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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张忠定书3

宋会要职官四之二、仪制五之一○、仪制七之二三:八月,礼部尚书、知陈州张咏言:「臣官忝尚书,祠部,本部子司,每有公事,并是申状,体似未顺。今请应丞郎、尚书知外州,除都省依旧申状外,若本曹,欲止判检,令以次官状申。」从之。
长编卷七八大中祥符五年七月乙酉:诏:「尚书、丞郎、两省给谏知州府,而本部郎中、员外郎及两省六品以下官充本路转运使副者,承前例须申报。虽职当统摄,方委于事权,而官有等差,宜明于品级。自今知制诰、观察使已上知州府处所申转运司状,并止署按检,令通判已下署衔供申。如转运使官秩在上者,不用此令。」其后,张咏以礼部尚书知陈州,凡有祠部事,皆申公状,咏因上言:「臣官忝六曹,祠部乃本行司局,而例申公状,似未合宜。望自今尚书、丞郎知州者,除申省外,其本行曹局止署按检。」从之。
按,此下原注;「张咏事,本志在六年,今并书。」又「知陈州」作「知升州」,今据宋会要改正之。
大中祥符七年,甲寅,公元一○一四年,六十九岁。
正月,真宗奉天书发京师,赴亳州太清官。
二月,真宗回至东京,飨太庙,恭谢天地,大赦天下。
三月,羣臣以次加恩。
五月,命宰相王旦为兖州景灵宫朝修使。
六月,王旦辞行,赴兖州(《宋史》卷八真宗三,长编卷八二)。
六月,罢枢密使王钦若、陈尧叟。兵部尚书寇准为枢密使、同平章事,王旦荐之也(长编卷八二,《宋史》卷八真宗三、卷二一○宰辅一)。
长编卷八四大中祥符八年四月壬戌:准之未为枢密使也,旦尝得疾,久不愈,上命肩舆入禁中,使其子雍与直省吏扶之,见于便殿,劳问数四,因曰:「卿今疾亟,万一有不讳,使朕以天下事付之谁乎?」旦谢曰:「知臣莫如君,惟明主择之。」再三问,不对。上曰:「张咏何如?」不对。又问:「马亮何如?」不对。上曰:「试以意言之。」旦强起举笏曰:「以臣之愚,莫若寇准。」上怃然有间,曰:「准性刚褊,卿更思其次。」旦曰:「他人,臣所不知也。臣病困,不任久侍。」遂辞退。八月,秘书监分司西京杨亿以疾愈求入朝。命亿知汝州(长编卷八三)。九月,真宗尝观书龙图阁,得王禹偁章奏,嗟美切直,因访其后。宰相王旦、向敏中言,其子嘉言举进士及第,为江都尉,颇勤词学,而家贫母老。召对,特授大理评事。
按,此据长编卷八三,宰相名据《宋史》卷二一○宰辅一。
以下事均在陈州所为,附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