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台湾文献丛刊清仁宗实录选辑>第7章
二十六日(乙丑),闽浙总督王懿德奏报到任日期并请觐。得旨:“着不必前来。俟今岁冬间或明年秋间,酌量地方情形,再行奏请。卿之心地才干,朕深知之,必能胜任;尤应时加振作,缓缓必有起色,闽省文武积习断非一朝所能挽回也”。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五。
夏四月二十一日(己丑),谕〔军机大臣等〕:“怡良、许乃钊奏《筹办漕粮军饷并上海攻剿各情形》;逆匪占据上海半载有余,许乃钊督师剿办,日久无功,贻误迁延,已属罪无可逭。本日据奏南北两营连日进剿情形,虽小有斩获,仍未能捣穴擒渠,立将县城收复。若再令该逆肆行他窜或扰海口运道,更滋蔓延;该抚自问当得何罪?据称该逆内无接济、外无应援,正当乘此机会,督饬各路将弁、兵勇合力围攻,迅图克复,毋得再事稽迟贻误。现在地方不靖,咪唎〈口坚〉兵船到沪,亦不过欲图窥我虚实,逞其诡谋;惟当不动声色,绝其觊觎之渐。怡良既与洋官接晤,务当明白开导,谕以大义,令其前赴广东听候查办;一面知会叶名琛,一面查探洋官所议各情,迅速具奏。至京仓支绌,叠次谕令该督、抚等筹办采买,由海运津,并将所余折色银两即行解赴部库。该督等宜如何设法赶办,以济要需。乃买办漕粮既无一定确数,而於徵收折色银两内竟复拨借二十六万余两之多;空言设法补苴,於事何济?各处剿匪若能速行蒇事,又何至师老饷糜,至於此极!此时京仓需米甚殷、部库筹饷孔亟,该督等亦当缓急兼权,何得止顾江省?现在浙漕已由海运抵津,该督等务即督饬委员赶紧采办米石,跟踪放洋北上;所余折色银两,一并催齐解部,不准藉词延宕。本日据王懿德覆奏《筹办台米情形,拟仍援照成案捐输米石,运津交纳;派员劝谕绅士,或将认捐之银改令捐米、或令未捐之户以米代银》等语。闽省既能如此筹办,江省亦何容畏难推诿。该督等如果竭力妥筹,谅可办理有效也。将此由六百里加紧谕令知之”。
闽浙总督王懿德奏:《筹备台米,拟请设法劝捐,运津交纳”。得旨:“着照所拟办理,总以迅速为妥”。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八。
五月初六日(甲辰),谕〔军机大臣等〕:“王懿德奏《钞法不宜纷更,并请停铸铁钱、铅钱》各摺片,据称:《户部咨令各省殷实之家捐赀助饷,有不愿邀议叙者,由官照数发给银票,准俟军务完竣後,赴各省司库领银;虽为广劝捐输起见,惟事涉纷更,恐於钞法有碍》。所奏自属实在情形。京局铁钱现仅试铸,因滇铜运解道路梗塞,采买铜斤为数无多,不能不权宜办理,以广鼓铸而济兵饷。至铅钱京局现未铸造,该督奏称:《恐致私铸日增、物价骤长诸弊》,亦不为无见。该省即着毋庸鼓铸铁钱。至该督前奏福建省城开设官钱铺,试用银钱票,并拟於厦门等处添设官铺;一切章程尚属周妥,仍着王懿德督率在事人员等认真经理。各省情形不同,补偏救弊,要在随地斟酌筹办。现在度支匮绌,而京师放款尤多,非广铸大钱、疏通钞法,无以济急。该督果能悉心讲求,於该省行之有效,朕方且以该章程推行各省,非独於事有窒碍之处不强该督以所难也。将此由四百里谕令知之”。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九。
十八日(丙辰),谕〔内阁〕:“前经户部奏请令各省开设官钱局,推行官票,添铸铜、铁钱及各项大钱;当经降旨允准。原以经费支绌,全赖钱法、钞法流通无滞,庶足以利民用而济时艰。乃迄今日久,仅据福建、山西、陕西各督、抚奏明遵办,其余各省并未将现办情形奏报;该督、抚等如果悉心经理,何至迁延一载,迄无定章?福建素称瘠区,办理已有成效;各省情形虽有不同,亦何难设法筹办!总由地方官吏畏难苟安,怠玩因循,实堪痛恨!着各省督、抚、将军、都统、府尹等查照户部原奏,督饬所属酌量地方情形,迅速设立官钱局,并设法筹款,开鑪加铸,俾钞法与钱法相辅而行;一面妥议章程,奏明办理。如有廉能官吏,认真办有成效,准该上司据实保奏,以示奖励。将此通谕知之”。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
