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麻阳村人辰州
麻阳县村人,有猪食禾,人怒,持弓矢伺之。后一日复出,人射中猪,猪走数里,入大门。门中见室宇壮丽,有一老人,雪髯持杖,青衣童子随后。
问人何得至此,人云:“猪食禾,因射中之,随逐而来”老人云:“牵牛蹊人之田而夺之牛,不亦甚乎?”命一童子令与人酒饮。前行数十步,至大厅,见群仙。
羽衣乌帻,或樗蒲,或奕棋,或饮酒。童子至饮所,传教云:“公令与此人一杯酒”饮毕不饥。
又至一所,有数十床,床上各坐一人,持书,状如听讲。久之却至公所。公责守门童子曰:“何以开门,令猪得出入而不能知?”乃谓人曰:“此非真猪,君宜出去”
因命向童子送出。人问老翁为谁,童子云:“此所谓河上公,上帝使为诸仙讲《易》耳”又问:“君复是谁?”童子云:“我王辅嗣也。受《易》已来,向五百岁,而未能通精义,故被罚守门”人去后,童子蹴一大石遮门,遂不复见。
慈心仙人
唐广德二年,临海县贼袁晁寇永嘉。其船遇风,东漂数千里,遥望一山,青翠森然,有城壁,五色照曜,回舵就泊。见精舍,琉璃为瓦,玳瑁为墙。
既入房廊,寂不见人,房中唯有胡犭委子二十余枚,器物悉是黄金,无诸杂类。又有衾茵,亦甚炳焕,多是异蜀重锦。又有金城一所,余碎金成堆,不可胜数。
贼等观不见人,乃竞取物,忽见妇人従金城出,可长六尺,身衣锦绣,上服紫绡裙,谓贼曰:“汝非袁晁党耶何得至此此器物须尔何与,辄敢取之!向见犭委子,汝谓此为狗乎非也,是龙耳。汝等所将之物,吾诚不惜,但恐诸龙蓄怒,前引汝船,死在须臾耳,宜速还之”
贼等列拜,各送物归本处。因问此是何处,妇人曰:“此是镜湖山慈心仙人修道处,汝等无故与袁晁作贼,不出十日,当有大祸,宜深慎之”贼党因乞便风还海岸,妇人回头处分,寻而风起,群贼拜别。因便扬帆,数日至临海,船上沙涂不得下,为官军格死,唯妇人六七人获存。
浙东押衙谢诠之配得一婢,名曲叶,亲说其事。
石巨
石巨者,胡人也。居幽州,性好服食。
大历中,遇疾百余日,形体羸瘦,而神气不衰。忽谓其子曰:“河桥有卜人,可蹔屈致问之”子还云:“初无卜人,但一老姥尔”
巨云:“正此可召”子延之至舍。巨卧堂前纸槅中,姥径造巨所,言甚细密。
巨子在外听之,不闻。良久姥去。后数日,旦有白鹤従空中下,穿巨纸槅,入巨所。
和鸣食顷,俄升空中,化一白鹤飞去。巨子往视之,不复见巨,子便随鹤而去。至城东大墩上,见大白鹤数十,相随上天,冉冉而灭。
长史李怀仙召其子问其事,具答云然。怀仙不信,谓其子曰:“此是妖讹事。必汝父得仙,吾境内苦旱,当为致雨,不雨杀汝。”子归,焚香上阵。
怀仙使金参军赍酒脯至巨室致祭,其日大雨,远近皆足。怀仙以所求灵验,乃于巨宅立庙,岁时享祀焉。
王老
有王老者,常于西京卖药,累世见之。
李司仓者,家在胜业里,知是术士,心恒敬异,待之有加。故王老往来依止李氏,且十余载。李后求随入山,王亦相招,遂仆御数人,骑马俱去。
可行百余里,峰峦高峭,攀藤缘树,直上数里,非人迹所至。王云:“与子偕行,犹恐不达神仙之境,非仆御所至,悉宜遣之”
李如其言,与王至峰顶,田畴平坦,药畦石泉,佳景差次。须臾,又至林口,道士数人来问王老,知邀嘉宾,故复相候。李随至其居,茅屋竹亭,潇洒可望。
中有学数十人见李,各来问其亲戚,或不言,或惆怅者,云:“先生不在,今宜少留,具厨饭蔬素,不异人间也”为李设食。经数日,有五色云霞覆地,有三白鹤随云而下,于是书生各出,如迎候状。
有倾,云:“先生至”见一老人,须发鹤素,従云际来。
王老携李迎拜道左,先生问王老:“何以将他人来此?”诸生拜谒讫,各就房,李亦入一室。时颇炎热,李出寻泉将欲洗浴。行百余步,至一石泉,见白鹤数十従岩岭下。
来至石上,罗列成行,俄而奏乐,音响清亮,非人间所有。李卑伏听其妙音,乐毕飞去。李还说其事,先生问:“得无犯仙官否?”答云:“不敢。”
先生谓李公曰:“君有官禄,未合住此,待任毕,方可来耳”因命王老送李出,曰:“山中要牛两头,君可送至藤下”李买牛送讫,遂无复见路耳。
李仙人
洛阳高五娘者,美于色,再嫁李仙人。李仙人即天上谪仙也。自与高氏结好,恒居洛阳,以黄白自业,高氏能传其法—元末,高李之睦,已五六载,后一夕五鼓后,闻空中呼李一声,披衣出门。
语毕,还谓高氏曰:“我天仙也,顷以微罪,谴在人间耳。今责尽,天上所由来唤,既不得住,多年缱绻,能不怆然。我去之后,君宜以黄白自给,慎勿传人,不得为人广有点炼,非特损汝,亦恐尚不利前人。”
言讫飞去。高氏初依其言,后卖银居多,为坊司所告。时河南少尹李齐知其事,释而不问,密使人召之,前后为烧十余床银器。
李以转闻朝要。不一年,李及高皆卒,时人以为天罚焉。
衡山隐者
衡山隐者,不知姓名,数因卖药,往来岳寺寄宿。
或时四五日无所食,僧徒怪之。复卖药至僧所,寺众见不食,知是异人,敬接甚厚。会乐人将女诣寺,其女有色,众欲取之,父母求五百千,莫不引退。
隐者闻女嫁,邀僧往看,喜欲取之,仍将黄金两挺,正二百两,谓女父曰:“此金直七百贯,今亦不论。”付金毕,将云。乐师时充官,便仓卒使别,隐者示其所居,云:“去此四十余里,但至山当知也。”女父母事毕忆女,乃往访之,正见朱门崇丽,扣门,隐者与女俱出迎接。
初至一食,便不复饥。留连五六日,亦不思食。父母将还,隐者以五色籍盛黄金五挺赠送,谓父母曰:“此间深邃,不复人居,此后无烦更求也。”
其后父母重往,但见山草,无复人居,方知神仙之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