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哲庙绍圣四年,进八宝,改元符元年。至三年,泰陵上仙。嘉定十七年,得皇帝恭膺天命之宝,卢祖皋在玉堂草诏,用元符典故。
太学前廊茅汇征与卢言,诏不当用元符事,卢始惊。茅不愿推宝赏,改崇庆元年,至三年茂陵上仙。其亦偶然相符如此。
济邸择妃,大珰王俞来宣押,宪圣之侄孙女独尊长。节度使吴铸不悦,同侄孙女辞家庙。铸乞与大珰言:“乞奏知中殿,臣家自有宪圣,可以主张门户,甚次第光辉,不藉此女,只有疏脱。”大珰云:“只是官家中殿圣意,节使如何有此说?”铸云:“他父母不晓事,非铸本心。他日必为宪圣累,莫道铸不曾说”后有黄冠之命,铸亦可谓贤矣。
宣和间,有诏表文语忌。诏云:“朕笃奉先烈”
表云:“陛下德迈九皇”札皇子文有“克长克君”,此刘嗣明撰也。《容斋随笔》云:京师二吏,一翰林孔目官,不肯进“克长克君”之文,一太常书史刘珏,奏用祭服克军褐。
吏云:在《礼》,“祭服弊则焚之”。虽国家危迫,不当以常时论。然容台秉礼,俟朝廷索则予之,贤于背礼而先献也。
泰陵书《戒石铭》赐郡国,曰:“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用《蜀梼杌》中所载孟王昶文,云:“朕念赤子,旰食宵衣。
言之令长,抚养惠绥。政存三异,道在七丝。驱鸡为理,留犊为规。
宽猛得所,风俗可移。无令侵削,无使疮痍。下民易虐,上天难欺。
赋舆是切,是国是资。朕之赏罚,固不逾时。尔俸尔禄,民膏民脂。
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尔为戒,体朕深思。”
凡二十四句,昶亦可称。后熙陵表出,言简理尽,遂成王言。
赵忠定庚申生,韩平原壬申生、继庚申,史忠献甲申生、继壬申,郑左相丙申生、继甲申,四申相乘,自古罕有。
癸丑,状元陈亮死之,乙丑,状元毛自知降第五甲,丁丑,状元吴潜造阙后遭论。四十年间,有四申三丑之验。遭论恐作遭谪。
嵩山祖宗陵寝所,自靖康之后,所存特昌陵而已。绍兴间,榷场通货,持陵寝中宝器来,思陵尝得之,为之出涕。所以孝宗日夜不遑,欲恢复故土,志在此也。
端平初,金人失国,鞑古许本朝遣使朝陵。使未至陵,三京之师一出,鞑古大怒,尽将陵庙犁为墟矣。七庙何其不幸耶!
自古以来,地势自北而南,江流自西而东。
金亡都汴,燕、赵、青、齐之野,皆成草莽,上蔡天地之中气,三十年来地气不乘,兵革日寻,民无生意。蜀自晋未尝经残破,嘉熙戊戌,北兵四至,如入无人之境。成都一夕焚尽,死者何止百万人,至今不容经理。
北兵往来未已,地之气今为不毛,江之源今为污浊。不幸江左当地势之南,江流之东,建瓴之势,为敌国得之。
李唐樊若水尝驾小舟,以丝量江面阔狭之数,献于太祖。
后曹王正用此策下江南。国史载之甚详。不意百有四十年后,高庙中兴,驻跸临安,自淮以北,非吾土也。
昔时以汴京为万世不拔之业,谁知建炎至今,宴安江沱,万一敌国傥用若水之说,如之何?
本朝故事,宗室不领兵,盖因真皇澶渊之幸,高皇靖康之变,以皇子除兵马大元帅,定建炎中兴之业。嘉定间,赵善湘开金陵制府,诛李全,识者有宗室不领兵之议,遂有行宫之谤。尝记帅逢原为池州军帅,有一士挟南班书见之,书史云:“祖宗典故,管军不受宗室。”书恐违制。近来兵将,皆受宗室荐举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