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济的对象是个人需要的供应,也就是说,个人作为个人所感觉的那些需要的供应。同时假定,社会经济是供应公共需要或集体需要,也就是供应个人作为社会成贝所体验的那些需要,或者,换言之,是供应社会需要。因此,国家经济是供应国家的需要,也就是供应一个国家的公民由于彼此之间的公民关系而体验的那些需要。但是,这个概念跟经济范围的实际划分简直不相一致。无疑地可以算在集体利益名下的国家利益,阿常是靠个人牺牲和个人消费来增进的。而相反的情况,即依靠集体的努力来促进个人利益的情况,则可以举出更多的例子。想拥有某种上下班用的交通工具的欲望无疑地是最高程度的个人欲望,可是几乎有史以来就把交通公路包括在国家事务中间了。在共产主义国家里,供应全部个人需要的责任将会整个落在国家经济身上,面这些需要却丝毫也没有改变其性质。因此,经济范围的划分必定是由某种并不涉及需要性质本身的情况所决定的。只要简单的考察就使我们能够认识这种情况究竟是什么。在许多场合,个人的能力足以保证他实现自己的个人欲望。特别是,一旦人们学会了利用分工和合作,个人感到能在其中发生作用的范围就格外扩大了。人们依靠这一点参加互相结合和互相交换,从而大大增强他们的工作能力,而在同时,人们又计算所取得的利益并将其重行分配给个人,从面他们还是作为具有个人权利的个人而彼此分开。但是,还有这样一些成果,它要求某种更密切的关系——现实社会的一种条件——没有这种关系就不能得到它。想取得这些成果的欲望——这种欲望往往近于绝对必要的感觉——就导致国家的形成。某种成果的取得之所以要依靠集体的形成、要依靠集体活动的实行,其理由有多种多样。首先可以讲一讲集体活动的性质。有许多种活动个人作为个人是不能胜任的;他也许觉得自己是太弱了,也许觉得是很无能的。在遇到只有许多人团结一致或全体团结一致才能产生力量,而分散的个人缺乏这种力量的场合,自始就授权国家来代表公共福利。只有作为一个统一的国家,一国人民才能抗御敌人、保护其居留在外国的公民。人民只有联合起来才能成功地保障国家安宁、保持国内秩序、反对犯罪行为。人们从共同的正义感得到必要的力量和权力来制定能够约束每个人的法律和任命能够使每个人服从一个共同法律的法官和官吏。就这样,凡是盛行这种意见的地方,即认为国家才具有提供人们所希望的满足或充分满足的任何保证的权力的地方,许多利益——部分是集体利益,部分是个人的普遍利益——便导致国家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就那些共同执行的活动而言,共同负担义务、共同享受成果是不可抵抗的趋势。即使国家的权力是单独为某一个公民而运用起来,也不能仅仅从那一个公民的利益的立场出发来很好地判断这种情况。国家权力终于被运用起来这一事实牵涉到公众的利益,因为这种权力一旦运用起来,就不能让它徒劳无功。这种权力的未来的成败全都决定于对这一点的认识。例如,每一件刑事或民事诉讼的结果,便由于这一理由面对整个社会都极为重要。一定要把每一件诉讼处理得能以加强对法律的尊重,而不能削弱这种尊重,但是总的说来,国家机器所赖以出现的原因,按其起源说,总是意义很大、范围很
广的事情,实际上是那些只有全体人民的联合力量才能办到的事情。这种情况通常自然而然使得在个别公民当中分割联合努力所取得的成果成为不可能,甚至连把成果按照个人作用算在个人名下也成为不可能;因此有必要使好处成为大家享用的东西,或是把好处归给全体人民而下作进一步的区分。能够指出或挑出有那些个人,他伯的利益特别受到关切,可以特别把国家的服务归到他们身上或算在他们身上,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其次,正象战争的结果是不能买卖的,从而也不能把战争当作一件私人事情来进行一样,同样也发生,在个别公民的财力、能力所办得到的企业当中,有很多企业由于不可能从中获得任何利润而必须把它们排除于私人经营的圈子以外。有极其多种多样的事情具有这种效果。城市的街道如果不是免费自由使用,对于交通目的就会毫无用处;这就使得任何公民要是单为自身的利益而保持公路成为不可能。同样原则适用于所有那些场合,即财物在生产上虽然要花代价但必须交给公众无偿使用——门格尔把这些财物叫做“准自由财物”。也有许多企业,虽然公共利益马上需要它们,却只是在遥远的将来才有希望获得收益——时间是那么遥远以至实际上不能期望私人会作这样的等待。例如就许多铁路说,情况就是这样。又常常有这样的场合,某一企业的收益究竟能否充分抵偿成本是很可怀疑的,而同时万一成功其成果又大得迷人。在这种场合,不论是由于需要大量的资本,还是由于其他偶然的理由,私人企业部会踌躇不前的。也很常见,仅仅由于公民的经济发展有缺陷,而缺少有能力和干练的私人企业者。也常常有一些场合:在这种场合,对私人经济说,有关财物还处在转化过程中——还未完成、还未成熟、还是潜在的:在这种场合,在有关财物变成能够提供有用的服务以前,必须先获得这些财物,或者必须先发现那些用来辅助或补充这些财物的财物。有多少潜在劳动力在其能够找到市场以前,必须先意识到本身的存在并先行训练自己呢!