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后汉纪(一)>第48章
超字仲升,彪之子也。俶傥不修小节,而内行甚谨。家贫,尝佣写书,投笔而叹曰:“丈夫当为傅介子、张博望〔一〕,立功绝域,以取封侯耳,安能久
执刀笔乎!”坐者笑之。超曰:“小子安知壮士之志哉!”
行遇相者,谓超曰:“君布衣诸生耳,而相法当封侯万里之外。”超问其故,相者曰:“君鷰颔虎颈,飞而食肉,以此知之。”
〔一〕传介子,元帝时使西域,杀楼兰王而封义阳侯。张博望,骞也。武帝时两次出使西域,以其凿空,建汉威德,封博望侯。事并见汉书。
秋七月,淮阳王延谋反,徙为阜陵王,食二县。
九月丁卯〔一〕,令罪死囚徒非大逆无道,减死一等,徙戍边。
〔一〕范书同。然是月戊子朔,无丁卯,疑有讹。
北海王睦薨,谥曰敬王。
睦少好学,世祖器之。上为太子时,数侍宴会,入则谈论接席,出则游观同舆,甚见亲礼。是时法网尚疏,诸国得通宾客,睦不远千里,交结知识,宿德
名儒莫不造其门,睦虚己折节,以礼接之,由是名声籍甚。自为王后,法禁益峻,睦乃谢绝宾客,放心音乐。岁终,遣使朝京师,睦召使者问曰:“朝廷设问寡人,
大夫何辞以对?”使者曰:“大王忠孝慈仁,敬贤乐士,臣虽蝼螘,敢不实对!”王曰:“吁!危我哉!是乃孤幼时进趋之行也。大夫其对以孤宠爵以来,志意衰
堕,声色是娱,犬马是好。”使者受命而行,其抑绝名迹,深识机微如此。睦父靖王兴薨,悉推财产与诸弟,虽车服珍宝,皆不以介意,有要,然后随以金帛赎之
〔一〕。能属文,善史书〔二〕,作春秋指意终始论及赋、颂数十篇。病临困,帝以驿马诏睦为草书尺牍十首〔三〕。
〔一〕范书作“非列侯制,皆以为分”。
〔二〕“史书”一辞,多见于两汉史传。王鸣盛十七史商榷曰:“元纪赞曰:‘元帝多材艺,善史书。’应劭注曰:‘周宣王太史史籀所作大
篆。’又王尊传:‘少善史书。’又贡禹传:‘武帝时,盗贼起郡国,择便巧史书者以为右职,俗皆曰:“何以礼义为?史书而仕宦。”’又西域传:‘楚王侍者冯嫽能史书。’
又外戚传:‘孝成许皇后聪慧善史书。’后书安帝纪:
‘年十岁,好学史书。’又皇后纪:和熹邓皇后六岁能史书。顺烈梁皇后少好史书。又章八王传清河孝王庆传:安帝所生母左姬,字小峨,善史书。又齐武王縯传:
北海静王兴之子敬王睦善史书,当世以为楷则。明八王传:乐成靖王党善史书,喜正文字。”按许慎说文解字叙曰:“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
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
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
曰隶书。汉兴有草书。尉律:学僮十七已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太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书或不正,辄举劾之。”此乃“史
书而仕宦”之意也。北京大学历史系论衡注释小组释程材篇“趋学史书”曰:“史,令史,汉代掌管文书的低级官吏。”史书,指当文吏所必须掌握的文字、书法。”此说甚是,然意犹未尽。帝王、皇后、诸侯而善史书,则显非欲作吏。故史书实乃学僮必修之课,即学僮所当掌握之文字及诸体书法。因汉法取文史必试以吏书,
故史书也就成为追逐名利者的敲门砖。日本京都大学富谷至撰有史书考一文,载西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一九八三年第一期,可供参阅。
〔三〕沈钦韩曰:“张怀瓘书断:章草者,汉黄门令史游所作也。卫恒、李诞并云:汉初有草法,不知其始。王愔云:元帝时,史游作急就章,解散隶体兼
书之。汉俗简惰,渐以行之。此乃存字之梗概,损隶之规矩:纵任奔逸,赴速急就,因草创之义,谓之草书。北海王睦,此开创草书之先也。至建初中,杜度善草,
见称于章帝,诏使草书上奏。魏文帝亦令刘广通草书上事。盖因章奏,后世谓之章草。”
十七年(甲戌、七四)
秋八月丙寅,诏宥武威、张掖、酒泉、敦煌系囚〔右〕(交)趾以下〔一〕。
〔一〕范书明帝纪作“系囚右趾已下任兵者,皆一切勿治其罪,诣军营”。袁纪系囚误倒,“右”误“交”,皆据以正之。
冬十月〔一〕,窦固、耿秉将万余骑师击车师,王请降。于是固奏置西域都护、戊己校尉。陈〔睦〕(穆)为都护〔二〕,耿恭为戊己校尉,关宠为戊己校尉〔三〕;恭屯金蒲城,宠屯〔柳〕(折)中城〔四〕,相去千余里。
〔一〕范书明帝纪作“冬十一月”。
〔二〕
