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江苏省通志稿(十三)>第3章
三十年正月甲戌,河南、江北行省平章巴延言:“扬州蒙古岱所立屯田,为田四万余顷,官种外,宜听民耕垦。扬州盐转运一司,设三重官府,宜削去盐司,止留管勾。襄阳旧食京兆盐,以水陆难易计之,莫若改食扬州。”诏皆从其议。
二月己丑,减江浙海运米数十万石。癸丑,江西行院页特密实言:“江南豪右多庇匿盗贼,宜诛为首者,余徙内县。”从之。申严江南兵器之禁。
四月己亥,行大司农燕公楠、翰林学士承旨留梦炎言:“上海置市舶司,货物十五抽一,请改三十取一。”从之。甲寅,敕江南毁诸道观圣祖天尊祠。
五月癸亥,诏以浙西大水冒田为灾,令富家募佃人疏决水道。
十月辛亥,禁江南州郡以乞养良家子转相贩鬻及强将平民略卖者。时北人酷爱江南技艺之人,呼曰巧儿,其价甚贵。至于妇人,贵重尤甚,每一人易银二三百两。尤爱童男、童女,处处有人市,价分数等,皆江南士女也。父母贪利,货于贩夫,辗转贸易,至有易数十主者。北人得之,虑其遁逃,或以药哑其口,以火烙其足,驱役若禽兽然,故特禁之。
三十一年六月乙未,以世祖、皇后、裕宗谥号播告天下,免所在本年包银俸钞及江淮以南夏税之半。
八月己丑,拨军士屯守淀山湖。太湖为浙西巨浸,上受杭、湖诸山之水潴蓄之,余汇为淀山湖,东流于海。世祖末年,江浙行省参政温梁都尔言:“此湖在宋时,委官差军守之,湖旁余地,不许侵占,常疏其壅塞,以泄水势。今既无人管领,遂为势豪绝水筑堤,绕湖为田,湖狭不足潴蓄,每遇霖潦,泛滥为害。昨本省官蒙古岱等兴言疏治,因受曹总管金而止。张参议、潘应武等相继建言,臣等议此事可行无疑。”世祖曰:“利益美事,举行已晚,其行之。”既而子章特尔格言:“委官相视,计用夫十二万,百日可毕。昨奏军民共役,今民丁数多,不须调军。”世祖曰:“有损有益,咸令均齐,毋自疑惑,其均科之。”至是特尔格言:“太湖、淀山湖,昨尝奏过先帝,差倩民夫二十万,疏决已毕。今诸港日受两潮,渐致沙涨,若不依宋旧例令军屯守,必致坐隳成功。臣等议,淀山湖围田,赋粮二万石,就以募民夫四千,调军士四千,与同屯守。立都水防田使司,职掌收捕海贼,修治河渠围田。”诏巴延彻尔暨枢密院议奏。于是枢密院言:“今与殿帅范文虎及朱清、张瑄辈及省官集议,清、瑄俱云:‘宋时屯守河道,用手号军,大处千人,小处不下三四百,隶巡检司管领。’文虎谓:‘差夫四千,非动摇四十万户不可。若令五千军屯守,就委万户一员提调,事属可行。’请立都水巡防万户职名,俾隶行院。”从之。
十月辛巳,江浙行省言:“陛下即位之初,诏蠲今岁田租十分之三,然江南与江北异,贫者佃富人之田,岁输其租。今所蠲特及田主,其佃民输租如故,则是恩及富室而不被于贫民也。宜令佃民当输田主者,亦如所蠲之数。”从之。
成宗元贞元年二月壬午,罢江南茶税,以其数添入江西椎茶都转运使岁额。
五月庚辰,升江南诸县为州,以户为差。户四万,五万者为下州,五万至十万为中州,下州官五员,中州六员。凡为中州二十八,下州十五,又以连州路户不及额,降路为州。
七月乙亥,诏江南地税输钞。
十一月戊戌,诏江浙行省括隐漏官田及检核富强被役之户。
二年正月己卯,诏江南毋捕天鹅。
