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后汉纪(一)>第45章
倏字长鱼,樊宏之子也。建武中,诸王争招致宾客,好事者皆与之周旋。更遣人请倏,倏精义于学,一无所应。及捕诸王客,倏不在其中,世祖以是器
之。永平初,与公卿杂定郊祀礼仪及五经异义,立朝居正,多所匡谏,上亦敬重焉。倏弟鲔为其子赏求楚王英女敬乡公主,倏止之曰:“建武时吾家并蒙荣宠,一宗
五侯〔一〕,时特进一言〔二〕,男可以尚主,女可以配王。但以臣子不当有外心,不宜与藩国婚姻,贵〔盛〕(戚)为宗族患〔三〕,故不为也。今尔有一子,奈
何弃于楚乎?”鲔不从,遂与楚婚〔四〕。是时倏卒,谥曰哀侯。倏病患困,犹不忘忠,悉条政不便于民者,未及言而薨。上遣小黄门张音问何遗言,音奏焉,上为
之流涕。以倏两子郴、梵为郎。〔梵〕谨于言行〔五〕,二十余年未尝被奏劾。
〔一〕樊宏寿张侯,宏弟丹射阳侯,宏兄子寻玄乡侯,宏族兄忠更父侯,宏少子茂平望侯,是为五侯。
〔二〕特进,指樊宏也。建武初,宏拜光禄大夫,位特进,次三公。
〔三〕据黄本及范书改。
〔四〕范书樊倏传曰:“其后楚事发觉,帝追念倏谨恪,又闻其止鲔婚事,故其诸子得不坐焉。
〔五〕据陈澧校补。
初倏与郎承宫友善,荐之于朝,拜博士,迁左(右)中郎将〔一〕,数纳忠言,守正不希苟容,朝臣惮其节,名闻于匈奴。单于遣使来贡,求见宫,诏敕
宫自整顿。宫对曰:“夷狄眩名,非识实也,闻臣虚称,故欲见臣。臣丑陋貌寝,见臣必生轻贱臣,不如选长大有威容者示之。”时以大鸿胪魏应示之〔二〕。
〔一〕据东观记、范书删“右”字。
〔二〕末句据黄本、南监本迳补。
夏四月戊子,大赦天下。
闰月甲午,行幸南阳,祠章陵,祭于旧宅,作雅乐,奏鹿鸣〔一〕,天子亲御埙篪〔二〕,以娱嘉宾。
〔一〕诗小雅有鹿鸣之章,乃宴群臣嘉宾之诗歌。
〔二〕周礼言埙乃小师所掌之乐器,注曰:“埙,烧土为之,大如雁卵。”郑司农曰:“埙,六孔。”尔雅释乐曰:“大埙谓之嘂。”注曰:“
大如鹅子,锐上平底,形如称锤,六孔。小者如鸡子。”又说文曰:“埙为乐器,亦作埙也。埙谓声浊而喧喧然,今雅乐部用也。”山西荆村曾出土有新石器时代的陶埙三件。其一几成管状,高七点八厘米,底径三厘
米,只顶端有一吹孔。其二近似椭圆形,高五点四厘米,底宽二点八厘米,除顶孔外,中体尚有一孔。其三成不规则球状,高四点三厘米,共三孔。文献所言之埙,
乃古埙之改进型。又诗小雅何人斯曰:“仲氏吹篪。”注曰:“竹曰篪。”尔雅释乐曰:“大篪谓之沂。”注曰:“篪,以竹为之,长一尺四寸,围三寸,一孔上出
寸三分,名翘,横吹之。小者尺二。”释名曰:“篪,啼也。声从孔出,如婴儿啼声也。”则篪乃竹乐器也。
十一年(戊寅、六八)
春正月,沛王、楚王、济南王、东平王、淮阳王、中山王、琅邪王、东海王来朝。
十二年(己巳、六九)
春正月,置永昌郡。
夏五月丙辰,赐天下男子爵,人二级;三老、孝弟、力田,人三级;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粟,人二斛。上以天下无事,俗颇奢靡,乃诏有司申旧章,整车服。
乙亥〔一〕,司空伏恭以老病罢。大司农牟融为司空。是时天子勤于万机,公卿数朝会,辄延坐论事。融明经术,善论议,朝廷皆服其能,天子数嗟叹,以为良宰相。
〔一〕范书作秋七月事。
融字子夏〔一〕,北海安丘人也。少以名德称,举茂才,为丰令,治有异迹。司徒范逡荐融忠正公方〔二〕,经行纯备,宜在本朝,并上其治状。由是征入为司隶校尉,多所举正,百僚敬惮之。数年,擢迁大鸿胪、大司农。
〔一〕东观记、续汉书、范书均作“字子优”,袁纪恐误。
〔二〕华峤书、范书均作“范迁”,与袁纪作“范逡”异。
十三年(庚午、七〇)
春二月,上耕于藉田,赐观者食。有一诸生蒙首而言曰:“善哉,太公之遇文王也。”上使人报之曰:“生非太公,予亦非文王。”
夏四月辛巳,幸荥阳,巡河渠,作水门,遂至太行,幸上党。
冬十月甲辰晦〔一〕,日有食之。诏有司陈便宜,靡有所讳。刺史太守详理冤狱,存恤鳏寡,勉思所莅焉。