二十八日(丙寅),谕军机大臣等:“有人奏《藩署劣幕舞弊,请饬查办》一摺,据称《福建藩司庆端署中有幕友锺姓、叶姓,表里为奸,通同纳贿。凡州、县官初到闽省,必将生徒推荐,勒抑延请。其生徒及素所熟识之人,更有报捐州、县指省福建,以求护庇者。因有《锺、叶党》之名》等语。劣幕盘踞衙署,向干例禁。若如所奏,藩司庆端幕友锺姓、叶姓在署把持、任意招摇,若不严行查办,何以清吏治而肃官常?着王懿德按照所参各情,秉公严切查明,据实具奏;毋得稍有徇隐。原摺着钞给阅看。将此谕令知之”。寻奏:“查该藩司幕友叶镇、锺峻均属安分,尚无纳贿徇庇、勒荐馆地情事及《锺、叶党》名目。所奏应无庸议”。报闻。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一。
秋七月初四日(辛丑),以剿匪迁延,革福建台湾镇总兵官吕大陞巴图鲁名号、花翎,都司陈上国花翎、顶带。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五。
十二日(己酉),直隶总督桂良奏《闽省米船请援案免税二成,余货照例纳税》。得旨:“所拟实不为刻,自应如是办理”。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六。
二十八日(乙丑),谕内阁:“王懿德奏《生擒噶玛兰谋逆戕官首要各犯,地方安靖》一摺,上年八月间,台湾府属之噶玛兰厅地方贼匪滋事,通判董正官遇害,经代理通判头围县丞王衢纠集壮丁团练焚毁贼巢,并将暗为贼谋、假充义首之林汶英一犯设法诱杀,会同都司刘绍春等分投搜捕,歼擒多匪;惟首犯吴磋及戕官正犯刘木等同从逆余匪,仍潜匿山内。通判杨承泽到任後,复与副将曾玉明等入山搜捕,署淡水同知朱材哲并侦获逸犯吴大等多名。本年二月间,该管文武探知贼踪,带兵围捕,先後拏获要犯刘木、沈锺等并歼毙夥犯十余名,复督率营弁梁青芳、义首谢集成等探明逆首吴磋在中心仑地方潜匿,挥兵直入,轰毙贼匪二十余人,格杀十余人、将逆首吴磋生擒,并将吴磋、刘木、沈锺押赴被害之噶玛兰通判董正官柩前凌迟处死,一并枭示。现在地方肃清,台民情镇定。所有在事出力之文武员弁、义首、兵勇等,着王懿德饬令台湾镇、道查明保奏,候朕施恩”。
又谕:“王懿德奏参都司、巡检,请革职提讯等语。福建噶玛兰营都司刘绍春於通判董正官被戕,未及救援;复於厅署仓库,不能派兵防护,致被贼匪抢掠:显系擅离职守,畏葸逃避。署罗东巡检沈树政运送库项洋银一万九千圆,该员辄禀称仅止提银六千圆送营、四千圆作为兵勇费用,数目多寡悬殊;显有侵那情弊。刘绍春、沈树政均着即行革职,交裕铎亲提严审,务得确情,按律惩办;毋许稍有瞻徇”。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七。
闰七月初四日(辛未),新授福建台湾道裕铎奏报到任日期。得旨:“一切公事,不准因循;总以迅速为好。远隔重洋,岂能事事禀商”?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八。
八月初八日(甲辰),命前任福建按察使徐宗干来京引见。
以剿办福建台湾匪徒出力,赏道员裕铎、总兵官邵连科花翎,都司凌敬先蓝翎;余加衔、升叙有差。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一。
九月十二日(戊寅),以广州协领国荫为福州副都统。
十五日(辛巳),以福建盐法道瑞璸署按察使。
以上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五。
二十九日(乙未),福建巡抚吕佺孙奏报到任日期。得旨:“闽省疲玩情形,甚於他省;时时振作精神,力求整顿之实”。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六。
冬十一月初八日(癸酉),先是,闽浙总督王懿德等奏:“铜禁綦严,诸多未便;请收五斤以上铜器,其五斤以下者速弛其禁。至产铜之地,不止云南一省;陕西商州有人呈请开办铜矿,请饬该督、抚认真采办”。下军机大臣会同户部议。至是奏:“收缴铜器,应如所奏办理。五斤以下铜器,仍准民间照常使用。其产铜之区,请饬陕西巡抚迅即委员确查,以凭核办”。从之。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
十二月十三日(丁未),调福建水师总兵官吴全美为浙江温州镇总兵官,以福建澎湖协副将韩嘉谟为南澳镇总兵官。
见《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