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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而足以为万物生化之本。代乾坤上下之用也。此後天八卦方位。皆定于坎离。不复同于先天矣。
夫坎离既主後天之位,为全易之宗,则犹先天之乾坤。为诸卦之主。已无疑矣。
而先天日月之象。东西之行。今既以坎离象水火。而代天地。则必易以震兑。而指日月之升降。明阴阳之道路。
在先天以天言。则为东西。在後天以人言。则为左右。先天之日月升降。即後天之昼夜往来。
故震在东方。示日所生为阳所始。兑居西方。示月所出为阴所行。在一日为旦夕之分。在一年为春秋之别。
而以五行言之。则震为东方之木。兑属西方之金。木生火而相亲。则阳升之道。金生水而相近。则阴降之途。
既以水火主生化之中枢。自当以金木司生化之相位。此震兑在後天居左右之地。
代日月之明。本阴阳升降之机。为天地生杀之宰。而与先天之象。以变而殊。化而易者。正由後天五行之气。万物之生化。
自然而然。自至而成。其方位次序遂依此而见矣。
河图之易为洛书。由五行化为九宫。此自然变化所至者也。先天卦之变後天亦如是。以先天之卦。分阴分阳。统于乾坤。
而後天之卦。则阴阳交错。或老或少。升降往来。或多或少。而统于四正。即坎离震兑也。
四卦应四象。而推演之。以加于四隅。象气之多寡。数之进退。而仍附于四正。
以其数不止四。卦则演为八。犹阴阳之复分阴阳也。故八卦出于四象。
而四隅之卦。本于四正也。四隅之卦。乾坤巽艮。在先天为正位。与老阴少阳。所象重要。
而在後天。则系坎离震兑之所分化。以明气之往来。数之大小而已。故反置于隅位。不似先天之重要矣。
盖天地生化有主宰。气数有权衡。当位者贵。逢时者宜。坎离震兑。位当时逢。其纲领全易。如一岁之四时。天下之四方。为拄持全体者也。
而乾坤巽艮。则其节目。附庸于四正者。故处于隅位。而当于闲时其取象自异于先天也。
先天以乾坤为主。故二者独尊。後天以四正为纲。故余者贱。道有轻重。物有先後。
不独後天之乾坤。非先天比。且所象者亦异于先天。犹洛书之数虽同河图。而其名类已非河图之旧。
故乾坤在先天为全易主体。在後天则仅一枝节之用。与巽艮同观。人或疑其退处一隅为不伦。或意其甘退让为自卑。皆误也。
皆不明後天卦象所取义全异者也。夫後天之乾坤。为本五行之物。推演而得之象。与各卦象同。非复统二气之乾坤矣。
後天二气之主。以水火当之。水火之外。则皆升降往来之象。乾在西北,坤处西南。其象不过阴阳升降之迹,水火往来之道耳。
後天之用。以事物为主。不限于气。而气行有形。气至有质。所象有物。非空言天地也。故後天乾坤。自水火之升降。阴阳之往来。而见其所象之物。不可与先天乾坤等量齐观。
若不明此义。而仍视如先天。则将坎离混观。而乱其序。抑将天地颠倒。而失其真。则何以明文王卦位哉。故乾坤巽艮之在後天。正同先天之震巽艮兑。其位序既易。其象数随殊。
此即先後之分。体用之别。学者不可执于名。而忘其实。滞于象。而遗其位。混先後天而一之。使体用不彰。变化不明。而无以探易之蕴也。
文王卦位。以後天二五之气。分布天地间而不息。为阳者求于阴而成生育。为阴者近于阳见变化。
故系以分。类以别。正如洛书之数。阴阳次序。分为两系。奇偶之数。交错以行。不似河图之一气相环。终始相属也,盖动愈久。则变出愈多。生日众。则类分日繁。有必至之势也。
文王之卦。既以坎离震兑。分列四柱。则乾坤巽艮。自随之而各属其类。因後天事物。以形为主。形气所成。以方为定。二五所生。随其类而位于一方。水从北。火归南。木在东。金居西。土行中央。而运四季。各有其序也。
水与金接。火与木连。风木相依。水天一气。山土成地。而载万物。相生则承其气。相制则抗其位。各有其次也。
故先天乾为天。包举宇宙。後天则属金。建位西北。先天坤为地。载育群伦。後天则属土。序次西南。
南为离火。与土相生。北为坎水。与乾相得。
而西方之兑属金。亦生自土而类于乾。艮为山。为气之终。与土同类。而水泉潜焉。
震为木之生地。木虽生于水。必得土之培。故自山出。巽亦木也。风之所见。风亦气也。火之所燃。其性相宜。其位相接。故成环也。
水为火仇。金为木敌。土受木制。金被火刑。水逢土掩。气为风摇。相异其性。相抗其位。相制其能。相隔其次。故成错也。环则气顺生成。错则气变化见。分则为四为八。推之无尽。合则为五为二。返之太极。此固後天自然之象。亦文王卦位次之所定也。
且文王卦。为推伏羲卦之用。而尽其变也。即本先天气数。推至後天事物。以求其递嬗之迹也。
故伏羲卦位次。为易之体。文王卦位次为易之用。因用得体。因体得用。原无二致。则伏羲卦之位次。即文王卦之前身。而文王卦之位次。即伏羲卦之变象。
二者一而二也。由其异以求其同。知其同以辨其异。此习易者之所先务。而不可不通之为一。以明其旨之所在。与象之所示也。
如文王八卦之序自震始。与伏羲似同。而一则出于坤。为阳始生。一则变于艮。为阳已动。是不同也。盖先天之气。一六为水。三八为木。其序同也。
後天之物。因土制水。因水生木。其用殊也。故甲乙为木。必得壬癸之生源。而甲已化土。方成生化之大用。
若徒水不生木也。有土以培之。有山以蓄之。则水用见。而木道成,此後天之序。有异于先天。
而震坤之位。有殊于前象者也。先天生化本乎气,故五行顺序。後天生化存乎形。故五行错行。
一年之序之自春始。一日之气自寅见。一地之气自东起。故後天以震司动令也。动者自静出。则震必自艮出。艮者止也。由动而止于静。此艮为气之终。
由静而渐于动。则艮又气之始。故艮者始终之地。先天以艮入地。後天以艮出水。故艮之先後天。皆为终始之枢。而在後天尤至显也。
东北之方。正生机所息。如春之先。冬之尽也。山土之中。正生物之所始。如木之根。草之荄也。故艮者万物之所资以生育者也。其同者则为坤。故与抗位。然後天之序分相次也。以升降言。则坤艮相对。
以出入言。则巽艮相当。巽为风木。草也。气也。草木之出于地。已异于艮之根荄。
风气之流于空。却近于乾之金气。故与乾对。
而同艮比。乾为气。若天空之气。与水一类。化而为水。凝而为金。位在坎兑间。则西与北之相生也。次于西北方。则净土之天所在也。
佛称净土在西方。而佛身金刚不坏。佛相非空非色。其义与乾象同。佛言四大。地水火风。独少金。而以西方净土为佛地。
亦与五行之言一也。故乾为天。而性属金。而以西北。与巽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