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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什么使人不快乐?2

我说“畏罪狂”,并非说那些人真正犯罪:罪恶是人人犯的,也可说没有人犯的,要看我们对社会所下的界说而定。我指的乃是沉溺于犯罪意识的人。他永远招惹着自己的厌恶,假令他是信教的话,还要把这种自我憎恶认作神的憎恶。他认为自己应该如何如何,这幅理想的图画,却和他所知的实际的他,不断发生冲突。即使在清明的思想里他早已把在母亲膝上学来的格言忘得一干二净,他的犯罪感觉可能深埋在潜意识内,只在醉酒或熟睡时浮现。但一切东西都可引起这味道。他心里依旧承认他儿时的诫条。赌咒是恶的;喝酒是恶的;普通生意上的狡狯是恶的;尤其,性行为是恶的。当然他并不会割弃这些娱乐,但这些娱乐为他是全部毒害了,毫无乐趣可言,因为他觉得自己是为了它们而堕落的。他全灵魂所愿望的一种乐趣,是受着母亲的宽容的抚爱,为他记得在童时经历过的。既然此种乐趣不可复得,他便觉得一切都乏味;既然他不得不犯罪,他就决意痛痛快快的犯罪了。当他堕入情网时,他是在寻找慈母式的温柔,但他不能接受,因为,心中存着母亲的图像,他对任何与他有性关系的女子,感不到丝毫敬意。失望之余,他变得残忍,随又忏悔他的残忍,重新出发去兜着那幻想的罪过和真正的悔恨底凄惨的圈子。多少表面看来是狠心的浪子,其心理状态就是如此。把他们诱入迷途的,是对于一个无法到手的对象的崇拜(母亲或母亲的代替物),加上早年所受的可笑的伦理教训。从早年信仰和早年情爱中解放出来,是这批“孺慕”德性底牺牲者走向快乐的第一步。
“自溺狂”在某个意义上是普通的犯罪意识的反面;特征是惯于自赞自叹,并希望受人赞叹。在某程度内,这情操无疑是正常的,无所用其惋惜;它只在过度的时候才成为一桩严重的祸害。有许多女子,特别在富有社会里,爱的感觉力完全消失了,代之而兴的是一股强烈的欲望,要所有的男人都爱她们。当这种女子确知一个男人爱她时,她便用不着他了。同样的情形,在男子方面也有,不过较为少见罢了。虚荣心到了这个高度时,除了自己以外,对任何人都感不到兴趣,所以在爱情方面也没有真正的满足可以得到。可是旁的方面的趣味,失败得还要悲惨。譬如,一个自溺狂者,被大画家所受到的崇拜鼓动之下,会去做一个艺术学生;但既然绘画之于他不过是达到一个目标的手段,技巧也就从来引不起他的兴味,且除了和他自身有关的以外,别的题材都不会给他看到。结果是失败和失望,期待的是恭维,到手的是冷笑。还有那般老把自己渲染成书中的英雄的小说家,也是蹈了同样的复辙。工作上一切真正的成功,全靠你对和工作有关的素材抱有真正的兴趣。成功的政治家,一个一个的倒台,这悲剧的原因是什么呢?因为他把自溺狂代替了他对社会的关切,代替了他素来拥护的方策。只关怀自己的人并不可赞可羡,人家也不觉得他可赞可羡。因此,一个人只想要社会钦仰他而对社会本身毫不感到旁的兴味时,未必能达到他的目的。即使能够,他也不能完全快乐,因为人类的本能是从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自溺狂者勉强限制自己,恰如畏罪狂者的强使自己给犯罪意识控制。原始人可能因自己是一个好猎手而感到骄傲,但同时也感到行猎之乐。虚荣心一过了头,把每种活动本身的乐趣毁掉了,于是使你不可避免地无精打彩,百无聊赖。原因往往是缺少自信,对症的药是培养自尊心。但第一得凭着客观的兴趣去做进取性的活动,然后可以获得自尊心。
“自大狂”和自溺狂的不同之处,是他希望大权在握而非动人怜爱,他竭力要令人畏惧而非令人爱慕。很多疯子和历史上大多数的伟人,都属这一类。权力底爱好,正和虚荣一样,是正常的人性中一个强有力的分子,只要不出人性这范围,我们是应该加以容纳的;一朝变得过度,而且同不充分的现实意识联接一块时,那才可悲了。在这等情形下,一个人或是忧郁不快,或是发疯,或竟两样都是。一个自以为头戴王冠的疯子,在某种意义上也许是快乐的,但他的快乐决非任何意识健全的人所艳羡的那一种。亚历山大大帝,心理上便和疯子同型,虽然他赋有雄才大略,能够完成疯子的梦。然而他还是不能完成他自己的梦,因为他愈成功,他的梦也愈扩大。当他眼见自己是最伟大的征略者时,他决意要说自己是上帝了。但他是不是一个幸福的人呢?他的酗酒,他的暴怒,他的对女人的冷淡,和他想做神明的愿望,令人猜想他并不幸福。牺牲了人性中一切的分子来培植一个分子,或把整个世界看作建造一个人的自我的显赫底素材,是决无终极的快慰可言的。自大狂者,不问是病态的或名义上说来是健全的,通常是极度的屈辱底产物。拿破仑在学校里,在一般富有的贵族同学前面感到自惭形秽的苦恼,因为他是一个粗鄙的苦读生。当他后来准许亡命者回国时,看着当年的同学向他鞠躬如也时,他满足了。多幸福!依旧是这种早年的屈辱,鼓动他在沙皇身上去寻求同样的满足,而这满足把他送到了圣·赫勒拿。既然没有一个人是全能的,一场完全被权力之爱所控制的人生,迟早要碰到无可克服的难关。要自己不发觉这一点,唯有假助于某种形式的疯狂才办得到,虽然一个人倘有充分的威权,可以把胆敢指出这种情形的人禁锢起来,或者处以极刑。政治上的与精神分析学上所谓的抑止,便是这样地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只消有任何形式较显的“抑止”(心理分析上的抑止)出现,就没有真正的幸福。约束在适当的范围内的权势,可大大地增加幸福,但把它看作人生唯一的目标时,它就闯祸了,不是闯在外表,就是闯在内心。
不快乐的心理原因,显然是很多的,而且种类不一。但全都有些共同点。典型的不快乐者,是少年时给剥夺了某些正常的满足的人,以致后来把这一种满足看得比一切其余的满足更重要,从而使他的人生往着单一的方向走去,并且过于重视这一种满足的实现,认为和一切与之有关的活动相反。然而这现象还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在今日极为常见。一个人所受的挫折可能严重到极点,以致他不再寻求满足,而只图排遣和遗忘。于是他变成了一个享乐狂。换言之,他设法减少自己的活力来使得生活容易挨受。例如,醉酒是暂时的自杀;它给你的快乐是消极的,是不快乐底短时间的休止。自溺狂者和自大狂者相信快乐是可能的,虽然他们所用的寻快乐的方法或许错误;但那寻找麻醉的人,不管是何种形式的麻醉,除掉希望遗忘之外,确已放弃了一切的希望。在这情形中,首先该说服他幸福是值得愿望的。忧郁的人象失眠的人一样,常常以此自豪。也许他们的骄傲好似失掉了尾巴的狐狸底那种;如果如此,那末救治之道是让他们明白怎样可以长出一条新的尾巴。我相信,倘有一条幸福之路摆在眼前,很少人会胸有成竹地去选择不快乐。我承认,这等人也有,但他们的数目无足重轻。因此我将假定读者是宁取快乐而舍不快乐的。能否帮助他们实现这愿望,我不知道,但尝试一下总是无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