〔一〕范书明帝纪作“冬十月壬辰晦”。标点本校记曰:“按是年十月甲辰朔,不得有‘
壬辰’。续五行志作‘甲辰晦’亦非。今查是年九、十、十一等月皆无日食。”按疑“晦”或系“朔”之讹。
十二月,楚王英谋反〔一〕。
〔一〕范书作“十一月”事。
初,郭后生东海恭王彊、沛献王辅、济南安王康,阜陵质王延、中山简王焉;阴后生明帝、东平献王苍、临淮王衡、广陵思王荆、琅邪孝王京;许姬生楚
王英,号楚太后,世祖无宠。英最小,自帝为太子时,英独归附上,上特亲爱之,数加赏赐。英好游侠,交通宾客,晚节喜黄老,修浮屠祠〔一〕。八年,上临辟
雍,礼毕,诏天下死罪得以缣赎〔二〕。英遣郎中令诣彭城曰:“臣讬在藩蔽,无以率先天下,过恶素积,喜闻大恩,谨上黄缣二十五匹、白纨五匹,以赎其愆。”
楚相以闻,诏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有何嫌惧,而赎其罪。”因还其赎〔三〕。
〔一〕洪颐烜曰:“襄楷传,又闻宫中立黄老浮屠之祠。皇甫嵩传,初,钜鹿张角奉事黄老道,畜养弟子,拜跪首过。刘焉传本注:典略曰:‘
以老子五千文,使都习(号)。’三国志乌丸传裴注:‘浮屠经曰:浮屠所载,与中国老子经相出入。佛经未入中土以前,学浮屠者,皆诵黄老之言。’”
〔二〕御览卷六五四引袁纪,“赎”下有“罪”字。
〔三〕御览卷六五四引袁纪,“因还其赎”作“令还缣、纨,以供桑门之盛馔”。与范书明帝诏文多同,恐非袁纪旧文。
男子燕广告英与颜忠、王平等造图书,谋反。有司奏英大逆不道,请诛。上以至亲不忍,徙丹阳泾县,阳沐邑五百户,英男〔女〕(
子)为侯、公主者,食邑如故〔一〕,楚太后留楚,宫婢、才人、鼓吹从英者无限,皆乘辎軿,带持兵马,行道射猎,极意欢娱。遣大鸿胪持节护送英丹阳〔二〕。
〔一〕侯公主原误作“公侯王”,今与上文“女”字皆据范书改。
〔二〕疑“英”下脱“之”字。
浮屠者,佛也,西域天竺〔国〕有佛道焉〔一〕。佛者,汉言觉,将〔以觉〕悟群生也〔二〕。其教以修善慈心为主,不杀生,专务清净。其精者号为沙
门。沙门者,汉言息心,盖息意去欲而归于无为也〔三〕。又以为人死精神不灭,随复受形,生时所行,善恶皆有报应。故所贵行善修道,以炼精神而不已,以至无
为而得为佛也〔四〕。佛身长一丈六尺,黄金色,项中佩日月光,变化无方,无所不入,故能化通万物而大济群生。
〔一〕据范书楚王英传注引袁纪补。
〔二〕据范书及通鉴注引袁纪补。
〔三〕范书及通鉴注引袁纪“息心”作“息也”。
〔四〕范书及通鉴注引袁纪“无为”作“无生”。
初,帝梦见金人长大,项有日月光,以问群臣。或曰〔一〕:“
西方有神,其名曰佛,其形长大。〔陛下所梦,得无是乎〕〔二〕?”〔于是
遣使天竺〕〔三〕,而问其道术,遂于中国而图其形象焉。有经数千万〔言〕〔四〕,以虚无为宗,苞罗精粗,无所不统,善为宏阔胜大之言,所求在一体之内,而
所明在视听之外,世俗之人,以为虚诞,然归于玄微深远,难得而测,故王公大人观死生报应之际,莫不矍然自失〔五〕。
〔一〕世说新语注引牟子作“傅毅对曰”,其文云:“臣闻天竺有道者号曰佛,轻举能飞身,有日光,殆将其神也?”
〔二〕据范书、通鉴注引袁纪补。
〔三〕同右。
〔四〕据王鸣盛十七史商榷袁宏论佛法条补。
〔五〕魏收魏书释老志曰:“汉武帝遣霍去病讨匈奴,获休屠王金人,以为大神,列于甘泉宫,不祭祀,但烧香礼拜而已。此则佛道流通之渐也。张骞使大
夏,传其旁有身毒国,一名天竺,始闻有浮屠之教。哀帝元寿元年,博士弟子秦景宪受大月氏王使伊存口授浮屠经,中国闻之,未信了也。后明帝夜梦金人,项有白
光,飞行殿庭,乃访群臣,傅毅始以佛对。帝遣郎中蔡愔等使天竺,写浮屠遗范,仍与沙门摄摩腾、竺法兰东还洛阳,中国有沙门跪拜之法自此始。”按世说注引牟
子,“博士弟子秦景宪”作“羽林将军秦景、博士弟子王遵等十二人”,且言是明帝所遣。又世说注引魏略西戎传作“博士弟子景虑”,余与释老志多同。三书各异,未衷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