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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跋云:《黄山谷云:世人只学兰亭面,欲换凡骨无金丹。可知骨不可凡,面不足学也。况兰亭之面,失之已久乎?板桥道人以中郎之体,运太傅之笔,为右军之书,而实出以己意,并无所谓蔡、钟、王者,岂复有兰亭面貌乎?古人书法入神超妙,而石刻、木刻千翻万变,遗意荡然。若复依样葫芦,才子俱归恶道。胡作此破格书以警来学,即以请教当代名公,亦无不可。
乾隆八年七月十八日,兴化郑燮并记。》
作《止足》诗。
诗曰:《年过五十,得免孩埋。情怡虑淡,岁月方来。弹丸小邑,称是非才。日高犹卧,夜户长开。年丰日永,波淡云回。乌鸢声乐,牛马群谐。讼庭花落,扫积成堆。时时作画,乱石秋苔。时时作字,古与媚皆。时时作诗,写乐鸣哀。闺中少妇,好乐无猜。花下青童,慧黠适怀。图书在屋,芳草盈阶。昼食一肉,夜饮数杯。有后无后,听已焉哉!》
杭世骏于二月考选御史对策中,因主张《天下巡抚汉满参半》被革职。是年,板桥致书杭世骏以示慰问。
《与杭世骏书》:《君由鸿博,地处清华,当如欧阳永叔在翰苑时,一洗文章浮靡积习,慎勿因循苟且,随声附和,以投时好也。数载相知,于朋友有责善之道,勿以冒渎为罪,是所冀于同调者。堇浦词兄,燮顿首。》
是年,金农与杭世骏、丁敬等于杭州结诗社。
十一月,命山东将养椿蚕、柞蚕之法移咨各省,依法喂养以收蚕利。
乾隆九年甲子一七四四五十二岁
饶氏育一子。
《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
《范县署中寄舍弟墨》、《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二书》、《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三书》(六月十五日作)、《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四书》作于是年。
作有《范县诗》、《送陈坤秀才入都》、《登范县城东楼》等诗。
乾隆十年乙丑一七四五五十三岁
呈诗姚太守以明志。
《范县呈姚太守》:《落落漠漠何所营,萧萧澹澹自为情。十年不肯由科甲,老去无聊挂姓名。布袜青鞋为长吏,白榆文杏种春城。几回大府来相问,陇上闲眠看耦耕。》
作有《怀扬州旧居即李氏小园,卖花翁汪髯所筑》、《姑恶》、《怀李》、《署中示舍弟墨》、《破衲》、《扬州福国和尚至范赋二诗赠行》等诗;作《范县署中寄舍弟墨第五书》。
《署中示舍弟墨》诗曰:《学诗不成,去而学写。学写不成,去而学画。日卖百钱,以代耕稼。实求困贫,托名风雅。免谒当途,乞求官舍。座有清风,门无车马。四十科名,五十旃旌。小城荒邑,十万编氓。何养何教,通性达情。何兴何废,务实辞名。一行不当,百虑难更。少予失教,躁率易轻。水衰火炽,老更不平。日有悔吝,终夜屏营。妻孥绮縠,童仆鼎羹。何功何德,以安以荣?若不速去,祸患丛生。李三复堂,笔精墨渺。予为兰竹,家数小小。亦有苦心,卅年探讨。速装我砚,速携我稿。卖画扬州,与李同老。诗学三人,老瞒与焉。少陵为后,姬旦为先。字学汉魏,崔蔡钟繇。古碑断碣,刻意搜求。维兹三事,屋舍田畴。宦贫何畏,宦富可惴。即此言归,有赢不匮。人不疵尤,鬼无瞰祟。吾既不贪,尔亦无恚。需则失时,决乃云智。》
冬,送饶氏母子返兴化。
按:王氏《郑板桥年谱》称:乾隆十一年(一七四六年)前后《送饶氏及子返回兴化》。
高凤翰《归云集》成,始号《归云老人》。
是年,潍县疫;七月十九日海水溢。
乾隆十一年丙寅一七四六五四岁
由范县改任潍县,自是联署七年。
九月,与华岩、时颜、许大诸友人集于程兆熊之桐华庵,合作《桐华庵胜集图轴》。
华岩题识曰:《乾隆丙寅秋九,同人集□于梦飞桐华庵斋中。清话之余,野鸟相逢,秋色争妍,得此佳趣□对景画之,时颜叟补石,许大写菊,梦飞曰:
“此幅似未毕乃事也,得板桥墨竹则可矣。”俄顷,童子报曰:“郑先生来也。”相见揖让,更写竹数个。》
是年,山东大饥,板桥大兴修筑,招远近饥民赴工就食;令邑中大户开厂煮粥轮饲之;责积粟者平价出售。开仓赈贷,饥民得以活者无数。
《重修兴化县志》卷八:《调潍县,岁荒,人相食。燮开仓赈贷,或阻之,燮曰:“此何时?俟辗转申报,民无孑遗矣。有谴我任之。”发谷若干石,令民县领券借给,活万余人。上宪嘉其能。秋又歉,捐廉代输,去之日,悉取券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