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间的交换往来中,客观交换价值充当财物的经济尺度,而在各个私人经济范围内,这个尺度则为各个所有者所估计的主观价值,不管这种主观价值是和客观交换价值相联系的主观交换价值,还是与客观交换价值无关的使用价值。所有这些多少有点真实地反映其共同标准的价值形式,追溯到一个原始形式,也就是我们所指的自然价值。自然价值最终是两个简单基本成分(财物的数量和财物的效用)的合成体。甚至连这样一些现象,象地租、资本利息、成本等等,全都是价值的自然现象,这些现象除非用那么强大的力量——强大得又会同时损害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本身——是不可能消灭的。除了私人经济之外,还存在着许多公共经济。现在的问题是,财物价值在公共经济中是否也保持同样的地位,或者,是否采取任何新的特殊形式。我要把我的研究限制在最重要的社会经济方面,即限制在国家经济方面,甚至就是在这方面,也只是按最一般的方式来处理。社会经济理论迄今还是处于幼稚阶段。要不是首先就许多其他问题进行彻底的研究,要想透彻地讨论社会经济中的价值,是不可能的。因此,我觉得最好还是限于只作一般的、概括的论述。国家经济分为两大方面:收入的经济即筹款,和支出的经济即支出管理。但是,支出管理只是在它是受经济上的考虑所决定的范围内才属于国家经济。这主要指照顾到人民物质利益的事情,也就是指,国家的经济管理或经济监督方面的事情。但是,国家活动没有一种形式不是必须遵循经济原则的(即使只是居第二位),即有关国家资源的慎重而又节约的使用。不论在筹款方面还是在支出管理方面,直到最近,经济学家还不认识价值的那种重要性,譬如说,从其在私人经济中所起的作用看,这种重要性却是可以看到的。特别是,就筹款说,理论曾力求几乎完全不用价值。对于赋税原理的论述,过去没有、现在也几乎一直没有提到价值,或者即使提到,至多也不过当作对比草草说一说而已。赋税所依据的是特殊理由而不是一般经济理由。我们谈到生活最低限度、纳税能力、赋税的牺牲、累进课税等等,好象这些几乎全部属于特殊范围的事实和概念似的。同时既没有把这一范围同各种经济的基本现象的关系搞清楚,也没有想去搞清楚它。亚当?斯密和他的学派也是用同样态度来对待国家的经济管理的。他们仅仅用国民生活的需要来说明,而价值却从未博得他们的考虑。要是他们提到价值,那不用说总是交换价值。通常,交换价值是这个学派所承认的唯一价值。从没有讨论到国家经济所固有的任何特殊的价值,因为总的说来,所有经济概念完全从私人经济的情况中借来,它们都带着原有的特征。与此相联系——作为原因和结果——又有限制国家经济范围、扩大私人经济范围的强烈倾向。每种理论都提出一套和它的基本倾向相一致的概念但是它又通过一经创立起来的概念所发挥的逻辑效力反转来加强这些基本倾向。除交换价值之外再不承认其他价值的人,每当碰到常识告诉他这是价值问题时,一般总是让交换价值片面地去决定问题,或者无论如何,也要使交换价值占过大的分量。亚当?斯密反对保护贸易,赞成自由贸易所用的方法,可以看作是
这个学派的典型。国民收入要用交换价值来计算,但是这样计算之后,自由贸易无疑地要在最近的将来带来更大的收入,其结果,由于构成将来资本的总是现在的收入,自由贸易就保证此后任何时间都能得到最大数量的福利。在德国,对英国学派这种片面性早就有所认识。许多作者,例如弗里德里克?李斯特,就积极反对过这种片面性。李斯特把他的“生产力理论”跟他的“价值理论”并列。在私人经济关系中,交换价值是起决定作用的力量,而在国家经济中,起决定作用的力量却是“生产力”——单凭“生产力”本来就是按照交换价值来估计这一理由就可以最清楚地表明这种对立是不适当的。大多数作者采取不同的途径。他们起初完全是学究式地,而后逐渐地试着去扩充英国学派的私人经济观点,设法使得这些观点尽可能普遍适用于所有经济关系。特别就价值说,他们追溯交换价值到使用价值的一般概念,然后把交换价值看作国家的或社会的使用价值。于是理论渐渐改变其表面特征。它无疑地变得更圆通、更显得有道理、更有适应能力,但是同时也变得更了确定、更不精峦了。用不着密切注视这种理论的进一步发展,我也可以指出它的最重要的事实,即:科学讨论最后定会澄清它理论上的含糊,并且,尽管它的理论的基础薄弱,它却果断而又成功地奠定了国家经济的实际形成的原则。象欧洲国家的财政制度一样,这些国家的经济政策也在理论的积极帮助下逐渐得到改造,虽然理论本身并未全面完成它的任务,实际上,甚至还不十分了解这个任务是什么。“理论”本是能够指示正确方向的高度发展的一门工艺学,虽然它不能用绝对令人信服的明晰性来证明本身的正确——当然,也带有本身的局限性。e。扎克斯最近发表的着作(《国家经济理论的基础》)是第一部完成了从工艺学到国家经济理论的过渡的着作,从而终于达到了德国经济学家通过长期稳步发展所要达到的目标。在支出管理方面,扎克斯成功地指出了公共利益可以有多么广泛的作用,同时仍然保持那种本质上是经济的因定的经济概念。经济概念在一切形式上是同一个概念,处处完全区别于非经济概念。扎克斯着作在筹款方面的应用是很重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在这方面几乎没有先行者,这种想法完全是由他很清楚地一一详细想出的。整个课税制度全以价值为基础。这个简单建议使财政科学第一次成为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部分,而它本来始终应当是这样的。“各种课税都是集体估价的例子,这种集体估价可以从价值现象的一般性质找到充分的说明。表现在这个公式里的真理对于作为整个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部分与私人经济理论相对称的国家经济理论,有直接的决定意义。解决办法的筒易性是这个公式的正确性的保证。苹果从村上掉下来,星球运动画出它们的轨道,这些都服从于同一个定律,引力定律。在经济往来中,独居孤岛的鲁滨逊和有一忆人口的国家也都服从于同一个定律,价值定律。”由于本书随后的论述极其一般又极其简要,我几乎没有什么机会详细涉及扎克所着作的丰富内容。而且,为论述方便起见,我认为,即使在我不同意扎克斯的地方,更聪明的做法还是尽量避免去作证明我的分歧有多大正确的任何尝试,因为,在本书的这一部分,比起以前几个部分来,我更加忽视问题的学术方面。象以前一样,在这里,我的任务是概括而全面地论证至今只是孤立地加以考虑的东西——如果考虑过的话。我觉得,要是我热衷于批评和论战,让自己陷入本来不应当为细节而陷入的细节,那就离开我的写作计划,似乎只能增加同我关系最大的任务——即提供整个问题的概观——的困难。
第30章 引论在私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