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张卿子伤寒论>第13章
第三节辨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第五
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经曰。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太阳主表。为诸阳主气。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者。太阳表病也。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
风、阳也。寒、阴也。风则伤卫。发热汗出恶风者。卫中风。荣病发热无汗。不恶风而恶寒。卫病则发热汗出。不恶寒而恶风。以卫为阳。卫外者也。病则不能卫固其外。
而皮腠疏。故汗出而恶风也。伤寒脉紧。伤风脉缓者。寒性劲急。而风性懈缓故也。
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
经曰。凡伤于寒。则为病热。为寒气客于经中。阳经怫结而成热也。中风即发热者。风为阳也。及伤寒。云或已发热。或未发热。以寒为阴邪。不能即热。郁而方变热也。风则伤卫。寒则伤荣。卫虚者恶风。荣虚者恶寒。荣伤寒者。必恶寒也。气病者则麻。血病者则痛。风令气缓。寒令气逆。体痛呕逆者。荣中寒也。经曰。脉盛身寒。得之伤寒。脉阴阳俱紧者。知其伤寒也。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太阳主表。一日。则太阳受邪。至二日。当传阳明。若脉气微而不传。阳明胃经受邪。则喜吐。寒邪传里者则变热。如颇欲吐。若烦躁脉急数者。为太阳寒邪变热。传于阳明也。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伤寒二三日。无阳明少阳证。知邪不传。止在太阳经中也。
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发热而渴。不恶寒者。阳明也。此太阳受邪。知为温病。非伤寒也。积温成热。所以发热而渴。不恶寒也。
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曰风温。风温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
睡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
时螈。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伤寒发汗已。则身凉。若发汗已。身灼热者。非伤寒。为风温也。风伤于上。而阳受风气。风与温相合。则伤卫。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者。卫受邪也。卫者、气也。风则伤卫。温则伤气。身重、多眠睡者。卫受风温而气昏也。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者。风温外甚。而气壅不利也。若被下者。则伤脏气。太阳膀胱经也。内经曰。膀胱不利为癃。
不约为遗溺。癃者。小便不利也。太阳之脉。起目内。内经曰。瞳子高者。太阳不足。
戴眼者。太阳已绝。小便不利。直视失溲。为下后竭津液。损脏气。风温外胜。经气欲绝也。为难治。若被火者。则火助风温成热。微者热瘀而发黄。剧者热甚生风。如惊痫而时螈
也。先曾被火。为一逆。若更以火熏之。是再逆也。一逆尚犹延引时日而不愈。
其再逆者。必致危殆。故云促命期。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阳为热也。阴为寒也。发热而恶寒。寒伤阳也。无热而恶寒。寒伤阴也。阳法火。阴法水。火成数七。水成数六。阳病七日愈者。火数足也。阴病六日愈者。水数足也。
戴元礼云。凡治伤寒。须辨阴阳二候。不可误也。阳经有三。太阳、阳明、少阳、是也。
阴经亦有三。太阴、少阴、厥阴、是也。经之阴阳。以脏腑言。腑为阳。膀胱、胃、胆、是也。脏为阴。脾、肾、肝、是也。病之阴阳。乃是外邪之阴阳。阴气、阳气、是也。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
使经不传。则愈。
伤寒自一日至六日。传三阳三阴经尽。至七日当愈。经曰。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若七日不愈。则太阳之邪。再传阳明。针足阳明。为迎而夺之。使经不传则愈。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巳为正阳。则阳气得以复也。始于太阳。终于厥阴。六经各以三时为解。而太阳从巳至未。阳明从申至戌。少阳从寅至辰。至于太阴从亥至丑。少阴从子至寅。厥阴从丑至卯者。以阳行也速。阴行也缓。阳主于昼。阴主于夜。阳三经解时。从寅至戌。以阳道常饶也。阴三经解时。从玄至卯。以阴道常乏也。内经曰。阳中之太阳。通于夏气。则巳午未。太阳乘王也。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中风家。发汗解后。未全快畅者。十二日。大邪皆去。六经悉和。则愈。
病患身大热。反欲得近衣者。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也。
皮肤言浅。骨髓言深。皮肤言外。骨髓言内。身热欲得衣者。表热里寒也。身寒不欲衣者。表寒里热也。活人云。热在皮肤。寒在骨髓。仲景无治法。宜先与阴旦汤。寒已。次以小柴胡加桂。以温其表。寒在皮肤。热在骨髓。仲景亦无治法。宜先与白虎加人参汤。热除。次以桂枝麻黄各半汤。以解其外。大抵病有标本。治有先后。表热里寒者。脉须沉迟。手或微厥。下利清谷也。所以阴证亦有发热者。四逆汤。通脉四逆汤主之。表寒里热者。脉必滑而厥。口燥、舌干也。所以少阴恶寒而蜷。时时自烦。不欲浓衣。用大柴胡汤下之而愈。此皆仲景之余议也。
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
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
阳以候卫。阴以候荣。阳脉浮者。卫中风也。阴脉弱者。荣气弱也。风并于卫。则卫实而荣虚。故发热汗自出也。经曰。太阳病。发热汗出者。此为荣弱卫强者是也。啬啬者。不足也。恶寒之貌也。淅淅者。洒淅也。恶风之貌也。卫虚则恶风。荣虚则恶寒。
荣弱卫强。恶寒复恶风者。以自汗出。则皮肤缓。腠理疏。是亦恶风也。翕翕者。
然而热也。若合羽所覆。言热在表也。鼻鸣干呕者。风壅而气逆也。与桂枝汤。和荣卫而散风邪也。
第四节汤药类
桂枝(三两去皮味辛热)芍药(三两味苦酸微寒)甘草(二两炙味甘平)生姜(三两切味辛温)大枣(十二枚擘味甘温)上五味。
咀。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适寒温。服一升。服已。须臾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令一时许。通身。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
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瘥。停后服。不必尽剂。若不汗。更服。根据前法。又不汗。
后服当小促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时观之。服一剂尽。
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剂。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
内经曰。辛甘发散为阳。桂枝汤。辛甘之剂也。所以发散风邪。内经曰。风淫所胜。
平以辛。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酸收之。是以桂枝为主。芍药甘草为佐也。内经曰。
风淫于内。以甘缓之。以辛散之。是以生姜大枣为使也。
成无己云。桂枝用姜枣。不特专于发散。以脾主为胃行其津液。姜枣之用。专行脾之津液而和荣卫者也。麻黄汤不用姜枣者。谓专于发汗。不待行化而津液得通矣。
李东垣云。桂枝汤。是阴经荣药也。闭卫气使阴气不泄。此药为卫虚也。
又云。仲景治表虚制此汤。桂枝味辛热发散。助阳体轻。本乎天者亲上。故桂枝为君。芍药甘草为佐。如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乃制小建中汤。以芍药为君。
桂枝甘草佐之。一则治其表虚。一则治其里虚。故各有主用也。后学当触类而长之。
王三阳云。太阳病。汗出服桂枝。只使之似有汗者。邪已去矣。似字当细玩。不可认作发汗。与麻黄汤混看。
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
头痛者。太阳也。发热汗出恶风者。中风也。与桂枝汤。解散风邪。
太阳病。项背强。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
者。伸颈之貌也。动则伸颈摇身而行。项背强者。动则如之。项背
者。当无汗。反汗出。恶风者。中风表虚也。与桂枝汤以和表。加麻黄葛根以祛风。且麻黄主表实。后葛根汤证云。太阳病。项背强。无汗恶风。葛根汤主之。药味正与此方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