其举行後事势若何。通事郑礼乾因某不在,遂将此事延搁。
某见刘镇台於一千八百六十七年所筑拖首板暂时炮台,顷已废壤,存炮二尊及守兵数名,皆移於赤嵌地方。
据众人云,此县拟设第三望台,现已出奏,未奉批回。此事应如何料理,请大人自行斟酌,某候信遵办。
现总税务司安打们先生及毕克淋先生皆不欲中国於此地设立炮台,并颁行中国条约於郎娇地方,此事属某职司,不敢不代为上闻。
各人皆劝某信守土人之约,谓土人近已通好矣,某则不然。多克察於设立炮台一节,并无异议,从前与某谈论时,已说过此地为炮台地方。
拖首板设立炮台,亦是紧要情事,显然可见;盖中国与西国均须在此地驻守,可令土人知畏,然後权势在我·异日或有翻约,亦易钤制。
某想山内野族之土人,若与中国交通,渐化美俗,於西国亦甚利益;盖彼地倘与中国立约,即当依西国和约也。但土人各派既未与西国立约,并未受他人约束,除非为所钤制,不得已乃肯受约也。
论郎娇地方番汉地界急宜清理
多克察谓郎娇地方系彼从前所得,欲征税於在地之□□、□□两种人,事在必行。某未知此县与彼有否关涉。果系土官旧地,则汉人必须纳税於多克察,而官府不得收税矣。否则,亦须用钱向多克察买断方可。
论台南险处宜设法保护海船
现某有数语欲陈,深望诸大人允准,想大人亦乐於允准也。台岛之南,算是最要大路,又算是中国诸洋中此处为风浪最狂、地震最多地方。其南澳之岸并岸傍礁石数处,海舶多在此失事。缘船驶到此,适值海湾急流故也。然停泊上岸,又为必由路迳,应请危险数处,设法修治。
论台北及山中物产
今专论台北迤北及居中一带。计自淡水至打狗口,所产各物,统计各处出产,似无有如此之多且贵者。
由打狗口再过数洋里,有岛甚狭,前後向并受海风,兼多沙地,本难出产。近因各〈氵义〉港潮涨,逐次递缩,积渐壅成山谷,亦产有糖品、皮革及柴些须,但所产不多,难与迤北比也。
论产煤及茶、靛、樟脑地方
奎隆产煤之处,砂石必异。现勘过此种砂石,自奎隆起,直至拖首板以南,所在多有。拖首板者,郎娇极南之地也。石油炭、煤汽油、光煤油三种,在屈茭、奎隆地方多见之。们顺先生云:麦库里地方,亦产此物;其地离海面四十尺。毕克淋先生云:此各种之产於矿内者,屈茭、麦库里之间迤西一带山岭,固产此物。若某所见,则迤南色比里一带亦有之。然则合观两说,可知台地所产,合南北皆是相同。故煤炭、硫磺、煤炭油等物,人只知为淡水厅及迤东一带所产,其实再迤而南亦有之,似山势由东趋西,极於东海岸,皆是此矿也。
合此数物,加以茶、靛两件,皆为淡水厅及迤西一带贩售出口最重之货。
樟脑树产於内地,至麦库里止。噶吗兰厅兼产有五、六十种杂件木料。合而观之,计台地所辖,及麦库里部族止,可为台地出产最盛地方。
论台北及居中煤矿
台地迤北及居中一带所有产煤大矿,人尚未知,开凿者少。所开者不过在奎隆港口近水地方,因其地较别处产煤运道最便也。
旧年十二月,有管轮人姓都逢者,系福州船政监督由欧罗巴延到中国,专司煤务。此人曾写有一纸文字,专论奎隆煤炭一节,字甚细密,已被人抄传。
此人曾历过奎隆、赤牳、艋舺、淡水至滨海止,计程共十四万八千二百六十八亩。但台北凡草木丛杂地方,皆无路迳,倘欲觅路,诸多阻碍,故都逢所搜索之处,为众所未历,而新辟者亦属有限。计所得煤矿祗有二条地脉。一条在上向,约在三十七寸四分之下,便是煤炭。此炭是石油色,又坚又实,不似彼条所产煤质甚杂,兼有硫磺土石等质,须经火炼过,方可合用也。
都逢估计开矿之费,每煤一吨,须用三元三角七尖。其煤可比进口之煤好,煤价卖出,可获倍利。次条煤矿所出尤多,但为人所不屑耳。
若觅可炼煤骨,为鼓铸铜铁五金之用,则台地尚未见此种;即或有之,亦当向苏澳海澳求之。
现所看各矿,仍旧未开。
论开煤法
开煤法如开町畦。每畦之外,各余七尺,名为煤柱,所以支架山地,使不倾压也。然後乃逐畦开掘渐深,可得大块煤炭。直开到天气所不能通,或因出生阻住,无从开掘,方弃此矿另觅。开矿人历久相承,悉用此法。若使煤矿少产五分之一,则所用木料亦省(产煤益多,则开掘益深,故所用支撑间架之木料亦愈费;意谓煤矿少产,则台人便知早弃另觅,煤利仍在而用料可省也)。每日开矿,得煤之多寡,亦关器具之利钝。现中国开矿人,每日工作八点钟,仅开立方尺三尺,比西国工程,仅得三分之一,若亦与以利器,便可得西国工程,且省力也。
奎隆开矿,另有一种尖锄。此锄之一端用以开凿,其一端又兼槌用。计锄长七寸八分,尖阔一寸五分六厘,槌阔如锄,长二寸三分四厘,柄长十五寸六分。
亚墨利加及欧罗巴两洲,其开矿之利器有一种共四件,并一种共七件,各视矿内之土性,择宜而用。至槌、凿、锥、钻等件,尚不在此数内。
奎隆开煤,盛以竹笼。每笼所盛,不及二十二夹笼(每夹笼约盛水八升)。笼底贴一木板,板略中凸(以便掣曳),固之以藤。盛煤出矿,乃搁於地上,掣而曳之。此法最钝,历时久而用力劳苦,若代以小车,车路铺垫木板,则运之较易。其铺垫必用木板者,因产煤地水多咸酸,铁路易於朽坏也。
矿内之灯,用小盏满贮清油,以六厘径、四寸长之灯草燃之,或燃纸浸油,随地携带往照,亦可代灯。
所开煤,随其大小,以手掇拾,分地堆垛。所余炭粉,皆为烧灰人取以煆石灰。若烧灰不要,则废弃无用,反须烧毁,以净地方。
第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