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戊寅,户部奏:“苏、松等府粮长,所辖民租有万石以上者,非一人能办,宜增副粮长一人。”从之。戊子,以户部尚书周斌为刑部尚书,户部员外郎苏鹏翼为扬州府知府。丁酉,以户部尚书偰斯为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升侍郎沈立本为本部尚书。
七月乙巳,复以通政使司左通政对仁为应天府尹。
八月庚戌,诏改建圜丘于南郊。辛亥,置宝泉库。壬申,定官员仪从人数,应天府十五人,上元、江宁二县各十人。癸酉,革在京幕府、金陵二门。
十月丙午朔,新建社稷坛成。壬子,观心亭成。初,上敕功曹造观心亭于宫城上,至是落成。是月,改作大内宫殿成。阙门曰午门,翼以两观;中三门,东西为左右掖门;午门内曰奉天门,门之左右为东西角门;内正殿曰奉天殿,上御之以受朝贺。殿之左右有门,左曰中左门,右曰中右门;两庑之间左曰文楼,右曰武楼;奉天殿之后曰华盖殿;之后曰谨身殿;殿后则后宫之正门也。奉天门外两庑之间有门:左曰左顺门,右曰右顺门。左顺门之外为东华门,内有殿曰文华殿,东宫视事之所也。右顺门之外为西华门,内有殿曰武英殿,上斋戒时所居也。
十二月庚申,置兵马指挥司于聚宝门外。
十一年正月丁丑,置江阴守御牛户所。
四月己酉,以礼部侍郎朱梦炎为本部尚书,以兵部郎中陈铭为吏部尚书。丁卯,户部尚书沈立本免。升侍郎费震为尚书,员外郎王琚为侍郎。又升本部侍郎李焕文为兵部尚书。
五月丁酉,上以苏、松等府之民尝被水灾,已尝遣使赈济。至是,复虑其困乏,再遣使存问,仍济饥民六万二千八百四十四户,命户赐米一石,免其逋租六十五万二千八百二十八石。
六月己酉,以兵部尚书李焕文为吏部尚书。
七月,苏州、松江、扬州三府海溢,漂民居,人多溺死者,诏遣官存恤之。
八月丁卯,诏苏州诸府濒海居民被风潮者,官为赈济之。戊辰,赐京卫军士绮罗绫帛等物。己巳,以工部侍郎朱瑛为尚书。是月,免应天、镇江诸府秋粮。
九月癸酉,以应天府上元县官民田为司菜局蔬圃,官由除租,民田给其值。
十二月己亥,上以苏、松等府之民屋被水灾,艰于衣食,命悉罢该府河泊所,免其税课,以其利于民。今岁鱼课未入征者,亦免之。癸卯,复以署刑部侍郎沈立本为尚书。丁巳,以京城东门为钟阜门。
十二年二月戊申,建神乐观。上以道家者流,务为清净,祭祀皆用以执事,宜有以居之,乃命建神乐观于郊祀坛西。
三月戊辰,以户部尚书费震为湖广布政使;侍郎顾礼为本部尚书。戊寅,改通州批验盐引所为通州盐仓;淮安批验盐引所为安东盐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乙酉,以平阳府知府徐铎为应天府尹。己丑,改清凉门为清江门。
四月乙巳,置徐州丰县税课局。
九月乙未,以户部尚书顾礼为刑部尚书(是月庚子卒)。丁未,以常州知府张度为吏部尚书。
十一月戊午,以刑部员外郎吕宗艺为尚书。辛酉,以兵部郎中赵本为尚书。
十二月甲子,徐州卫谯楼铜壶自鸣。乙丑复鸣,戊寅,上以工匠之役于京者,多艰于衣食,命工部月给米赡之。有妻子者一石,无者六斗,其魇魅获罪免死罚输作者,不在是例。凡给粮工匠四千七百十三人,不给者一百四十九人。丁亥,初,元之遗民有避乱自北而南者,多聚于京师。至是,上命中书省察其才可取者用之,余使占籍为民。其虏获者,少壮俾隶军籍,老弱者命为民,各赐钞有差。
十三年正月甲午,御史中丞涂节告左丞相胡惟庸与御史大夫陈宁等谋反,及前毒杀诚意伯刘基事。命廷臣审录,上自临问之。坐实,赐死。节本为惟庸谋主,见事不成,始上变告,并诛之。余党皆连坐。庚子,召山西布政使司左参政偰斯为吏都尚书,河南按察使郑九成为礼部尚书,以应天府尹徐铎为户部尚书。命工部遣官督太仓、镇海、苏州三卫官军造海船一百六十六艘,以备海运。丁未,罢龙江分司,置龙江提举司。戊申,改鸡笼山为鸡鸣山。辛酉,以大都督府掌判官洪彝为吏部尚书。
