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江苏省通志稿(七)>第4章
九月庚午,以太子詹事萧渊藻为南兖州刺史。戊寅,狼牙修国献方物。
十月己酉,行幸同泰寺,升法坐,为四部众说大般涅经义,讫于乙卯。
是月,魏徐州刺史尔朱仲远反。
十一月乙未,行幸同泰寺,升法坐,为四部众说摩诃般若波罗密经义,讫于十二月辛丑。
是年,杜德为徐州刺史。尔朱仲远进督东道诸军,改兖州。
四年(魏普泰二年、永熙元年、中兴二年)正月丙寅朔,南平王伟进位大司马,司空元法僧进太尉,尚书令袁昂进司空。戊辰,丹阳尹邵陵王纶为扬州刺史,太子右卫率薛法护为平北将军,卫送元悦入洛。
二月壬寅,新除太尉元法僧还洛,云麾将军羊侃为兖州刺史。庚戌,新除扬州刺史邵陵王纶免为庶人。壬子,武陵王纪自江州为扬州刺史,领军将军萧昂迁江州。
三月庚午,侍中、领国子博士萧子显上表置制旨孝经助教一人,生十人,专通帝所释孝经义。
四月,盘盘国献方物。
九月乙巳,以南平王世子恪为领军将军,司空袁昂领尚书令。
十一月己酉,高丽献方物。
魏徐州刺史尔朱仲远复进督东道诸军,改兖州。
闰月,徐州刺史杜德降高欢,元祜为徐州刺史。
五年(魏永熙二年)正月辛卯,车驾祀南郊,大赦。戊申,京师地震。辛亥,车驾祀明堂。癸丑,河南国献方物。
二月癸未,行幸同泰寺,设四部大会,升法坐,发金字摩诃般若经题,讫于己丑。
三月丙辰,大司马南平王伟卒。
四月癸酉,以御史中丞臧盾兼领军。
是月,魏华山王鸷除开府徐州刺史,天平二年三月还京。
五月戊子,京邑大水,御道通船。
是月,青、冀二州刺史徐子彦侵魏圉城。
六月丁卯,魏建义城主兰宝杀东徐州刺史崔祥,以下邳降。
七月辛卯,改下邳为武州。
八月甲子,波斯国献方物。甲申,中护军萧渊猷卒。
九月己亥,以临贺王正德为中护军。甲寅,盘盘国献方物。
十月庚申,以尚书右仆射何敬容为左仆射,吏部尚书谢举为右仆射。
十一月癸巳,魏以殷州刺史邸珍为徐州大都督、东道行台、仆射,以讨下邳。
六年(魏永熙三年、东魏天平元年)二月癸未,车驾耕籍田,大赦。
三月甲辰,百济献方物。
四月,魏高欢使邸珍夺徐州刺史华山王鸷管钥。
十月丁卯,以信武将军元庆和为镇北将军、魏王,率众北伐。
是月,东魏徐州刺史邸珍卒。
大同元年(东魏天平二年)正月戊申朔,改元,大赦。
二月辛巳,车驾祀明堂。丁亥,车驾耕籍田。辛丑,高丽,丹丹献方物。
三月辛未,滑国王、安乐陆丹王献方物。
四月庚子,波斯献方物。
元庆和攻东魏城父,丞相欢遣侯景率三万人趣彭城。
是年五月,东魏徐州刺史任延敬破仁州刺史黄道始于北济阴。
二年(魏大统二年、东魏天平三年)正月甲辰,以兼领军臧盾为中领军。
是月,为文帝作皇基寺,南津校尉孟少卿诬曲阿弘氏买湘州巨材为劫而杀之,没其材,以为寺。
二月己亥,车驾耕籍田。
三月庚申,诏求言举才。戊申,丹阳陶弘景卒。时士大夫竞谈玄理,不及武事。将没,为诗曰:“夷甫任散诞,平叔坐论空,岂悟昭阳殿,遂作单于宫!”
