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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缋;具父母,衣纯以青。如孤子,衣纯以素。
纯,缘也。喜戚皆衷于服。
纯袂缘纯,边广各寸半。
缘,緆也。裳下曰,緆袂口也,裳下也,边侧也,三者之饰,各广寸半,纯虽以为饰,然古人之意于沿边之处,防其易损,故重之纯以为固。
玉藻曰:深衣三袪,缝齐倍要。
袪,袖口也。三袪者,言腰中之数三倍于袖口也。袪,尺二寸,围之为二尺四寸,三其袪为七尺二寸,齐又倍之则丈四尺四寸也。
衽当旁。
衽,襟也。此之为衽,单指左右襟而言,在左右故曰当旁,与续衽之衽异。
袂可以回肘。
此指掖下肘长尺二寸,衣长二尺二寸,从掖下裁入一尺,留尺二寸,以便肘之出入。
长中继揜尺。(继为绌之误)
古者布幅二尺二寸,除二寸为杀缝,止剩二尺,故身材背缝左右各二尺外,接袂幅二尺二寸,通计四尺二寸,所以袂之长中绌掩臂之尺。若长衣中衣之制,岂宜浑入深衣?故知郑说非也。
袷二寸,袪尺二寸缘广寸半。
袷,领也。以交而合故名袷,二寸言其广。袪尺二寸,言其不缝者,统缝不缝,则袂末二尺二寸也,缘即纯也。
诸家朱子曰:裁用白细布,度用指尺。中指中节为寸。衣二幅不裁,其长过肋,下属于裳。用布二幅中屈而下垂之,如今之直领衫,但不裁破。腋下每幅之下属裳三幅。
裳交解十二幅,上属于衣,其长及踝。用布六幅,每幅裁为二幅,一头广一头,狭当广头之半,以狭头向上而联其缝,以属于衣,每三幅属衣一幅。
圆袂。用布二幅各中屈之如衣之长,而渐圆杀之以至袂口则其径一尺二寸。
方领。两襟相掩,衽在腋下,则两领之会自方。
曲裾。
用布一幅如裳之长,交解裁之,叠两广头,并令向上,布边不动但稍裁其内旁大半之下,令渐如鱼腹而末如鸟喙,内向而缉之,相沓缀于裳上之右旁,以掩裳际。右幅在下,左幅在上,布边在外,裁处在内。
衣裳皆缘。缘用黑缯,表里各二寸,裳下及边表里各一寸半,皆就布缘,袂口表里亦各寸半,布外接出。
大带。带用白缯,广四寸,夹缝之,其长围腰,再缭之为两耳,垂其余为绅,下与裳齐,以黑缯缘其绅之两旁及下,表里各寸半,复以五彩条,广二分,约其相结处,长与绅齐。
羲按:朱子制度,有因孔氏而失之者,有不因孔氏而失之者。曲裾之说,因孔氏错解钩边,朱子后亦知其难用矣。衣二幅不裁破掖下,因孔氏袂二尺二寸,肘二尺二寸,是容运肘之言,不知经文袼之高下可以运肘,盖以人肘有长短故商度其高下而后裁之,若不裁破而定于二尺二寸则又何烦着之于经也?袂本之广如衣之长,而渐圆杀之以至袂口,亦因孔氏前言袼下二尺二寸,既不容杀,则所杀者皆因孔氏而失之者。孔氏去深衣外衿之边,有缘,则衣之有衽明矣。今前后四幅而无衽,傲直领衫为之,则两襟安得相掩两领?亦不相会。就其说亦自矛盾矣!孔氏言深衣,裳一旁则连之,相着一旁则有曲裾掩之,与相连无异,今裳三幅属衣一幅,衣既对襟,则两裳之际所谓曲裾者亦将掩之于前,而不及乎旁矣!此又不因孔氏而失之者。然方领之条又云,衽在掖下,则两领之会自方,若将有事乎衽者?而集中所裁之图其领又直垂,则此其未定之制与?
孔氏曰:郑以汉时领皆向下交垂,故云古者方领,似今拥咽,故云若今小儿衣领,但方折之也。今按朱子所图,正孔氏所谓汉时领也,非方领也!非方领可知,然孔氏云拥咽者,长不过数寸至咽下而止,即今之俗云牌领也,其谓方折之者,从脰眼异其方圆耳,亦非正式。
按曲裾,于孔氏虽无明制,然谓所以掩裳者,则两裳交会之所,必每旁一幅,而后可以相钩相掩。今乃两幅相沓缀于一旁,则不足以为钩矣!郑氏,钩读如鸟喙必钩之钩,以字义而言,谓其交结也,乃令末如鸟喙以当之,岂非视指为月乎?
吴草庐曰:深衣之衣,用布二幅,袂用布四幅,布幅广二尺二寸,凡缝合处每幅削其两边各一寸,止留二尺,衣袂之左右,各布三幅,自背缝至袂口广六尺。
臂骨上下各尺二寸,身脊至肩又尺一寸,总之不过三尺五寸。衣一幅,袂一幅,广四尺四寸,每副削边虽云各一寸,其实不过总一寸,两幅去二寸,四尺二寸,在于手长七寸,而手有长短,随人加减,不碍反屈及肘之文也。若增袂一幅则三幅,广六尺六寸,除削幅三寸,作六尺三寸,较之于手实长二尺八寸,而反屈之过肩矣无!乃鲍老郎当乎?
