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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成本定律的根据成本价值决定产品价值的方式有两种

它通常通过调节所生产的供给间接地决定产品价值;但在个别场合,它也通过传递本身的价值不借助任何媒介就直接决定产品价值。首先,关于成本的间接作用。对来自生产的最大可能收益的期望,是用成本价值来表示的。为了实现这种期望,必须很好权衡和平衡所制造出来的全部同源产品的数量之间的关系。如果某一方面生产得过多,别的方面就要受到损失,这种损失比生产过多所带来的利得更为明显。如果某一方面生产得过少,也会发生同样的损失,这种损失也不可能用其他方面的生产过多来补偿。究竟是生产得过多还是过少,从价值上看得很确切。如果产品价值——因为它是由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等式所形成的——小于成本价值,所生产的就太多了;这种成本原可以生产具有较高价值的产品,却只生产了具有较低价值的财物。要是产品价值超过成本价值,所生产的就太少了——只有不久就要讲到的一个例外——并没有把这种成本全部用来生产最高价值的产品,然而恰恰是预见有这种结果才把价值给予成本的。可见,如果要产品生产得既不高于成本又不低于成本,如果它们要获得经济上最有利的生产分配,就一定要恰好按成本价值来生产产品。如果我们问,为什么这样生产出来——既不低于又不高于成本——的产品具有价值,而且为什么具有一定数额的价值,那无疑地我们会发现产品价值只有归功于产品本身。考虑到所生产的数量,产品是从其本身效用中创造出价值来的。花费具有一定价值的成本来制造产品这一事实对于产品价值是无关紧要的。成本价值并不决定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独自存在着的,而且制约着成本价值。其次,关于成本的直接作用。在某些情况下,生产某些使用价值超过成本价值的东西是经济上所容许的,可是这些东西仍然必须按它们的成本价值来估计。这种直接作用是两种作用中最显着的一种。假定一件物品所必需的成本数额具有等于6的价值,并假定所生产的第一件物品具有使用价值10,而第二件物品的使用价值却只有1(清对照本书第一卷第四章和第三卷第八章)——当然,必须只限于生产一件物品。那么,这件物品要怎样来估价呢?这要视种种情况而定。在极端危险的时刻,一件武器就要按它的使用价值来估计。但是假使某人正在从容地为自己的冒险旅行进行准备和武装,充其量他也不会想到把武器估价得高过于生产和再生产它们听要用的原料和劳动。武器的损失总是能够用成本上的牺牲来弥补的——假定人们具有重新生产武器所必需的空暇和手段——成本的数额肯定地小于武器本身在迫切需要当儿所具有的重要性。要是一件财物的使用价值等于10,成本价值等于6。只要它是可能再生产的,而迟延又无损于需要的满足,就必须按6来估计。象引导我们按边际效用来估价实际上是用于满足一种较高级需要的一批财物中的任一单件财物一样,同样的论证也引导我们按成本价值,而下越过它,来估价其特有使用价值超过其成本价值的某种产品,假定我们在适当时刻也占有生产和再生产这种产品的手段。因为,象在前一场合,边际用处才是唯一真正具有决定性的用处一样,在后一场合,成本价值才是唯一具有决定性的价值。边际定律在这里又有了新的应用。由于成本对产品价值的影响是与产品数量无失这一事实,刚才所描述的
种种情况才特别引人注意。如果在刚才所举的例子里,成本价值从6升到9,或降到2,要生产的产品只有一件,它的价值就要同样随着成本价值的变化而升到9或降到2,而所生产的数量却不变动。李嘉图用他所特有的敏锐眼光指出,从理论角度看,对这些事例——即产品价值自行调整到成本价值而数量却不发生任何变动的事例——的考察是一个很重要的考察。事实确是这样,虽然李嘉图把它用得不是地方。他希望用这一点证明成本基本上是价值的独立来源,而事实上,这一点却仅仅证明,在某些孤立的场合,成本可以直接决定产品的价值量而已。但是,这种考察的决定性意义主要还在于,它使我们洞察到否则就很难洞察的估价过程的关系。的确,它指给我们有关边际定律的最明显的和最无可否认的应用,这在任阿地方都可能找到。而且,即使在这种场合,把成本花费掉这一事实对于产品价值也没有什么重要性。决定性的事情是,成本能够重为人们所花费,并用效用上的较小牺牲来获得较高的效用。利息的此外的形式将在本书第五卷第二章讨论。
