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江苏省通志稿(二十八)>第13章
六年正月丙寅,调李瀚章为江苏巡抚。郭柏荫署江苏巡抚。丁日昌为江苏布政使。李鸿章擢湖广总督。己巳,催江苏筹解协甘饷银。
二月甲午,谕曾国藩等添拨苏州织造办运银两。己亥,李鸿裔为江苏按察使。
四月丙申,曾国藩奏请留洋税二成,以济要需。
六月丙戌,申禁各省州县浮收漕粮。庚子,拨江、浙漕粮粳米十万石。
八月己丑,允张之万奏,酌提江北州县折征漕价济饷。
九月甲子,谕各省提前运解来年新漕。乙丑,总理衙门奏:请饬上海等处学馆,酌送精通西文、西语者来京考试。允之。己巳,命丁日昌赴上海办理意大利国换约。
十一月甲寅,谕江苏等省:筹解制钱,抵充练饷及收买商铜。
十二月戊子,谕曾国藩等:饬沿海州县招商运米赴津。己丑,谕各路统兵大臣及各督抚迅速平贼。丁酉,丁日昌为江苏巡抚,李瀚章改浙江巡抚。戊戌,锺秀为江苏布政使。清淮官军剿贼于高邮等处,大捷。逆首赖文光等就擒,诛之。
七年正月辛未,谕申明军律,嗣后各路领兵大臣暨用兵省份督抚,遇带兵之员失机偾事、贪鄙玩误,文官四、五品,武官三品以上,即严参惩办。文六品以下,武四品以下,即在军前正法奏明。
三月庚申,曾国藩奏拟补长江水师各缺并续陈未尽事宜。下军机大臣会同该衙门议行。杜文澜署江苏布政使。江苏境设瓜州镇总兵营四:曰中营游击,曰江阴营副将,曰三江营游击,曰孟河营游击。
四月丁酉,调张兆栋为江苏布政使。
五月己亥,总理衙门奏:考试上海同文馆学生,试有成效,请酌定三年学生奖励章程。
六月辛亥,户部奏:谕四川、云南筹办采运京铜,江苏等省采买华洋条铜、红铜。
七月戊寅,户部奏酌定漕仓章程。丙戌,李元华为江苏按察使。乙未,马新贻为两江总督,曾国藩调直隶总督。丁酉,命彭玉麟赴江、皖商办水师事宜。戊戌,谕江苏各督、抚饬属修理圩寨。
八月己酉,马新贻兼办理通商大臣,丁日昌帮同办理通商。壬子,以捻匪荡平,免江苏被扰地方同治六年以前钱粮。
九月丙戌,谕江苏每月协湖南援黔军饷二万两。辛卯,命彭玉麟布置水师分汛事宜,择地驻扎。
十月辛亥,户部奏:遵议左宗棠奏,请增拨巨款一百万两,着两江等省于年底解齐分协甘肃。江苏等七省厘金,该督、抚等定议酌留外,每省究可提存若干,复奏听候指拨。戊午,户部奏:统筹军需并遵议胡大任条陈,所有各省从前协饷,着截清年月银数具奏。如有协拨,专案奏部议。至陕、甘、云、贵饷需,仍遵前旨,筹议厘金,并照两淮每年分两次奏报。各省捐输,除江西业经奏外,江苏等六省该督抚一并议奏。丙寅,命江苏协刘松山军饷银六万两。
十一月丙戌,张之万奏:匪首高龟等在徐。邳一带结党戕官,捕诛之。辛卯,吴长庆等军分驻徐州及沿江要隘,郭松林等军带赴湖北,由江苏供支饷款。
十二月戊午,马新贻等奏准,金坛、溧阳每亩征收二百文,丹阳漕田每亩征一百六十文,洲田一亩征一百文。丙寅,免江苏荒地钱粮。
八年二月丁未,谕江苏等省添拨西征军饷,合原协及收捐数目每年统计九百五十余万两。
三月壬辰,改江苏水师营制,以川沙、南汇、吴淞三营,苏松镇中营、左营,狼山镇掘港营,为外海六营。苏镇右营,福岭左营,狼山镇右营,新设通州、海门二营,为内洋五营。提标右营,太湖左、右营及添设松北、松南二营,为里河五营。
五月癸酉,马新贻等奏长江水师现议改陆营及酌留弁兵。奉旨:军机大臣会同该部议奏。己亥,梅启照为江宁布政使。
六月癸卯,应宝时为江苏按察使。庚戌,兵部等奏,遵议长江水师员弁改留裁汰事宜。
七月癸酉,命吴坤修亲赴沿江各属,抚恤灾民。
十月壬寅,江南、江西两省交涉事件,马新贻等随时妥办,李鸿章不可推诿。法公使所过地方,按约办理。
十二月辛亥,谕禁苏省蠹役私垫钱粮。
九年四月乙卯,允都兴阿等奏,续拿过江余匪,平毁土堤塔等处窝棚。谕与朝鲜妥办会筹善后。
六月己酉,命彭玉麟迅赴江南,会同沿海各督、抚整理长江水师。庚申,密谕马新贻等整顿沿江、沿海口岸防兵,以严防民教启衅。
七月乙丑朔,马新贻等奏运漕沙船拟减出口厘。下户部议。丁丑,以法使罗淑亚至京恐生决裂,谕沿江、沿海各督、抚等迅速筹防。
八月丙申,谕马新贻等筹办江防,饬上海道遇有交涉事件迅办。丁酉,马新贻被刺卒,曾国藩调两江总督。
九月丙寅,以江北漕船阻滞,谕丁宝桢熟筹转运。
十月壬寅,拨江南银二十万两解湖南。
