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自然价值(下)>第1章 解决归属问题的原则一

第1章 解决归属问题的原则一

生产贡献与合作关于解决办法,我们和门格尔之间的分歧有如下述:门格尔所假定的经济常轨与实际调节经济生活的经济常轨是不同的。在揭示我们所拥有的生产财物所得到的是哪种收益的时候,门格尔试图表明要是我们不再占有这些财物,便会发生什么结果。举例说,按照门格尔的说法,对于农场主来说;一匹辕马的价值是这样计算的:要是这个农场主失掉这匹马并且被迫不用马继续经营时,所引起的收益的减少。我们可以把门格尔所计算的单件生产财物的那部分收益,叫作“依靠它的合作而得的份额”。知数呢?恰恰象交换中所区别得开的生产财物的类别那么多。毫无疑问,这个数字是很大的。当理论家简单地讲到土地、资本和劳动时,他们在这些组的每一组里面,包括着为数巨大的远不属于同一性质的各类财物。劳动的价值一定不能作为一件东西来计算,对于人们所能从中加以区别的所有种类不同、性质各异的劳动,必须分别计算。在计算农业土地的价值时候,同一个地区里,就有那么多不同的并能区别得开类型的土地,象课在农业耕种者阶级和农业所有者阶级身上的完全正确的土地税在登记时所要加以区别的那样。至于资本以及它的数不憎的种种形式,就用不着说了。但是,不管可以把交换划分得多细,生产结合的类别无疑地甚至比生产财物的类别还要多得多。象生铁和煤炭(甚至属于一种特殊来源或品质的)这样的财物所能参加的结合的类别就数不清,对于非熟练劳动或普通工人的劳动,也可以这样看。同一块田地可以用轮耕方法种上极其不同的庄稼。于是发生这样一种情况:单是一个组里面的同一种类财物在数量上的变动就足以产生新的等式。在所有使用于生产中的许多种类财物中间,要找出一种,无论就数量上还是就种类上看,始终都是按照同一不可变更的固定公式跟别的财物结合在一起的财物,是很困难的。
不同程度的财富、知识、技能、地方条件等等,含有这样的意义,即:即使只可能作单独一种使用的那些种类财物——也就是说,只适于生产单单一种产品的财物——也一定同时并为同一目的,参加到多种多样的结合中去。这个规则如果有例外,这些例外也只是极个别的。但是,这样的财物的生产贡献还是能够计算的——始终假定在同一组中没有两个这样的要素并存着。要是这样,那的确,我们所建立起来的原则就不再起作用,因为要是这样,我们就有两个未知数,而等式却只有一个。反之,我们的出发点却是把经济常轨假定得象生产财物所有者所期望的那样。我们所探索的是:如果我所占有的生产财物果然全都按照我们的愿望和计划来使用,那会发生什么效果。我们就是这样来计算我们所谓每项生产要素的“生产贡献”的。全部“生产贡献”之和恰好同全部产品的价值之和相等,反之,如同我们所指出过的,所谓“依靠合作而得的份额”之和却大于全部产品价值之和。换句话说,“生产贡献”实质上小于“依靠合作而得的份额”。例如,辕马为农场所产生的收益,我们所算的就比门格尔所算的低,因为我们只是按照所有主被迫不用马来耕作时所要发生的收益减少的一部分来估计这种收益。按照门格尔的说法,结果是,失掉辕马的农场主只失掉这头牲畜本身的价值;反之,按照我们的概念——它对数目相同的损失作不同的计算——农场主不仅损失这头牲畜的价值,而且,在这之外,他的损失还包括,他所剩下的生产用的财富在价值上所受到的干扰。
门格尔的方法无疑地是比较简单、比较明白的方法。我们觉得有必要在一项要素的“贡献”和“合作”之间加以划分的区别,却好象是矛盾的和多余的。事实上,较之这个问题实际上就包含有的困难,我们并没有给它再引进更多的困难。“贡献”和“合作”,无论用哪一种可能为大家所熟悉的名词来称呼它们,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它们之间是处处有区别的,而且是必须加以区别的。每一项生产要素不仅为其本身的价值提供根据,而且也为生产中所有其他要素的价值提供根据;这是一个普遍承认的事实。如果从某个企业中弄走某一项生产要素,整个企业就一定遭受显着的损失。如果原料缺乏,人的劳动和机器都会损失若干服务能力,反之亦然。象这样的例子,经验可以给我们举出成千个。在许许多多方面,经验都告诉我们,各种生产手段彼此之间是互相需要,又是互相制约的。劳动方面的活动增大,提高着生产用的财富的收益,而对生产用的财富的利用加强,又提高着劳动的收益。
这种现象除了证明,为生产要素——我们把归属于它的“收益”叫作生产要素的“贡献”——提供价值的根据的收益份额,并未分尽这个要素所贡献给生产成就的全部份额,此外还能证明什么呢?因此我们觉得,我们前面所讲的区别的确是存在的,而不是为了支持我们的解决办法才把它引进到经济生活里面来;我们觉得,利用这种解决办法,我们就能说明否则就弄不明白的经济矛盾,我们的理论也就可以博得很大程度的支持和信仰。不然的话,说劳动除了影响“它本身”的收益之外还会影响到“资本的收益”的上升或下降,或者说资本除了影响“它本身”的收益之外,也会影响到“劳动的收益”,岂不显得很矛盾吗?第七章解决归属问题的原则(续)归属在经济上的功用由于“生产贡献”的归属,每一种生产财物无例外地使自己取得比它靠本身力量所能取得的较大的效果。没有一种生产财物,即使其中最有力量的生产财物,劳动,能够单凭它自己就生产出任何东西来;每一种生产财物都需要别的财物的合作,单凭自己是起不了作用的。另一方面,又由于这种归属,每一种生产财物无例外地使自己取得比从对互补财物的依赖程度所能预期的效果更小的效果。我们如果从一组生产要素中拿走任何一项不管多么不重要的要素,只要它是一项必需的经济要素,就不仅要失掉它本身的收益,而且也夺去别项要素的一部分效果。这一点既适用于劳动对资本的关系,同样也适用于资本对劳动的关系。因此,所谓除了劳动什么东西也不能生产果实,因而,必须把全部收益归属于劳动,这种陈腐不堪的论点是虚伪的。只有那些误解日常惯用的归属规则的人才会采用这种论点。设想劳动可以在没有土地和资本的条件下起作用,是再荒唐不过的了。生产贡献的归属就是这样把中等份额分派给每件生产财物的。按这种中等数额来计算生产贡献,从而也用它来计算价值,是可靠的常识。这是一种唯一实用、唯一有效的计算,这种计算用它的效用来证明它合乎逻辑。生产财物的价值应当成为生产的支配力量。现在,如果按照我们的标准,这种计算是以这些财物的生产贡献作根据,那它就成为这种支配力量,而且是最完而生产垠位的价值叉是按照边际定律来决定的,也就是按照这些收益中的最小收益来决定的。参阅木书第三卷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