二月壬戌,以嘉兴知府薛祥为工部尚书。已巳,改作在京街衢及军民庐舍。壬申,以吏部尚书偰斯为礼部尚书。丙戌,罢江阴守御千户所。
三月壬辰朔,命户部减苏、松等府重租粮额。旧额用亩科七斗五升至四斗四升者减十分之二,四斗三升至三斗六升者俱只征三斗五升,以下仍旧。自今年为始,通行改科。
四月乙丑,命礼部侍郎刘崧署吏部尚书。赐京民钞,以丁多寡为差,孤独老疾者倍之。丁卯,减两淮都转运盐使司副使、同知各一员。壬申,命官检校在京诸仓及在外府、州仓粮储之数。
五月甲午,雷震谨身殿。丙申,诏释在京屯田输作者。己亥,诏免天下今年田租。庚戌,赐京卫军士征伤残疾者钞,人五锭,苏木二十斤,胡椒五斤,老而无子者半之,有子者又半之。癸丑,命户部郎中范敏署本部尚书事。乙卯,应天府言:“养济孤老军士八十八户,乞还乡里依亲。”诏听其便。丙辰,置在京各门城门郎正各—人,副各四人。
六月癸亥,命扬州府展畜官马一匹者,户免二丁徭役。丙寅,扬州火焚仓粮。癸酉,以太常寺少卿阮畯为吏部尚书。
七月庚寅,吏部奏定:在京三品以下衙门典吏,月俸一石;六品以下衙门典吏,月支食米六斗。甲午,置广陵、长宁、崇德、丰乐、善应五群于江都之地,隶仪真监。丙辰,遣还广西两江、思明等府听事民百二十九人。先是,诏令两江、思明等府民入京听差遣,凡事有关其地者则遣之。至是,上谓礼部臣曰:“溪洞之民远居京师,去土怀乡,多有生疾者,或致死亡,非怀远人也,其各遣还乡里,给钞为道里费。”置北城兵马指挥司。丁巳,以礼部侍郎李冕试本部尚书。
八月辛酉,置仪真卫指挥使司。丙子,监察御史连楹等劾奏应天府尹曾朝佐祭历代忠臣不具祭服,有乖典礼。上顾问廷臣、吏部尚书阮畯言:“祭前代之臣,不具祭服,相承已久。上命翰林院考证似闻。翌日,翰林院奏:“祭前代忠臣,便服行礼为宜。”遂诏应天府以为常式。丙戌,置应天府儒学,设教授一员,训导四员,生员六十人。时江宁知县张允昭言:“江宁、上元二县在辇毂之下,宜建学校,以敦京师子弟。”于是命置应天府学,以教二县子弟。
十月壬戌,高邮州大水,诏免民田租。癸酉,赐京卫军士米,人一石。乙亥,致仕兵部尚书单安仁盲:“由大江入黄泥滩口,过仪真县南坝,入转运河,自南坝至扑树湾约三十里,宜浚以通往来舟楫。其湖广、江西等处运粮船,可由大江黄泥滩口入转运河,过淮安坝以达凤阳及迤北郡县,其两淮盐运船,可由扬子桥过县南滩,入黄泥滩出江,以达京师,其浙江等处运粮船,可从下江入深港,过扬子桥至转运河,过淮安坝以达凤阳;凡运砖木之船,皆自瓜州过堰,不相混杂。如是,则官船无风水之虞,民船无停滞之患,其转运河及江都县深港,亦宜考其故道而疏浚之。又瓜州所建仓廒,地滨大江,风潮不测,莫若以渐移入扬子桥西高阜之地,于计为便。”上曰:“所言虽善,然恐此役一兴,未免重劳民力,姑缓之。”乙酉,赐京卫军士麦,人一石。
十一月甲辰,崇明县大风,海潮决沙岸,人畜多溺死。
十二月,重建天禧寺。初,吴主孙权赤乌四年于长干建寺,孙皓时废。晋太康二年,沙门惠远复建,因名曰长干寺。南唐时又废。宋真宗天禧二年又建寺,始名天禧,元末毁于兵。至是重建焉。诏孙守仁住持。守仁字一初,尝从元杨维祯学,以诗闻于时。
十四年正月戊子,户部试尚书范敏以不称职免。
庚于,敕谕苏、松有司:“凡民间女子年十三以上,十九以下;妇人年三十以上,四十以下无夫者,不问容貌妍丑,但无恶习,愿入宫备使令者,女子人给钞六十锭,妇人给钞五十锭为道里费,送赴京师。”丙辰,升礼部侍郎李叔正为本部尚书。
三月己丑,苏州民以官船运木入京而附载私物,有司请罪之,上恤其贫,释之。
第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