闰十月丙子,张兆栋为漕运总督。戊子,英翰请绝日本通商。谕曾国藩、李鸿章预筹明定议约章程。庚寅,谕曾国藩等:查办江、浙及皖南毗连地方客民,分别安置,遣散游勇。
十一月癸巳,命郑敦谨前往江宁,会同曾国藩严鞫张文祥刺杀马新贻一案。己酉,应宝时署江苏布政使。
十二月庚午,江苏丹阳、金坛二县钱漕仍办抵征,嘉定、宝山征漕价酌减。
十年正月辛亥,准荆州移拨江宁官兵加借半年俸。是月,曾国藩奏日本通商可悉仿泰西之例。
二月丙寅,张文祥伏法。丁亥,调江苏按察使应宝时赴津筹办日本通商事宜。
五月戊午,曾国藩等奏,续议长江水师各条。下部议。
六月戊子,以李鸿章奏,截留江、浙筹备余米八万石备直隶赈济之用。
七月丙午,命江苏采买米二万石。己酉,改江苏南汇县丞为分防,移驻泥城。
九月甲午,调何璟为江苏巡抚。丙申,革除江苏高邮州征粮弊习。癸卯,浚江苏清河、安东河道工竣。
十—月己酉,曾国藩等奏:宝山海塘工费,请于苏、松、太仓三属民田摊捐。交户部议。
十二月辛巳,曾国藩等奏,酌议抵征采买米石,分办河运。下户部知之。
十一年二月壬戌,恩锡暂署漕督。癸亥,曾国藩等奏:苏省抵征采买米石试行河运,十年漕白米仍由河运。庚午,起彭玉麟巡阅长江水师。壬申,曾国藩卒,何璟署两江总督。恩锡为江苏巡抚。文彬署漕运总督。甲戌,何璟兼署办理通商大臣。辛巳,钱贵森请增设扬州府选拔贡额。下礼部议。戊子,允王文韶请,拨江苏银二十万两,裁减湖南援贵各军。
四月乙卯,谕彭玉麟整顿长江水师。丙寅,停江苏淮关传办活计。
七月丙戌,恩锡回任,张树声署江苏巡抚。文彬署漕运总督。壬辰,兵部议复,原任总督曾国藩续议长江水师。从之。
八月庚午,截留江北漕米十万五千八百余石,赈畿辅被水灾民。辛未,以彭玉麟劾,罢长江水师提督黄翼升。彭玉麟奏酌筹长江水师事宜。
十月丙子,张树声署两江总督,恩锡署江苏巡抚。庚辰,张树声兼署办理通商事务大臣。
十一月甲申,拨江苏厘金五万两充黔饷。丙戌,改江苏泰州营守备为泰兴营陆路守备,驻泰兴。庚子,定江苏岁修溇港工程。丁未,设局招商,试办轮船,分运江、浙漕粮。庚戌,杨昌濬奏十一年漕白米用轮船运津。允之。并谕李鸿章筹备拨船转运。
十二月丙寅,延煦等奏变通制运漕米章程。允之。饬江苏等省拨五十万银两济乌里雅苏台军饷。
十二年正月丙戌,李宗羲为两江总督,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张树声为江苏巡抚。文彬为漕运总督。戊子,允张树声请,太仓等州县海塘经费拨用厘金。
二月丁丑,豁淮、徐、海民欠钱粮。
四月戊午,刘咸护漕运总督。乙亥,谕杨昌濬核实经理海塘工程,毋庸另派大员。
六月辛亥,李宗羲等奏,酌减沪、松两局米谷厘金。乙卯,李瀚章奏:铜瓦镶决口后,河身淤垫,难复淮、徐故道。借黄济运与导卫济运同一艰难,请仍由海运。蠲缓沿河被水钱粮。
闰六月乙酉,谕江苏拨解绥远城转运新疆军火银二万两。
八月辛巳,谕李鸿章抚恤灾民,饬江苏等省筹拨赈款。
九月乙丑,谕改江省漕粮由粮道运通交纳。
十月壬午,恩锡署漕运总督。
十一月庚午,允李宗羲请,截漕粮拨补不敷兵米。谕乔松年疏浚运河。辛未,李瀚章奏,自明年减拨淮军月饷二万。
十三年二月甲午,李宗羲等奏:改设淮扬镇标各营,裁兵足饷。改福山中营守备为苏松中营守备。裁江南淮扬镇游击一,守备把总各二,外委六,兵二千四百三名。
四月乙酉,李宗羲奏:江宁府属开办丁漕,请酌减科则。下部议。江宁七县抵征定章再减一年。己亥,改江苏苏松镇左营守备为中营陆汛守备,并改设千总一。
六月癸未,允李鸿章请,饬驻徐州唐定奎一军航海赴台,调驻陕刘盛藻一军赴济宁、徐州一带扼扎。
八月癸未,催江苏等省解贵州善后专饷,并拨解铜饷。己丑,户部议,钱鼎铭奏新漕照案改折,饬扫数解部。
九月庚戌,迅抚李宗羲兼署。
十月庚午朔,李宗羲等奏:苏省田赋太繁,请核实删并。下部议。丁亥,催江苏等省解奏天添练马队饷。戊子,李瀚章奏,本年拟提漕折银两试办海运。
十一月丁未,赈江苏徐、海水灾。乙丑,谕李宗羲等筹修淮扬运堤。
十二月甲戌,李宗羲奏来年江北漕米改办海运。允之。刘坤一署两江总督。李宗羲奏江宁府署来年开办丁漕,仍照减定科则。允之。展缓开办龙江、浒墅各关。丁亥,李宗羲等请酌增漕粮运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