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江苏省通志稿(二十六)>第4章
十一月甲寅,赈铜山等县水灾。癸酉,策楞迁,江苏巡抚雅尔哈善暂署两江总督。江苏织造图拉奏请复各关米、豆税。允之,仍免新加船料。
十二月庚寅,免崇明县被风潮灶地本年盐课等项。丁酉,解高斌大学士,仍留河道总督任。戊戌,允高斌奏江南河道宣泄机宜。黄廷桂任两江总督。
十四年二月乙酉,免昆山等二县乾隆元年、二年逋赋。
四月辛巳,蕴着来京,顾琮兼署漕运总督。庚寅,蕴着以交结商人,挟私妄奏,革职。瑚宝为漕运总督。壬辰,张师载以原衔协办江南河务。癸巳,命鄂容安就近照料江南河务。己亥,武进升降补狼山镇总兵官,狼山镇总兵施必功革职。庚子,普福为淮安关监督。
五月庚申,裁江苏抚标巡船。癸酉,翁藻被察议,王师任江苏按察使。丙子,吉庆支取外间款,与外省各衙门陋规相同,不败露则苟免,既败露则应问。着仍回两淮盐政。高晋免署两淮盐政。
六月甲申,准两江等省采买米每一石以一两二钱报销。庚寅,谕准泰毋阻江苏商船贩运山东米、豆。
七月癸丑,王师迁,李肖筠为江苏按察使。
十月庚辰,以江南督抚奏绅耆士庶望幸心殷,谕辛未年春奉皇太后南巡。戊戌,蠲缓阜宁等二十三州县被水地方漕粮、漕项有差。庚子,武进升为江南提督。
十一月丁未,除江苏滨江各属坍没地亩额赋。
十二月丁酉,永宁为江苏布政使。辛丑,李肖筠免,召柱为江苏按察使。
十五年正月丙午,免江苏耗羡十分之六。癸丑,崔纪以右副都御史衔提督江苏学政。癸酉,谕江、浙毋因南巡除道迁瘗。
二月甲戌朔,裁仪征卫并入扬州卫,金山卫并入镇海卫。庚寅,免江南古沟石林河工各官赔项。癸卯,定两淮运船屯费、规费每年尽数奏解例。
三月甲辰朔,以南巡暂增江苏铸钱。辛亥,高晋兼管江宁织造。
四月己卯,以明春南巡,命江南省截留漕粮十五万石备粜。甲午,江宁将军保德以请驻防满洲、蒙古官员与在京满洲、蒙古官员一体补用绿营事,被罢之。
五月丁未,命江南省再截留漕粮五万石备粜。辛亥,锡尔满为江宁将军。壬戌,改江南河库道为请旨简用缺。
六月癸未,免沛县水沉地赋。乙酉,复京口驻防兵粮本色。己丑,除吴江等二县坍没田荡额赋。
七月丁未,命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堵筑宿迁等处漫口。丁卯,清河漫口合龙。
八月戊戌,准两淮预运辛未纲盐加耗。
九月戊申,除上元等五州县坍荒地赋。
十月乙酉,免清河等九州县水灾额赋。戊戌,赈溧阳等二州县水灾。
十一月壬寅,定京口驻防兵米改支丹徒等县漕粮事宜。丙辰,王师为江苏巡抚。戊辰,黄廷桂为京口将军。
十二月戊寅,加赈两淮莞渎等三场灶户。
十六年正月庚子,以初次南巡免江苏元年至十三年逋赋。癸卯,以江苏逋赋积至二百二十余万,谕厘革催征积弊。己酉,赏两淮盐政吉庆奉宸院卿衔。
二月己巳,广江苏本年岁试文童额。癸酉,免宿迁等三县上年民欠籽种银两。免两淮灶户逋赋。丁丑,上祭清河神庙,阅高家堰。辛巳,以高斌、张师载管理挽纤河兵出力,予加级。壬午,改建淮安土堤为石堤。驻高曼寺。癸未,幸扬州。甲申,加赏淮商每引十斤。幸金山江天寺。乙酉,幸焦山定慧寺,驻方渡桥。赉江南驻防年老兵丁。丙戌,幸丹阳三义阁。戊子,幸惠泉寺,驻北望亭。庚寅,谕三吴士庶各敦本业,力屏浮华。壬辰,除武进等二县开抵役田新旧租银。免兴化县元年至八年逋赋。定松江府由官收买余盐章程。
三月戊戌,颁赐江宁、苏州各书院殿板经史。戊申,命高斌仍以大学士衔管河道总督事。乙卯,幸宋名臣范仲淹祠,赐园名曰“高义”,赏后裔范宏兴等貂币。壬戌,祭明太祖陵,颁御书匾额,禁止樵采。临视毛织机房。癸亥,吉庆为京口副都统,仍管两淮盐政事务。乙丑,增江宁驻防兵丁例支折色价银。丁卯,赐江南召试诸生蒋雍植、钱大昕等五人为举人,进士孙梦逵授中书。免江浦等十五州县被灾额赋有差。