说只有产品受成本定律所支配是无益的。主要受这个定律所支配的产品是那些经常地、有规则地和大量地生产出来的产品,尤其是那些在生产中专门使用成本财物的产品。而那些在制造上受到公认的独占财物非常严格限制的产品,则丝毫不受成本的影响。在这样的场合,成本上的一切变化并不影响到产品,而只影响到独占的生产要素:成本的每一减低都提高这些要素的价值,而每一增大则降低其价值。那些要再使用于生产的产品——也就是,所有被生产出来的具体形式的资本,或者,为方便起见,我们可以称之为“资本财物”——也受成本定律的支配。因此,对资本的估价成为非常复杂的事情。人们必须始终把归给资本的收益和资本的成本这两件事物结合在一起。这两个数额互相发生关系,而且只要有可能,还有相等的趋势。收益的价值愈大,生产这一收益时候所要花掉的成本愈大,成本的花费也要愈大,只要这是可行的和必要的;成本的必要花费愈小,收益的价值终于也要愈小,不管这一点是由生产终于要相应地扩大这一事实所引起,还是由直接把对效用的估价压低到成本的水平这一事实所引起。如果一部机器工作得很好,那是高度估价机器的一个原因,但是如果这部机器能够很便宜地生产出来,那机器本身,以及最后连它的产品,就只能获得较低的价值。生产资本的成本把自己的效果完全传到资本的成果上去,不管这些成果离得多么远,只要它们落到生产者的视野之内,在估计价值时能够加以考虑就行。但是,受成本定律支配的产品也并不是在所有场合都受这个定律的支配。要受这个定律的支配,这些产品就必须作为产品,即作为它们的形成所依赖的要素而受到考虑。如果对这些产品的估计是独立进行的,如果对它们的估价是孤立地而且只就它们本身来进行的,那单是它们本身的效用——即它们的边际效用——就能决定它们的价值,根本用不着考虑它们的生产上的边际效用。在用成本来直接决定价值的场合,这一点是看得最清楚的。为什么在这种场合要按照成本来估价呢?因为产品总是能够通过牺牲成本而重行得到的,而且,恰恰只有能够通过这种牺牲来得到它们的时候,才是这样。如果由于某种情况使得它们的再生产不能进行——譬如说,由于封锁而某些物品的进口停顿了,或者是由于需求增加得那么快以致生产没有能够跟上它——价值就要按期望产品提供的效用(即边际效用)的全部数额来估计。通常,各种产品的供给是那样丰富——部分为私人当家人所占有,部分留在生产者和商人的较大仓库里面——使得人们可以为需求上的较小增加先作准备。只有在生产受到大规模的永久性干扰的场合,才暂时停止用成本来估价。如果再生产仍属可能,即使要比先前花费较大的开支——但还未达到效用的高度也就是说,在现代国家里,人民住房的适当供应是由下列考虑来保证的,即把自己的货币投资于房产的资本家,通常能得到相当于资本利息的惯常收益。租金必须包括更新和利息。在一个共产主义国家里,政府供应一切,对住房建筑的统制要考虑到需要和满足,要象目前一样把对住房的需求放在它同其他满足的相互关系的地位上来考虑。例如,任何社会主义国家也不能按这样的数量,即把住房的价值缩减到仅仅等于建筑费用,来供应住房,而不会扰乱边际水准并减小通过使用国家资本所能获得的满足总和。——英译本编者注
——成本定律就仍然有效,只是成本的起决定作用的数额要上升而已。如果需求减少,或者未及预见的供给使存货增加到了这种程度,使边际效用下降到低于成本的数额,那成本定律就要暂时停止生效,直到边际效用再上升到使生产又可以实现为止。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成本并不直接决定价值,而仅是首先决定生产的限度的场合。每当或者只要生产的可能性停止的时候,成本的影响也就停止。这里又可以看到积存的存货的同样影响——需要的供应中的全部较小的干扰是通过这种存货的中介来平衡的。当引起成本定律暂时停止生效或受到限制的各种干扰消失之后,成本定律就又变得活跃了。但只要有可能,人们都要试图按照包括所有在当时是“同源”的生产的普遍计划来经营生产。受孤立的生产会阻碍生产手段的充分利用;它把人类需要的供应过分限制于某些方面,而在别的方面又作得太过,而更坏的是,只让生产在某些方面进行。因此始终有回到最无所不包的生产状况去的趋势,于是,但凡有可能,就始终有按照成本来估价的趋势。如果社会在其经济生活中确曾臻于这样完善,又管理得这样好,以至任何生产计划从没有遭到失败,交换从没有遇到中断,财物的意外损失从没有发生,一切财物取得总能够按最全面而又最精确的程度来预计,最后,需求从不会变化,或者至少其变化总是被充分地预计到,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成本定律就会成为价值的一般定律——就其所适用的那些财物而言——所由以表现的唯一形式了。不要期望事物的一切安排都能够把社会经济带到这样完善的地步。即使在最完善的社会状况下,这样的变化,即暂时必须限制或扩大成本定律发挥作用的范围,还是会有的。社会主义者如果期望,在他们未来的国家里,用成本来估价就完全足够,那他们就错了;除非人们能够对财物生命的自然状况行使这样的主宰,以至任何一次收成从不会受灾,或者,真的从不会过剩;此外,除非能够保证国民生活在完全和平的环境中进行,这种环境只能想象成这样:这时战争停止了,发明不再有了,新的需要也永远不再发生了。原文thegreatroundgame,指许多人参加的一种不限人数的扑克牌赌。——中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