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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言以一卦万。以简御繁。以易御众。其为德不二。故能成其大也。此就八卦之名类气数略言之耳。
伏羲八卦。自象言之则包举天地万物之象。自数言之则纳天下之数。自气言之、则通二五之气。
其设象有物。制卦有则。物者天地生成之物。则者河洛太极之象。故卦有大小。地有方位。行有次序。有往来之度。有变化之形。有奇偶对待之数。有阴阳分合之情。
故卦有名有义有位有时。有交合之类。变易之事。虽简而不遗于物。虽繁而不乖于道。此其本于自然。成于固有者。非作者有意为之也。
如八卦之气数。与河洛太极之图合。自分阴阳。自成上下。
乾为天而居上。坤为地而居下。此天地自然之位也。阳从天下。阴从地上。阴阳上下。天地以交。生成乃见。此河图之象也。
生成之数。首水次火。水以阴藏阳。火以阳包阴。水则润下而随阳升。火则炎上而随阴降。阳左阴右。
故离东坎西。以象日月。日为阳则东升。月为阴则西出。其象亦天地自然者也。
天三生木。则阳气切生于阴。阳在天为风。在地为木。风行于空。木生就上。故震在东北。
巽在西南。阳息则阴消。阴虚则阳动。亦天地之气自然分合也。
地四天九。金以生成。金藏于山。而耀其质。含英则静而居地。飞光则动而近天。
山乃厚藏。阳因阴用。泽乃流润阴以阳耀。故艮为山而居西北。以附于地。
兑为泽而处东南。以丽于天。阴阳自分。方位以异。亦天地万物自然之象也。
阳者从阳而乐交阴。阴者随阴而喜顺阳。
天地既立其枢。六物因之而定。水火既分其用。四象由之而行。
风雷震于东西。以成寒暑之令。山泽列于南北。以见生化之机。
此八卦之方位有所定也。
易传曰,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博。水火不相射。此指伏羲八卦之方位也。
至八卦之次序。则本于太极两仪之象。而分阴分阳。顺逆以相交。成往复循环之数。
亦与河洛同。盖太极之变易。河洛之生成。阴阳二气。自生至老。自始迄终。有其序也。而以数纪之。则次序乃明。
八卦亦然。乾为阳统。坤为阴统。乾数为九。纪阳之老。坤数为六。纪阴之终。
此二气之枢。为各数之宰。循环者由阴始。行阴者由阳起。故阳自上统下。阴自下统上。左之卦上统于乾。右之卦下环于坤。一顺一逆。而成环行。
阴乃继阳。阳乃交阴。故自乾数之。则次为兑。次为离。次为震。又次为巽。次为坎。次为艮。次为坤。以成一序。相贯而相得。莫见其尽也。
盖乾者纯阳静则阴生矣。坤者纯阴。动则阳生矣。以阳交阴。则生者必有死。以阴继阳。则盈者必有虚。一往一来。一进一退。乃见其次序焉。
故太阳有二。太阴有二。少阳少阴亦然。以有始则有终。有来则有往。其行之自至也。
观其卦象。则自知之。如一日然。日午夜子定其枢。晨夕定其行而自午至夕。自夕至子。自子至晨。自晨至午。气有异同。数有进退。象有盈虚消长。此自然之理。非有所为也。
故卦之次序亦象之。阴阳二气。无一息之停。其序不乱。日月往来。无一时之失。其度不乖者。则由于有自然之次序也。
故八卦成列。则次序见。而推之无尽。变之无穷。犹依此序。未尝有差。以合天道。以类万物。无不咸得。则序之效也。
故有卦象。则有卦位以定其方。有卦序以定其行。方定则可守。行定则可遵。有守有遵。则可久可大。此易之道。大而无尽。久而不息者也。
八卦之象物。虽有天地水火风雷山泽之名。然举其类。不止此也。盖物之生也日繁。气之所赋。数之所同。有难尽举。此则以其类而统之耳。
如乾象天。以其纯阳也。其数九。其气阳。则凡类是者皆其属也。他卦亦然。有是象者皆附是类。以象言之。不以物名之。故于所象之物名外。另为之名。非其不限于此物也。
此象天。于天之名外。别名日乾。象地。于地之名外。别名日坤。示
不止象天地也。故别称之为乾坤。他卦皆然。不可以名泥其象也。故曰象不曰物。犹之二气。不曰气。曰仪也。
凡物之生成。皆有其气数。则有所象。象何卦者属何类。其多不可尽述。述其易见闻而名之。而恐人泥于名物。乃别名之。又恐人之不能推演其象。乃别述卦象于传。虽所举较多。实未尽也。
且天地间事事物物。生化无尽期。则分类无尽数。名不尽名。纪不尽纪。由其化合而得者。则自其所合之象合之。
由其化分而来者。则自其所分之象分之。此在人之推之也。
如八卦之象。固以天地水火风雷山泽之物名之。而八卦有分合而成者。则将自天地水火风雷山泽之分合而象之也。
推之至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各有所象。有所合。有所分。有所变化。其所得之事物。亦自其象推之。无不知也。
故易象以简象繁。以少象众。由其本推之。可无尽也。夫乾坤之名。与六十四卦之名。名其象耳。不可泥于物。物不止此名。而象则同。
如阴阳之为物。可千万以至无尽。而象同于两仪。五行亦然。九宫亦然。凡同此气数。同此生成者。皆同此象,或事或物。或隐或显。或神或形。或过去。或未来。皆同在象中。皆得推而类之也。故象者象气数也。非象物。物从而象之耳。故在
之卦曰乾曰天。不过名其卦而举天以象之。非谓以象天已也。其他皆作如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