四月辛未,萨尔哈岱调补京口将军。郭一裕补授江苏布政使。癸酉,免沛县九年以前逋赋。丙子,赈山阳等二十四州县卫十五年被水灾民。丁丑,定洪泽湖五坝水志。
闰五月戊辰,谕两淮行运江、楚盐引,即遇应贵之年,亦不得在现销价值外增加。丁丑,以江宁水师营沙船归镇江水师副将辖。戊寅,调尹继善为两江总督。尹继善未到前,两江总督印务着高斌暂兼管之。乙未,清理江苏钱粮积弊。
六月壬子,改征河南、山东黑豆二万石,赈江苏靖江等处雹灾饥民。甲寅,免沛县十五年被水额赋。己未,设京口驻防左、右二司。
八月壬寅,准江南士子赴浙江捐本色。己酉,何炜丁忧。辛酉,江苏巡抚王师卒,以庄有恭代之。癸亥,定漕运事宜。
九月辛未,严两淮运盐船户等偷卖私商盐、捏报淹销刑例,及文武官员勘讯不实处分。甲申,命尚书舒赫德赴江南查办伪造奏稿。
十月甲辰,江南河库道李宏解任质审。谕江苏被灾州县米石折赈,例价外加给银二钱。乙卯,王进泰为京口将军。赈铜山等九州县本年水灾。
十一月庚午,买补江苏上年赈粜动缺米谷。庚寅,范宜谦为京口副都统,普福为两淮盐政,高恒为淮安关税务。
十七年正月丁亥,加赈铜山等六州县被灾贫民有差。
五月己丑,上元等十二州县生蝻。
六月壬辰,武进升休致,林君升为江南提督。戊戌,增驻江苏圌山地方汛弁。
七月壬午,吴江等二县新涨田荡四百三十顷有奇升科,并除坍没田荡额赋。甲申,禁江苏行使日本宽永钱。戊子,抚恤铜山等县水灾。
九月丁亥,召尹继善来京,庄有恭署两江总督。
十月乙巳,许松佶为江苏按察使。丁巳,赈上元等十九州县旱灾贫民。
十二月庚子,海常为京口将军。壬子,修南河高堰、山盱一带堤工。
十八年正月,癸亥,赣榆县人牛其禄以称得受邪经,立会煽惑人心,处斩。戊寅,尹继善署陕甘总督,以鄂容安兼署两江总督。壬午,以鞫实江南千总卢鲁生等捏造传抄伪稿案,释京外此案牵连人犯,未发觉者免究。
二月辛亥,免上元等十州县十七年水灾额赋。甲寅,定江南等省繁卫守备等缺出三个月题补。
六月丁未,改江南太湖营为内河水师。
七月壬申,安东五港司巡检李师悦、海州惠泽司巡检金昊,以捕蝗不力,革职拿问。壬午,以江南邵伯湖减水二闸及高邮车逻坝决,命策楞、刘统勋往江南,会同高斌办查水灾,赈抚高邮、宝应一带水灾。
八月己丑,命江苏截留漕粮四十万石及户部秋拨银四百万两有奇备赈。壬寅,两淮盐政普福奏商捐银二十万两修建行官,上以江南水灾,命拨归赈济,普福仍交内务府严行议处。命四川总督黄廷桂酌拨仓谷二、三十万石运江南赈需。庚戌,高斌、张师载以捏饰徇纵河员亏帑误工夺职,留河工效力。治同知陈克濬等,命富勒赫协办河务。辛亥,定江南办赈、开捐事宜。命策楞清理整顿南河积弊。壬子,赈铜山等十二州县水灾。
九月戊午,停江南营汛采购口马。庚申,命江南亏帑河员一年完款不籍产,未完者即正法。庚午,增给江南折赈米石银。命运湖北米十万石、江西碾米谷二十万石运江苏备赈。壬申,命舒赫德协办江南河工,尹继善为江南河道总督,鄂容安实授两江总督。刘统勋奏铜山县黄河冲堤夺溜。丙子,命蒋炳、杨应琚购买南河堵口物件;贻误河工之同知李焞、守备张宾于铜山决口即行正法。命策楞等缚高斌、张师载,押赴行刑处,令其目睹李焞、张宾行刑,讫,释放。
十月壬午朔,拨浙江藩库银一百万两,解江南备工需。允策楞请河工据实报销事宜。癸未,以铜山河决,命拨河南、山东、湖南米各十万石,浙江米五万石,运江苏备赈。甲申,江苏再截留漕粮二十万石备赈。庚子,命白钟山以按察使衔协办南河事。壬寅,舒赫德奏,江南上游州县冬月以银折赈,下游以米散给。允之。癸卯,免阜宁等二十六州县卫本年被水新、旧额赋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