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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布须曼人,有如下的一段故事说到星的起源:“古代有一个女郎——布须曼人的始祖——想造出一种使人们看得出回家之路的光,所以她把炽热的灰烬撒向空中,于是火花就变成了星星。”使布须曼人想出这样幼稚故事的思想倾向,与诱导前人从事重要发明和深刻洞察的思想倾向,在原则上是相同的。他们在这种原始的科学的努力之外,又制造了许多关于语言的假定。在明科彼的语言中,同是“gu-rug”这个字,却可以用作“夜”的意思,也可以代表“毛毛虫”的意思。他们因为不能不说明原因,又有如下列的一个故事。“有一天太阳燃烧似的照耀着,令人非常苦闷。有两个因苦闷而烦躁的妇人,为了要发泄她们的苦闷,把一条可怜的毛毛虫践踏死了。普尔加神对于这件罪恶非常震怒,于是降下漫漫的长夜,可使人们对日光的价值再看高些。所以夜和毛毛虫同样的叫做gu-rug.”原始人的文学充满着这一类的故事,而这类故事的实质都不是诗的。固然那些作品里也含诗的原素,但我们却不能把那些原素抽分出来。所以我们在研究原始的叙事诗时除了将这一群完全撇开不管(不顾其中有无诗意)而专研究那些没有历史的传说和科学的假设的性质的故事之外,并没有别的方法。不幸得很,我们这样分开了还是不能根据一般的原则来处理,而必须个别的由其本身来决定,而且在我们着手进行之时,还常常会陷入谬误。然而,更不幸的还是在即使没有这个缘故,我们的材料已经很少,因为这个缘故,必将更形锐减。曼恩从明科彼民族间搜集来的故事,大部分都是神话的,在澳洲人的故事中,只有极少数才确是诗的。布须曼人的动物故事,其中的大部分也应当抽出。只有从埃斯基摩人的故事中,我们才看得见有相当部分是纯粹的或者是主要的,由诗的动机促成的。我们在下面所举的原始叙事诗的特性,只是关于详细选择之后所遗下来的少许材料的:原始叙事诗的产品,大概篇幅都很有限。像印度人希腊人和德意志人那样伟大的叙事诗,在原始期的文化上,是和金字塔和宫殿一样稀少的。但为这种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确是早已随处散放着。狩猎民族的多数故事,题材大都有关联。例如,在布须曼人之间,蝗虫是一切故事的中心;然而虽有这样的关联,各个个别的故事从未联合成一个诗的系统。布雷克固然曾经提他南非洲动物故事全集为南非洲的列那孤,实际上,也最多不过包含着南非洲的列那孤的许多材料而已。原始的叙事诗,是从与野蛮人兴趣最接近的人及动物的生活圈子——原始的艺术很少超出这个范围——采取材料的。在澳洲和南非洲动物的诗颇占优势,北方住民所讲的故事,却常用人事做材料。林克说,“埃斯基摩人的故事,给予我们以一幅真实的图画。他们描写在他们的生活及自然环境内,引起他们最强烈的想象的一切,例如使他们感到伟大和愉快的,以及使他们觉得可恶和恐怖的各种事务。他们不断地描画激烈的生存竞争强迫他们承认与赞叹那代表胜利生活的第一条件的个人的勇敢和气力。在另一方面,用勇力而使生活的快乐增大和稳固的思想,却很少表现。在他们的叙事诗里,对于爱情那种最普遍的感情,仅占了极小的领域。诗里的材料既那么贫乏,热望和感情又那么单纯,就无怪我们读了那些诗会感到很厌倦很单调了。”文明民族的叙事诗,好比宽阔而平缓地流着的江河;反之,野蛮人的叙事诗,好比狭隘而水流湍急的溪涧。他们的故事只有一个方向。诗人和听众的兴趣,完全注重在动作的进展,其余的一切,他们很少顾到。现代最好的小说,是动作不过用来显示人物的个性的。在原始的故事里,却是人物仅仅用来展开动作的。所以,那些人物,他们决不加以描写,仅仅加以指示,而且通常不过用极粗忽和最肤浅的方法来指示。对于这个要点,我们如果将澳洲人或布须曼人的动物故事和德国的列那孤(ReinekeFuchs)故事对照起来看,必有极多的心得。德国的动物诗里,动物是按照几种动物的性质的首尾贯彻的进展,其动作是经优美地观察,并且按着各动物的天然特性而加以描写的。然而,在布须曼人和澳洲人的动物故事里,诸动物的性格,大概是随便加以处置,而且常以完全附属的地位来处置它的,只有在很少的情形之下,在动物的性格和奇特动作之间,可以稍稍发见内心的关联。在埃斯基摩人的故事中,也很少有关于人物的描写。对于一个人物的性格,大概至多不过说其人之或“好”(good)或“坏”(bad)而已。典型人物虽则也有几个,然而各个人的特性,我们却总找不出来。“老年的独身者们常是滑稽而古怪的人;女人普通只是注意她自家的家政和蓄积的;可怜的寡妇必有仁慈的好心地;五兄弟一群必居傲慢而粗暴的,中间的那个,必有妒忌之心。”原始人对于大自然的描写,更加不注意了。我们在以前已经指示过,并且已经说明其理由,大自然对于狩猎民族,不过是一种极实际的兴趣而已。自然的景色,在他们的故事中,只在对动作的了解上有直接需要的时候,才为他们所注意。就是树是树、山是山、海是海,除此以外,什么也没有。在原始叙事诗里,自然写的稀少,正和英国古代剧场上的缺乏舞台装饰一样。动作的地方,从来不加描写,只举名目而已。就是那独占着原始故事家及其听众的兴趣的那动作的本身,也不足以吸引我们的注意和抓住我们的注意。特别是澳洲人和布须曼人的故事,很难使欧洲人感受到什么兴趣。这些作品的内容,包含着许多杂乱无章
和关系松懈的奇异情节,至少从我们的眼光看起来,在这些情节里,是看不出什么深刻的诗的关系来的。这里可以举一个例为证——从布雷克的翻译,经过拉最尔(Ratzel)删略过的布须曼人的蝗虫集里举出一段话来:“蝗虫取了一只鞋,并将那只鞋变成一只大羚羊,蝗虫把那只大羚羊藏在芒草中当作玩物,并且用蜜喂养它。为了要知道蝗虫为什么不带蜜回家,猫鼬就被派去看风;但是当蝗虫想从芦草中唤出大羚羊的时候,猫鼬却把它关闭在一只口袋里,它就依祖父的忠告,在袋里咬穿一个孔。猫鼬就把大羚羊从芦草中叫了出来,将它射杀。蝗虫发见它的游伴死了,哭得很是伤心,就追寻踪迹,发见两只长尾猿正在收集羚羊的血汁,其中一只猿抓住蝗虫,狠狠地掷在死羊的角上。但是蝗虫却钻过别一羚羊的胆囊里躲在黑暗里。在太阳还没有下山的时候,就逃回家了。那两只猿把羚羊的肉撕成一条一条,与他们的武器和衣服,一起挂在树上。到了夜间,它们正睡着的时候,那株树生长起来,慢慢蔓延到蝗虫和猫鼬的地方,等他们的仇敌醒过来的时候,蝗虫和猫鼬已取得全部的财物。其中一只猿猴只有一条带子没有被夺,就用来作为尾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