朱白云(右)曰:以白织布为之。
度用指尺。
衣二幅,屈其中为四幅。前后长居身三之一,强自领至腰。王氏谓:衣二尺二寸则恐伤太长,当掖下裁至袼,外属于袂。
衽二幅。
衽,说文曰:衣衿。注,交衽为衿,尔雅:衣衽为襟,通做衿。正义云:深衣外衿之边有缘,则深衣有衽明矣。宜用布一幅交解裁之,上尖下阔,内连衣,为六幅,下属于裳。
裳十二幅。
用布六幅,斜裁上广六寸,下广尺有二寸,上属于衣。
袪与袼平。袼,衣袂当掖之缝也。袪,袂口也。
袂中及齐,与身参而圆之。齐谓袂下当缝处。
腰七尺二寸。
袷二寸交而方。
钩边续衽。
边谓边缝也。衽,边斜幅,既无旁属别裁直布而钩之,续之衽下,若今之贴边。经曰续衽钩边,正以钩边续于衽,也后人不察至有无衽之衣,或有衽亦如钩边,则于袷领相妨,身服不宜,姑正之以俟知者。冯氏谓钩边乃要间当缝处,亦非也。
缘广寸半。
带广四寸。
绅三尺辟二寸。
约用组三寸。
冠用缁布。
幅巾加于冠。古冠无巾,今人加以巾覆之,巾用乌纱,方幅似今头巾,但直缝其顶而杀其两端尔。
履用白。士冠礼曰玄端黑履,素积白履则深衣。宜用白絇繶,纯用缁。
按深衣之制,至宋儒而始复之,至朱氏而始正之,然尚有未尽者二,其一以贴边为续衽,贴无有无关于大义,况缘既夹缝又赘之贴边,则中只单层,外乃四层,厚薄不均,服之不宜。其一袪与袼平,谓袂之本末各尺二寸,其中则二尺二寸也,与应规之义亦不相合。
黄南山(润玉)曰:其度用人左臂脉关外寸内尺,酌人肥瘠而裁之。盖古者朝祭衣短有裳,惟深衣长邃无裳,其法用十五升布度身,自肩至踝叠作身材四幅,合后两幅直缝为负绳,开前两幅,襟上度四寸斜裁向上四寸为袷领,另用布如身材一斜裁尖幅二,续前两襟旁为内外衽,又用布半身材二斜裁尖幅,四续腰下四旁为裾衽,仍将前身材四幅,度腋下可容转肘直接袂处,裁入袼裾,曲裁其边至腰围约七尺二寸三分,衽居一,正俞氏所谓曲裾也。又度衣下齐约围一丈四尺四寸,即玉藻所谓齐倍要也,又度布二幅,叠如袼,为袂,从袼圆杀至袪,袪一尺二寸。袖之长,中屈袂幅掩臂之尺。带用素缯博四寸,当肋无骨处,围腰四尺八寸余,纽两耳,垂绅三尺,结组两齐。
此即今世所常服之衣也。其始亦原于深衣,逮后日趋简便遂使衣裳不分,合并而裁。其要下四旁另设裾衽者,上下阔狭既同,难于举步,则不得不以此广之,盖流俗所谓摆也。若即以此为古制,则内外之衽一事也,四旁之裾又一事也。经言续衽,宁有兼义?衽是衽,裾是裾,裾衽之言,南山一人之私言也。衽之续衽也,以衽续之于衣,裾之续衽也,以裾续之于衽,经言续衽宁有异义?有衣无裳,则无腰缝,经言腰缝半下,将何所指?故以今世所服从深衣而失之者,则可以今为得而古为失,不可也。
王浚川(廷相)曰:制衽,当以布一幅斜裁为二片,一施于内,一施于外,狭皆在上,广皆在下,以本布直边续属于衣上,以承袷,下以缀裳。旁之斜连,乃剪裂者,不可不钩结之,非若裳之边乃本布之边,虽不钩亦可也。
裁衣之法,先量度人身,自肩至踝为尺几何,以三停分之,要以上用一分,要以下用二分,如长有五尺,则衣之长当用一尺六寸七分,裳之长当用三尺三寸四分。
裳七幅不用交解裁法属于衣上每幅三辟积十二幅以衣裳通言之也衣身二幅内外衽一幅袂二幅裳七幅前三后四也浚川于深衣为三论,其一续衽钩边论,大概本于朱白云,其所异者,去贴边而但钩结耳。其二要缝半下论,谓腰之半于下者,以从言非以横言也。然玉藻云,深衣三袪,此七尺二寸者,亦可以从言乎?是背经文矣。其三裳削幅论,谓裳幅辟积而下交解。夫裳不连于衣故可辟积,若衣裳相连,一辟积一不辟积,则其相属之处龃龉而不合,岂所宜服?且云每幅三辟积,衣五幅余,裳七幅,多寡不能相符,则续属叅差,即勉强为之,岂可通行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