哪些隐藏财富不会沉睡在自然所赐予但未经开发的土地里面呢!这种财富的存在为人们所怀疑,即使有人知道,也由于工业、财力、教育、信用、法律以及治安的一般落后状况而力所不及。在这样一种场合,虽然一直还没有为私人企业准备可靠的基础,但是难道会有哪个政府不认为有责任采取下列方式来过问和干预吗?它不仅用一般行政的方式,而且通过对人才施以训练并使其成熟的经济企业来干预,虽然这些企业也许并不提供直接的收益。有时光是有些需要迫切地要求满足,而那些感到需要的人却没有满足需要的支付能力。在这种场合,私人企业者是无能为力的,国家必须插手来减轻这种可能发展成为公众的重大灾难的祸害。此外还可以补充其他许多类似情况,这些情况全都朝同一方向发生着作用,也就是说,由于对私人企业无利而排斥私人企业,又由于有关则物的重要性而要求国家进行活动。第三,有许多企业,既是一个公民有能力去经营的,又是有希望取得赢利的,但也保留给国家;其简单理由是,它们可能给予私人企业者大多的权力,或者可能为他保证太大的赢利。所虑的是这类企业所有必要给予经营这类企业的人的特殊地位,有可能被滥用。属于这类的经营大部分必然是独占——特别是大规模的独占,诸如邮政、铁路等等。我们从一个独立的私人企业者身上并不期望我们所要求的可靠性或承办这样庞大的经营的决心,和按正是这样,在棉线业中,不论是工资的变动还是原料价格的变动,好象都不影响价格,而只使利润增加或减少。——英译本编者住
照我们的愿望来经营它们;或者我们预料私人企业者会对服务索取过高的价格。人们都指望政府在所有这些方面多少会作得较好一些。但是,这丝毫也不意味要完全摒弃牟利的企业形式。这种形式可以保留,只是,必须通过这样或那样的方法使为谋取最高经营收益而努力跟为公众利益服务而努力相结合。特别是,凡是关系到重大的需要而又缺乏支付能力的场合,尤其必须按限制价格来经营服务,也就是说,必须按照自然价值进行估价而不是按照交换价值进行估价。“公共企业”就是这样出现的。基本上依据这样一个理由,即私人生产是单方面的,是照顾较富有阶级的利益的,同时是把整个社会利益放在背后的,所以在共产主义国家里,一切生产将都成为国家的事情,将都落在公共企业身上。甚至连大部分的私人家庭事务也将让给国家来管。我们如果看一看构成国家经济的整个一系列职责,就能够很容易看到,除了刚才所讲的在发生原因上的分歧之外,这些职责在内容上彼此也有所区别。其中有些职责——其中最后提到的一类是最好的例子——同私人企业有密切的关系。象私人企业一样,这些企业也必须直接把劳动应用到财物身上,必须从事细节和进行个别的生产,同时它们又分散在无数各别活动与职业里面——其中有许多是属于同性质的,分散在无数各别财物里面。在这里是那些更深远更深刻的考虑排斥着那些否则私人也适于经营的事情。我们如果细想一下把生产经营和家庭事务转移到共产主义国家的情况,那就能最清楚地理解这一点。这些事情的确可能不再成为个人意义上的私人经济的事情,但是,本质上或技术上,它们还要保持其为“细节经济”,如果可以使用这个名词的话。主要属于刚才所讲的第一及第二类的其余的国家经济行为,其性质却大不相同。由于种种理由这些职责绝不容许私人经济来担负,可是这些理由最终引起同一个问题,即这样的行为因为它们的产品不是不能买卖,就是不能个别地买卖而超出个人计算的范围。依据扎克斯称之为一般享受财物的原则(pr1ncipdesall-gemeinengenussgutes),这些行为的结果不是全部就是大部分归公众所享受,既不用货币,也不用价格。它们是用巨额资金和巨额收益来进行的大规模交易,而这种收益往往是无法分配的。它们保证私人生活和经济活动的一般基础。它们的成果必须拿来分配给整个社会而不是个别地加以分割,即使假定把它们分配给个人是可以想象的话。当然,它们之被经营是由于它们有希望带来效用。但是,例如就战争来说,究竟能否终于得到所想望的结果,往往是极不肯定的。即使可以得到这种结果,其数量绝大部分也只能粗略地加以决定。这一部分因为它所包括的范围极广,一部分因为它所涉及的人数极众,一部分因为个人在其中所占的份额无法想象,一部分因为发展的过程很长,在它的许多效果发生以前又必须经过很长的时间。很常见的,一个人对于某种活动所知道的不过是,我们一定不要忽视这种活动,我们一定要动员我们所有的力量来从事这种活动,同时却几乎完全不能肯定究竟人民的生活最终会因此受到什么样的影响。常常要由另一代人来对这种活动作出判断。在共产主义国家里,如果要把所有经济事务托付给国家的话,那就肯定地也要从这种观点来作出决定;家庭事务及一般生产事务,同一般经济的及国家支出管理的事务要始终分别开来。在前一种场合,财物就要象现在私人经济中所决定的那样,按自然价值来估计,也就是说,按照边际价值来估计。在后一种场合,象我们就要继续指出的,在很大程度上要放弃这种形式的估
价。这里另一种形式的估价被拿来同这种形式的估价并列,或以之代替这种形式的估价。这另一种形式的估价最好叫作“国民经济”估价。这一名词肯定不是表现共产主义的公式,而是表现现有经济状况的公式。
第31章 国家经济的领域一般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