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丁未,遣司农寺都丞吴雍同两浙路提举官讲议役法,催促结绝。戊申,诏:“浚淮南运河,自邵伯至真州十四节,分二年用工。”从转运司奏也。
九月戊辰,诏:“淮南东路提点刑狱林英,江南路提举常平等事谢仲规,同鞫前知江宁府吕嘉问。”以嘉问诉前鞫未尽也。
十月辛丑,权江淮等路发运使沈希颜言:“淮南转搬仓,泗州为最近便,虽有南北两仓,才可贮谷一百五十万余石。扬州废仓三百余间,约贮谷百万石,乞徙置泗州。”从之。
三年正月癸未,诏:“提点淮南东路刑狱范百禄罚铜二十斤。”坐知扬州江都县王观枉法受财,转运司遣官鞫劾,而百禄擅止之也。丙戌。李琮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
三月丙子,淮南路不雨,已伤麦苗,谷田亦干,未可耕作。诏:“令守吏访名山灵祠祈祷。”
四月丙申,诏:“两浙路减罢耆户长、壮丁、坊正,并拨还支酬、衙前、度牒等钱百二十余万缗,其变市金帛输司农寺封桩。”庚子,赐江淮发运司度牒三百,给真、楚、泗州修转搬运仓河水闸之费。乙巳,诏:“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都官员外郎李琮,根究逃绝户下亏陷税役等钱。”
五月甲戌,太子中允刘载罚铜十斤,楚州税务监官并差替。坐前在淮南转运司,以楚州市易务鬻民纳税绵绢作违诏不行,及许税务违诏税市易竹木等故也。
六月丙辰,于徐州置铸钱监。丁巳,诏:“真、楚等州各造浅底船百艘,团为十纲,入汴行运。”
七月丙寅,赐米三万石,开苏州运河浅淀。
八月辛卯,太常博士、权发遣司农都丞吴雍言:“议定淮、浙两路役书减冗占千三百余人,省钱二十八万四千九百余缗。”乙卯,司农寺言:“近差主簿韩宗良往淮、浙起发粮斛,缘逐路今岁秋熟,物价甚贱。其积欠苗役坊场等钱,可以乘时折纳,以广收籴。今乞就差宗良提举淮南东路两淮诸州、军折籴,令与逐路会较。如以就便起发上京,所省脚乘钱量添市价折籴实利便,即依此行之。如两浙昨巳有计置,在远处粮斛亦可移易支用。”诏韩宗良,如所折籴可以搬运,不致损坏,及有贮积处,即依此施行。丁卯,权发遣司农寺都丞吴雍言:“淮、浙连岁丰稔,昨尝乞存留扬州转搬仓,充淮、浙常平都仓。欲乞委提举司辟官一员专管勾。每年广谋收籴,余年计外常积万石,及受纳两浙转拨粮斛,与发运司上供额斛斗兑换。”从之。是月,孙坦知江宁。
闰九月壬辰,范镗权发遣提点淮南东路刑狱。
十月,刘庠知江宁。
四年二月己卯,诏:“江南诸路团结诸军为十三将。淮南东路第一,浙西路第三,江南东路第五。”
三月辛卯,权发遣度支副使公事蹇周辅奏:“闻江南西路人纳净利买扑盐场,缘盐系民食,与坊场不同,今欲量县大小、户口多寡立年额,官自出卖。仍乞先废罢买扑处,令转运司候法行日,于增卖盐钱内据净利钱拨还提举司。”从之。
四月乙亥,鲜于冼罢,许将知扬州。
五月甲午,上批:“闻京东诸路自团立将兵以来,军人日亲教阅,旧习工作技巧以资私费者,无暇为之,及巡检下就粮诸军,例得添支,间能获贼,亦沾赏典。今已招置士兵,更不轮流出入,亦是窒其衣食一途。由此,军中甚有贫极日不能糊口者,可速博访利害措置。”遂诏淮南,两浙、江南诸路转运提点刑狱司,密体量将兵自降教阅新法后,军士有无赔费以闻。案阅淮南等路团结诸军石得一等言:“江南东路、淮南西路团结兵,武艺生疏,不依元法结队,逐队呼名,不相照应。其提举训练官江南东路丁诲,淮南西路赵永宁并管勾教阅官及押队使臣弛慢,乞施行。”诏:“丁诲、赵永宁冲替,余俟定殿最毕取旨。”