据范书西域传改。袁纪卷十三亦作“陈睦”。李贤曰:“宣帝初置,郑吉为都护,护三十六国,秩比二千石。元帝置戊己校尉,有丞、司马各一人,秩比六百石。戊己,中央也,镇覆四方。见汉官仪。”
〔三〕通鉴耿恭作“戊校尉”,关宠作“己校尉”。按范书、东观记、续汉书皆与袁纪同。吴仁杰刊误补遗、惠栋之补注均主张不改恭传本文,甚是。戊己,解见上注。
〔四〕据范书、续汉书改。
恭乃移檄乌孙、大昆弥,宣喻威德,皆遣使献马,求入侍天子。恭字伯宗,况之孙,性慷慨多大略,好将帅之事。
十八年(乙亥、七五)
春二月,诏固等罢兵还京师。
三月,北匈奴左鹿蠡王将二万骑,率焉耆、龟兹来。车师王安得死。焉耆、龟兹杀都护陈睦、副校尉郭恂,遂攻金蒲城。耿恭令军士皆持满勿得发,告匈奴曰:“汉家神箭,所中创中皆沸。”于是乃发弩,皆应弦而倒,虏中矢者,创中沸〔一〕,大惊曰:“汉神,可畏!”遂皆遁去。
〔一〕恭以毒药傅矢,故创中沸。
恭以疏勒傍有水,去王忠所据近,引兵居之。匈奴〔复〕(后)来攻恭〔一〕,恭募先登士四十人出城奔,斩首数十级〔二〕。匈奴乃相与议曰:“前疏
勒王守此城,攻不能下,绝其涧水即降。”因绝涧水。吏士无饮,穷困,至柞马粪汁饮之。恭于(是)城中穿井十五丈〔三〕,不得水,吏士失色。恭叹曰:“昔苏武困于北海,犹能奋节,况恭拥兵近道而不蒙佑哉?闻贰师将军拔佩刀以刺山,而飞泉涌出,今汉神明,岂有当穷者乎?”乃整衣服,向井再拜,为吏士祷水,身自
率士挽笼。有顷,飞泉涌出,大得水,吏士惊喜,皆称万岁。于是将水以示虏,虏兵大惊而去。
〔一〕据范书改。
〔二〕
范书作“募先登士数千人。按耿恭传上文已言“屯各置数百人”,则恭部不满千人。恭又曾遣司马将兵三百人救车师,道皆战殁,则恭所余兵更少,岂能募先登数千?募敢死者出击,乃欲挫匈奴锐气,故兵不在多而在精,范书必误“十”为“千”
矣。
〔三〕“是”系衍文,删之。
丁亥,令天下亡命者赎罪各有差。
夏四月,赐天下男子爵,人三级;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秋八月壬子,帝崩于东宫,遗诏不起寝庙,藏主于世祖庙更衣台〔一〕。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十八〔二〕。
〔一〕范书作“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
〔二〕范书作“年十九”。按御览卷九一引东观记曰:“永平三年二月,以皇子立为太子,年四岁。”则至永平十八年,正当十九岁。袁纪误。
壬戌,葬孝明皇帝于显节陵。
冬十月乙未,大赦天下〔一〕。赐男子爵,人二级;其为人父后者及三老、孝弟、力田人三级;鳏寡孤独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以卫尉赵喜为太傅,司空牟融为太尉,录尚书事。
〔一〕范书作“丁未”日事。按是月丙午朔,不当有乙未,袁纪误。
戊戌,蜀郡太守第五伦为司空〔一〕。
〔一〕杨树达曰:“论衡恢国篇云:‘第五司空股肱国维,转谷振赡,民不乏饿,天下慕德,虽老不乱。’”又范书作十一月事,甚是。疑袁纪脱。
伦字伯鱼,京兆长陵人。其先齐诸田,徙充园陵,宗族多,故以次第为氏。伦好黄老,以孝行称。王莽末,天下兵起,宗族及闾里闻勇而有义,争往附
之。伦相率厉,坚垒壁,铜马、赤眉数十辈皆不能下。时米石万钱,人相食,伦独收养孤子、外孙,分粮共食,死生相守,乡里以此贤之。
太守鲜于褒见而异之,署伦为吏。后褒坐事征,把伦臂曰:“恨相知晚!”会盖延为京兆尹,事多犯法〔一〕,伦数谏争,不合,遂沈滞曹吏。顷之,鲜
于褒左迁为高唐令,伦去吏,荷檐往候褒,褒引伦升堂,属其妻子。复归县为啬夫。伦以久宦不达,乃将家属客河东,变易姓字,自称王伯春〔二〕,常载盐往来太
原、上党,每所止客舍,辄为埽除而去,道上号曰道士。久之,鲜于褒为谒者,从车驾至长安。时阎兴为京兆尹,褒言伦于兴,兴聘求伦,伦复出为郡吏。伦每读诏
书〔三〕,常叹曰:“此真圣主也,当何由得一见也?”等辈笑之曰:“说将尚不下,安能动万乘邪?”伦曰:“未遇知己,道不同故耳。”
〔一〕
范书盖延传曰:“拜为左冯翊,将军如故。”李贤注引续汉书曰:“视事四年,人敬其威信。”惠栋曰:“袁宏纪:延为京兆尹,事多犯法。华峤书亦云:延代鲜于褒为冯翊,多非法。续书所载,非实录也。宏以为京兆尹亦讹。”
〔二〕东观记、范书作“王伯齐”。
〔三〕惠栋曰:“刘知几云:古者诏命,皆人主所为。至近古则不然,凡有诏敕,皆责成群下。王应麟云:汉诏令,人主自亲其文,犹近于书之典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