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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陈龙川喜学欧文,尝选欧文曰《欧阳文粹》,其序极与欧文相类,然他文却不尽似之。此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原不必字摹句拟,类于执迹以求履宪也。
陈同甫《上孝宗皇帝书》贬驳道学,至谓“今世之儒士,以为得正心诚意之学者,皆风痹不知痛痒之人”;而其自跋《中兴论》,复言“一日读《杨龟山语录》,谓‘人住得然后可以有为,才智之士非有学力却住不得’,不觉恍然自失。”可见同甫之所驳者,乃无实之人,非龟山一流也。
陈同甫文,针砭时弊,指画形势,自非绌于用者之比。如四《上孝宗皇帝书》及《中兴五论》之类是也。特其意思挥霍,气象张大,若使身任其事,恐不能耐烦持久。试观赵营平、诸葛武侯之论事,何尝挥霍张大如此!
陆象山文,《隐居通议》称其《王荆公祠堂记》,又称其《与杨守书》及《与徐子宜侍郎书》,且各系以评语。余谓陆文得《孟子》之实,不容意为去取,亦未易评,评之须如其《语录》中所谓“从天而下,从肝肺中流出,是自家有底物事”,乃庶几焉。
后世学子书者,不求诸本领,专尚难字棘句,此乃大误。欲为此体,须是神明过人,穷极精奥,斯能托寓万物,因浅见深,非光不足而强照者所可与也。唐、宋以前,盖难备论。《郁离子》最为晚出,虽体不尽纯,意理颇有实用。
儒学、史学、玄学、文学,见《宋书·雷次宗传》。大抵儒学本《礼》,荀子是也;史学本《书》与《春秋》,马迁是也;玄学本《易》,庄子是也;文学本《诗》,屈原是也。后世作者,取涂弗越此矣。
《孔丛子》:“宰我问:‘君子尚辞乎?’孔子曰:‘君子以理为尚。’”文中子曰:“言文而不及理,是天下无文也。”昌黎虽尝谓“辞不足不可以为成文”,而必曰“学所以为道,文所以为理。”陆士衡《文赋》曰:“理扶质以立干。”刘彦和《文心雕龙》曰:“精理为文。”然则舍理而论文辞者,奚取焉?
文无论奇正,皆取明理。试观文孰奇于《庄子》,而陈君举谓其“凭虚而有理致”,况正于《庄子》者乎?明理之文,大要有二:曰阐前人所已发;扩前人所未发。
论事叙事,皆以穷尽事理为先。事理尽后,斯可再讲笔法。不然,离有物以求有章,曾足以适用而不朽乎?
扬子《法言》曰:“事辞称则经。”余谓不但事当称乎辞而已,义尤欲称也。观《孟子》“其事则齐桓、晋文”数语可见。
言此事必深知此事,到得事理曲尽,则其文确凿不可磨灭,如《考工记》是也。《梁书·萧子云传》载其“着《晋史》至《二王列传》,欲作论草隶法,不尽意,遂不能成。”此亦见实事求是之意。
《易·系传》谓“易其心而后语”,扬子云谓“言为心声”,可知言语亦心学也。况文之为物,尤言语之精者乎?
志者,文之总持。文不同而志则一。犹鼓琴者,声虽改而操不变也。善夫陶渊明之言曰:“常着文章自娱,颇示己志。”
或问渊明所谓“示己志”者,“己志”其有以别于人乎?曰:只是称心而言耳。使必以异人为尚,岂天下之大,千古之远,绝无同己者哉?
“圣人之情见乎辞”,为作《易》言也。作者情生文,斯读者文生情。《易》教之神,神以此也。使情不称文,岂惟人之难感,在己先不诚无物矣。
《文赋》:“意司契而为匠。”文之宜尚意明矣。推而上之,圣人“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正以意无穷也。
《庄子》曰:“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施。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而世因贵言传书。”是知意之所以贵者,非徒然也。为文者苟不知贵意,何论意之所随者乎?
文以识为主。认题立意,非识之高卓精审,无以中要。才、学、识三长,识为尤重,岂独作史然耶?
“出辞气,斯远鄙倍矣”,此以气论辞之始。至昌黎《与李翊书》、柳州《与韦中立书》,皆论及于气,而韩以气归之于养,立言较有本原。
自《典论·论文》以及韩、柳,俱重一“气”字。余谓文气当如《乐记》二语,曰:“刚气不怒,柔气不慑。”文贵备四时之气。然气之纯驳厚薄,尤须审辨。
韩昌黎《送陈秀才彤序》云:“文所以为理耳。”《答李翊书》云:“气,水也;言,浮物也。水大而物之浮者大小毕浮,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周益公序《宋文鉴》曰:“臣闻文之盛衰主乎气,辞之工拙存乎理。昔者帝王之世,人有所养,而教无异习。故其气之盛也,如水载物,小大无不浮;其理之明也,如烛照物,幽隐无不通。”意盖悉本昌黎。
文要与元气相合,戒与尽气相寻。翕聚、偾张,其大较矣。
《孔丛子》曰:“平原君谓公孙龙曰:‘公无复与孔子高辩事也,其人理胜于辞,公辞胜于理。’”扬子曰:“事辞称则经。”韩昌黎则曰:“辞不足不可以为成文。”此“辞”字,大抵已包理事于其中。不然,得无如荀子所谓“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者乎?
辞之患不外过与不及。《易·系传》曰:“其辞文”,无不及也。《曲礼》曰:“不辞费”,无太过也。文中用字,在当不在奇。如宋子京好用奇字,亦一癖也。
文,辞也;质,亦辞也。博,辞也;约,亦辞也。质,其如《易》所谓“正言断辞”乎?约,其如《书》所谓“辞尚体要”乎?
言辞者必兼及音节,音节不外谐与拗。浅者但知谐之是取,不知当拗而拗,拗亦谐也;不当谐而谐,谐亦拗也。
“书法”二字见《左传》,为文家言法之始;《庄子·寓言》篇曰:“言而当法”;晁公武称陈寿《三国志》“高简有法”;韩昌黎谓“经承子厚口讲指画为文辞者,悉有法度可观”;欧阳永叔称尹师鲁为文章“简而有法”;具见法之宜讲。
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一阖一辟谓之变。然则文法之变,可知已矣。
兵形象水,文脉亦然。水之发源、波澜、归宿,所以示文之始、中、终,不已备乎?
揭全文之指,或在篇首,或在篇中,或在篇末。在篇首,则后必顾之;在篇末,则前必注之;在篇中,则前注之,后顾之。“顾”、“注”,抑所谓“文眼”者也。
作短篇之法,不外“婉而成章”;作长篇之法,不外“尽而不污。”
《文心雕龙》谓“贯一为拯乱之药”,余谓贯一尤以泯形迹为尚。唐僧皎然论诗所谓“抛针掷线也。”
章法不难于续而难于断。先秦文善断,所以高不易攀。然“抛针掷线”,全靠眼光不走;“注坡蓦涧”,全仗缰辔在手。明断,正取暗续也。
文章之道,斡旋驱遣,全仗乎笔。笔为性情,墨为形质。使墨之从笔,如云涛之从风,斯无施不可矣。
一语为千万语所托命,是为笔头上担得千钧。然此一语正不在大声以色,盖往往有以轻运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