七月甲午,海风夜起,继以大雨,浸泰州城,坏公私屋数千间。诏:“淮南路转运副使李琮案视以闻。”
九月,陈绎知江宁。
十一月,孙觉知扬州。己亥,淮东提刑范镗权扬州。
十二月乙卯,诏:“前淮南东路提点刑狱、金部员外郎范百禄,通判扬州、太子中舍傅戾,签书判官邵光、林旦、陈奉古各展磨勘二年,右班殿直张岁闰罚铜二斤。”岁闰监高邮县樊良镇税,有市易司经税饶、润竹木过镇,更税之。百禄再委戾等定夺,称合尽税。市易司提举张次元言:“百禄等意在沮坏市易法故也。”
五年正月甲辰,诏就差诸路使臣划刷军器。两浙路郑居简,淮南、江南路胡忠顺。丙午,承议郎、集贤校理蔡承禧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
二月甲寅,两浙路转运司言:“知润州鞠真卿侮法专威,寮属不得豫议。及私遣衙校过扬州问市价,谕市司增价粜职田米。纳本州衙前李诚妹,逾法先支重难钱与李诚。已遣官推治,而真卿、高充苛暴,吏民承其积威,莫敢诉。仍恃年老,意行不顾。欲望罢真卿,劾罪:”从之。
三月乙酉,提举江南西路常平等事刘谊言:“闻道涂汹汹,以卖盐为患,望密遣中使体访情实,稍变法以便民。”诏:“江东路提点刑狱范峋体量,仍下见提举盐事官曾伉,分析百姓不便所以及州县违法,因依以闻。”
四月庚午,淮南东路提点刑狱范镗上捕贼使臣。诏:“钱盛铭、程保民各迁一官,岳全减磨勘二年,移将副差遣马德减三年;郝宁与右班殿直、合门祗侯展磨勘三年,其杀获正贼兵级,依本路赏格。”
五月乙未,诏:“除苏、秀、常、润等州买扑场务积欠净利过月钱三万余缗。”丙申,知淮阳军、奉议郎赵禹知徐州,依旧知淮阳军。”
六月丁巳,江南东路提点刑狱范峋言:“体量江南西路州县违法抑配卖盐事曾伉,具析铺户卖盐事,但有当增减处,州县不时改正。”诏:“曾伉点检举不如法者,有未便即具奏请。江西民病蹇周辅盐法,而范峋、曾伉但以州县违法为言也。”
七月癸未,淮南东路提点刑狱范镗言:“宿州有贼四十余人,乞于淮西或开封府界将下募兵。”诏;“差彭铎就推西将下,选募兵三百、马三十,陈留县不系将下,选募兵马各三十,捕之。”丁亥,赐徐州度僧牒五十,修城及官舍。从知州孙觉请也。癸巳,枢密院言:“淮南群贼驱虏良民,经历数州,彭铎追捕未得。欲下本路,募人告捕,获首领赏钱六百千,与班行次首领三百千,徒伴能自杀捕,准此。”上批范镗奏:今月戊子,追迹群贼于傅家曲,斩捕净尽,可更不须指挥。丙申,诚州言:“先奉朝旨,令淮南等路刺配罪人三百前来,自后止配军士四人,望许令诸路厢军投换。”从之。庚子,徐州宁淮指挥军员庞德捕杀强盗,为贼所害。
九月庚寅,诏:“江南东路将兵一千五百人,赴宜州讨罗世念。”癸卯,诏:“枢密院龙猛骑指挥虽已令简填,其阙数尚多,差彭铎等分往江淮各路简填,令满足额。”
十一月乙巳,奉议郎、知楚州盐城县向宗贤言:“本县前监都盐仓、通直郎王仲京在任于质户质钱倍过物价,已赎,仍亏子钱百千。仲京,宰相王珏之从子,故无敢发擿。乞选官根究。”诏淮南路转运司劾之。
第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