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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比较明、清两代中央及地方统治机构的异同:
清代与明代基本相同的有:在名义上,内阁仍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六部仍为具体执行政务的最高机构;监察、司法机构仍然是三法司。在地方行政机构方面,省、府、县沿袭明制,省级仍设布政使司。
清代比明代有所增省的有:清初以议政王大臣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从雍正年间开始,军机处取代议政王大臣会议。特设理藩院,专管少数民族事务;特设内务府,专管宫廷事务。在地方上,省一级设总督、巡抚,为地方最高长官,号称“封疆大吏”.督抚之下,设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明朝的三司变为了二司,取消了都指挥使司。内阁、六部的职权明显小于明代,六科给事中并入都察院。
第五讲清代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进一步发展(1644——1840年)教学方法:本章主要采用教师主讲与学生课堂讨论相结合的方法。
教学手段:多媒体,地图教学重点:清代前期发展经济和维护边疆的措施;“摊丁入亩”与“一条鞭法”的异同教学难点:清朝由盛转衰的原因;分析清代的闭关政策。
参考书:
樊树志:《晚明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孟森:《明清史讲义》(下),中华书局1981年周远廉:《清朝开国史研究》,辽宁人民出版社1981年萧一山:《清代通史》,中华书局1986年清朝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建立于1636年,1644年定都北京,灭亡于1911年,总共267年。清朝的历史划分为前后两段,1636-1840为前段,这一段为封建社会,1840-1911年为后段,这一段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1840年鸦片战争成为近代史的范畴;所以古代史课讲清史,主要是讲顺、康、雍、乾、嘉、道六朝的历史。
一、
清军入关后的统一过程1644年清军进入北京,接着由北京南下,追击义军。九月,清顺治帝由沈阳来到北京;十月初一,顺治帝在北京重新即皇帝位,下诏“定鼎燕京”,(仍称北京),于是,一个新的封建王朝自此正式建立。
(一)清入关后所采取的几项统治措施清军定都北京后,为巩固其统治和尽快统一全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笼络亡明官僚,改变与明为敌的策略。本来女真人在东北建立政权前后臣服于明朝,后来又公开与明朝敌对,攻占明朝在东北的地盘,甚至逼近北京城。但1644年的形势与前不同了;明朝已经被李自成义军推翻,而李自成军又被清军逼出北京,清军如若在北京站稳脚跟,必须扩大其统治基础:笼络亡明旧臣。因此,清军摇身一变,成了明朝的同路人,称其入主北京“乃得之于闯贼,非取之明朝也”(东华录四),以杀农民义军为目标,拉拢明朝官吏,“义师为尔复君之仇,非杀尔百姓,今所诛者惟闯贼,吏来归,复其位;民来归,复其业”(清史稿·范文程传),并礼葬崇祯帝,官员服丧三天,厚待元明宗室;在京官员照旧录用;归顺者官升一级。很快,大批亡明旧臣归顺清朝麾下,与清军共同镇压农民起义军。
2减免赋税,恢复生产。清军入京后即宣布废除“三饷”加派,并只收“正税”,其它一切俱免,地亩照明朝旧额征税,以前拖欠者一律免。对工商业者的税收也予以减轻。并规定“如有官吏蒙混倍增者,杀无赦”.同时又规定,在明末农民战争中被赶跑“失业”的地主回来后,必须将地如数占有,不肯退赔者以“党寇”治罪,限令地方官劝民恢复生产,招抚流亡,奖励垦荒。
3严守军纪,严禁贪污。入山海关后,多尔衮与诸将誓约:“今入关西征,勿杀无辜,勿掠财物,勿焚庐舍”;入京以后,下令“凡强取民间一切细物者,鞭八十、贯耳”对官吏贪污也制裁很严,“官吏犯赃,审实立斩”.并在一定程度上付诸实施。
这些措施的实行,笼络了汉族地区的上层人物,也稳定了下层民众的生活和情绪,对巩固清朝的统治是很有利的。
(二)民族歧视、压迫的政策1剃发令。
2圈地令。
3投充令和逃人法。
这些农民又多是被“役之”为庄丁的,没有人身自由,庄丁可以被买卖,逃亡者从严制罪,是满人落后生产方式在清初从关外向内地的发展,尽管是暂时的倒退,也给中原地区的经济带来严重破坏,但被圈的土地并不返回。
清军入关之初的几项统治措施,一方面拉拢汉族上层人物,稳定平民百姓,同时又施行民族歧视的政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民族矛循,加之明亡之后有相当一部分官僚和民众不肯归顺清朝,展开各种形式的抗清起义。如北方北京附近的霸州等地,天津与沧州之间的地区,常有人民群众袭击清军。山东响应李自成起义的满家旧义军,榆园义军等,由反明转为抗清,建立根据地,甚至建立政权,联系河北、河南义军,抗击清军。山西、甘肃等地也是如此。由于这些自发的抗清斗争规模小,分散,不久即为清军所击溃。规模较大的是南方各地军民的抗清斗争。
(三)南方的抗清斗争清军从山海关入关,占据北京,并向全国进军,但受到各地义军,人民乃至亡明军队的抵抗,向南推进的速度并不快。而南方各地人民利用种种形式,特别是用建立明政权为号召,展开大规模的抗清斗争。
1江南地区以南京为中心的江南一带是明朝的南直隶,当崇祯帝自尽,大顺政权统治北京时,1644年5月15日,崇祯的从兄福王朱由崧在马士英的拥戴下在南京称帝,建元弘光,欲法南宋高宗之事。马士英是魏忠贤的阉党余孽,为巩固南明小朝廷,又把东林党的史可法等人拉入朝廷,但很快又让史可法出守扬州,由马士英等人把持朝政。马士英等人对人民残酷剥削,卖官鬻爵;福王朱由菘整天沉溺于酒色,不理朝政,政治黑暗。当清军逼走李自成,为崇祯帝发丧后,南明朝廷即派人慰劳吴三桂和清军的报“君父之仇”之功,并欲以割让山海关以外之地与清军议和,甚至史可法也曾准备与清军合力进剿农民义军。后来感到清军的真正意图仍是灭明,才放弃妄想,合力抗清。
史可法在扬州坐镇,派将士守庐州、泗水、淮北、临淮等“江北四镇”,在四镇将帅火拼时,以民族利益为主,团结各方面力量抗清。顺治二年,开始北伐,派人攻占了开封,归德,但部下有的火并,有的降清,左良玉也趁机向南京进军,“清君侧”,企图控制朝政。而清军趁机南下,史可法固守扬州,自四月十五至二十五,艰难抗战十余天,城破后,清军在扬州屠杀十天,史称“扬州十日”.史可法被俘不降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