七月壬午,巴延、阿珠、阿尔哈雅等所据江南田及权豪匿隐者,令输租。
八月壬寅,命江浙行省以船五十艘,水工千三百人沿海巡禁私盐。
十一月辛未,遣枢密院官整饬江南诸镇戍,凡将校勤怠者,列实以闻。乙酉,枢密院言:“江南近边州县,宜择险要之地合群成为一屯,卒有警急,易于征发。”诏行省田地形,核军实以闻。
是岁,淮安水,蠲其田租。
大德元年三月庚寅,立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及提举司。徐、邳水,免其田租。
八月丙寅,罢括两淮民田。己丑,以彻尔为浙江行省平章政事。江浙税粮甲天下,平江,嘉兴、湖州三郡当江浙十六七,而其地极下,水钟为震泽。震泽由吴淞江入海,岁久,江淤塞,豪民利之,封土为田,水无所泄,由是浸淫泛滥,败诸郡禾稼。朝廷命行省疏导之,发卒数万人,彻尔董其役,凡四阅月毕工。
是岁,益都新军万户府自宁国路移镇建康。
二年二月乙丑,立浙西都水营田司,专主水利。乙酉,罢建康金银铜冶转运司,还淘金户于元籍,岁办金专责有司。
四月,江南、两淮属县多蝗。
三年正月庚寅,诏遣使问民疾苦,除本年内郡包银俸钞,免江南夏税十分之三,增给小吏俸米。置各路惠民局,择良医主之。
二月丁巳,罢江东道宣慰司。
三月戊申,减江南诸道行台御史大夫一员。
四月辛未,通州至两淮漕河,置巡防捕盗司凡十九所。
九月己亥,扬州、淮安旱,免其田租。
十一月庚辰,置浙西平江河渠闸堰凡七十八所。丁酉,浚太湖及淀山湖。
是岁,溧阳旱。
四年正月癸卯,复淮东漕渠。
九月甲子,建康、常州、江陵饥,赈之。
十一月,诏:“孤老幼疾不能自存者,每名给中统钞二十两,江南租税普免一分,诸处重刑结案犯徒走减一年,杖罪以下释免。”
十二月,时江淮屯戍军二十余万,亲王分镇扬州,皆以两淮民税给之,不足则漕于湖广、江西。
是岁,会计两淮,仅少三十万石。河南左右司郎中颖昌谢让,请以淮盐三十万引鬻之,收其价钞,以给军食,不劳远运,公私便之。赈建康、浙东、平江饥。
五年七月戊戌朔,昼晦,暴风起东北,雨雹兼发,江湖泛溢。东起通、泰、崇明,西尽真州,民被灾死者不可胜计。浙西廉访司佥事赵弘伟,以润、常民乏食,将发廪以赈,有司以未得报为辞。弘伟曰:“民旦暮且死,擅发有罪,我先坐。”遂发廪。既而诏以米八万七干余石赈之。癸丑,浙西积雨泛滥,大伤民田。诏役民夫二千人,疏导水路。
十一月,钟山乡开后湖河道。
六年正月乙卯,命萨图尔岱、阿尔等整治江南影占税民田土者。
七月辛酉,赈建康饥。
是岁,免江淮以南差税。
七年二月壬午,罢江南财赋总管司及提举司。
三月庚寅,诏遣奉使宣抚循行诸道,以郝天挺,达春往江南、江北,特尔托里欢、戎益往两浙,江东。
八年正月己未,以灾异故,诏天下恤民隐,省刑罚。江南佃户租太重,以十分为率减二分,永为定例。仍弛山场、河泊之禁,听民采捕。
二月甲午,徙江东、建康道廉访司治于宁国,其建康路簿书,命监察御史钩考。
五月壬申,中书省言:“吴江、松江,实海口故道,潮水久淤,凡湮塞良田百有余里,况海运亦由是而出,宜于租户役万五千人浚治,岁免租人十五石,仍设行都水司,以董其程。”从之。
七月辛酉,罢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