四月乙未,以骠骑大将军、开府元法僧为太尉,尚书右丞江子四上封事,极言政治得失。
五月癸卯,诏:“江子四封事,尚书可时加检括,于民有蠹患者,便即勒停,宜速详启,勿致淹缓。”乙巳,以魏前梁州刺史元罗为青、冀二州刺史。
六月丁亥,改南郊、明堂、陵庙等令视散骑侍郎。
七月,遣魏降将贺拔胜等归国。
十一月辛亥,都下地震。
十二月壬申,东魏请通和,诏许之。
是年,东魏以元轨为徐州刺史。
三年(东魏天平四年)正月辛丑,车驾祀南郊,大赦。是夜,朱雀门灾。
二月丁亥,车驾耕籍田。己丑,尚书左仆射何敬容迁,以护军将军萧渊藻代之。以庐陵王续为护军将军。
四月丁卯,河东王誉为南徐州刺史。
五月丙申。以前扬州刺史武陵王纪为扬州刺史。
七月癸卯,魏遣使来聘。
是月,青州雪害苗稼。(按:梁青州在清江苏海州境,故录之。)八月辛卯,车驾幸阿育王寺,赦。
九月,南兖州大饥。
闰月甲子,扬州刺史武陵王纪改益州。
十月丙辰,京师地震。
是岁饥。
四年(东魏元象元年)正月庚辰,以宣城王大器为扬州刺史。
二月己亥,车驾耕籍田。
三月戊寅,河南国献方物。癸未,芮芮来聘。
五月甲戌,东魏遣使来聘。
七月己未,以南琅邪、彭城二郡太守岳阳王詧为东扬州刺史。癸亥,大赦。戊辰,使兼散骑常侍刘义聘东魏。
八月甲辰,诏:“南兖、北徐、西徐、东徐,青、冀、南北青、武、仁、潼、雎等十二州饥馑,曲赦逋租宿债,勿收本年三调。”
九月,阅武于乐游苑。
十二月丁亥,兼国子助教皇侃上所撰《礼记义疏》。
是年,东魏以陆子彰为徐州刺吏。
五年(东魏兴和元年)正月乙卯,中权将军丹阳尹何敬容即本号为尚书令,吏部尚书张缵为尚书仆射。丁巳,御史中丞、参礼仪事贺琛奏:“今南北二郊籍田往还并宜御辇,不复乘辂。二郊请用素辇,籍田用常辇,皆以侍中陪乘,停大将军及太仆。”诏付尚书博议施行。改素辇名大同辇。昭祀宗庙乘玉辇。辛未,车驾祀南郊。
三月己未,诏:“凡是政事不便于民者,州郡县即时皆言,勿得欺隐。如使怨讼,当境任失。而今而后,以为永准。”
七月己卯,湘东王绎自荆州刺史代庐陵王续为护军将军。
八月乙酉,扶南王遣使献生犀及方物。
十一月乙亥,东魏使散骑常侍王元景来聘。
十二月癸未,以吴郡太守谢举为中书监,新除中书令鄱阳王范为中领军。
东魏以房谟为徐州刺史。
六年(东魏兴和二年)正月庚戌朔,曲赦徐、兖州。
四月癸未,诏晋、宋、齐三代诸陵,有职司者勤加守护。
五月戊寅,前青、冀二州刺史元罗为右光禄大夫。己卯,河南王献马及方物。求释迦像并经十四条。诏付像制旨涅盘般若并金光明讲疏。
七月丁丑,东魏使兼散骑常侍李象等来聘。
八月戊午,赦。诏:“自今尚书中有疑事,前干朝堂参议,然后奏闻,不得习常。其军机要切,前须咨审,自依旧典。”盘盘国遣匣献方物。
九月,移安州置定远郡,受北徐州都督。戊辰,司空袁昂卒。
十一月己卯,曲赦京邑。
东魏以崔棱为徐州刺史,给广宗部曲三百,清河部曲千人。
七年(东魏兴和三年)正月辛巳,车驾祀南郊,赦其有流移及失桑梓者,各还田宅,蠲课五年。辛丑,车驾祀明堂。
二月辛巳,车驾耕籍田。乙卯,京师地震。丁巳,中领军鄱阳王范迁。
三月乙亥,宕昌,高丽、百济、滑国入贡。
四月戊申,东魏来聘。
五月癸巳,以侍中南康王会理兼领军。遣兼散骑常侍明少遐等聘于东魏。
九月皮寅,芮芮来聘。
十一月丙子,诏停在所役使女丁。丁丑,诏;“凡厥諐耗逋负,起今七年十一月九日昧爽以前,在民间无问多少,言上尚书督所未入者,皆赦除之。”又诏:“凡是田桑废宅没入者,公创之外,悉以分给贫民,皆使量其所能以受田分。如闻顷者,豪家富室,多占取公田,贵价征税,以与贫民,伤时害政,为蠹已甚。自今公田悉不能假与豪家;已假者特听不追。其若富室给贫民种粮共营作者,不在禁例。”
十二月壬寅,诏:“州牧多非良才,守宰虎而传翼。至于民间诸求万端,或供厨帐,或供厩库,或遣使命,或待宾客,皆无自费,取给于民。又复多遣游军,称为遏防,好盗不止,暴掠繁多,或求供设,或责脚步。又行劫纵,更相枉逼,良人命尽,富室财殚。此为怨酷,非止一事。亦频禁断,犹自未已。外司明加听采,随事举奏。又复公私传、屯、邸、冶,爰至僧尼,当其地界,止应依限守视,乃至广加封固,越界分断水陆采捕及以樵苏,遂致细民措手无所。凡自今有越界禁断者,禁断之身,皆以军法从事。若是公家创内,止不得辄自立屯,与公竞作以收私利。百姓樵采以供烟爨者,悉不得禁,及以采捕,亦勿诃伺。若不遵承,皆以死罪结正。”魏遣使来聘。丙辰,于宫城西立士林馆,延集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