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对于那些从结果得出结论的反驳,必须从论证本身进行揭露。得出结果的方式有两种,正如普遍从个别中得出,如“动物”就是从“人”得出,因为人们断言,如果甲伴随着乙,那么乙也伴随着甲,或者其他别的对立面的伴随过程。因为如果甲随着乙出现,那么甲的对立面也将随着乙的对立面出现。麦里棱的论证就是依赖于这一点,因为他断言,如果已经产生了的东西有开端,则没有产生的东西就没有开端。如果天没有产生,那它就是无限的,但这并不是真的,因为这个顺序被颠倒了。就那些由于增加某些东西而进行推论的反驳来说,你必须考察在抽走了增加的成分后这种不可能性是否仍然会发生。如果是这样,那么回答者就应当澄清这个事实,并且应当指出,他承认所增加的成分,并不是因为他相信它,而是因为论证的缘故,不过他的对手却根本没有为了他的论证而使用它。对待那些将多个问题并为一个问题的人,你应当在一开始就立刻作出辨别,因为如果答案只有一个,那么问题也只有一个。所以,人们务必不能这样做,即对于一件事肯定或否定多件事,或对于多件事肯定或否定一件事,而应当一对一地就事论事。正如同名异义词的情况一样,一种属性有时对于两种意义都是合适的,有时对于两者又都不合适,所以,虽然问题并不是简单的,但如果人们作出了一个简单的回答,那并不会引起什么损失,对于那些双重的问题也是如此。所以,当多种属性对于一件事情,或多件事物对一种属性合适的时候,作出一种简单的回答并不会包含矛盾,尽管他已经犯了这一错误。但是,当这种属性对一事物合适,对别的事物并不适合时,或多种属性对多件事物合适时,那么,在一种意义上,两者对两者都是合适的。但在另一种意义上,则它们都是不合适的。所以,人们必须提防这个。下面的论证就说明了这一点:(1)假如甲是善的,乙是恶的,那么说它们是善的和恶的就是真实的;另一方面,它们既不是善的,也不是恶的(因为甲并不是恶的,乙并不是善的),所以,同一事物既是善的又是恶的,而且既不是善的,又不是恶的。(2)如果所有事物与自身同一,而与别的东西不同,因为一些事物和别的事物不同,但和它们自身同了,而且也和它们自身不同。所以,同一些事物既与它们自身不同,又与它们自身相同。(3)而且,如果善的事物变恶了,恶的事物变善了,那么它们就变成了两件事物。这两件不相等的事物,每一个都和自身相等,所以,它们既和自身相等又不相等。
这些反驳还可以列入其他一些消除方法的范围之内,因为“两者”和“所有”这些措辞具有多种意义,所以,肯定或否定同一事物只表现在用词方面,正如我们看到的,这并不是反驳。但是很清楚,如果对于多个问题中的一个并没有提问,而回答者肯定或否定了某一单一属性,那么这种不可能性就不会存在了
对于那些把人引向多次重复同一事情的人,很清楚,人们务必不要承认,关系词在离开了有相互关系的词后,它们自身还会有任何意义;例如“两倍”离开了“一半的两倍”之所以还有意义,正是因为它出现在“一半的两倍”这一措辞之中。因为“10”出现在“10减1”这个措辞之中,“做”出现在“不做”这个措辞之中,肯定一般出现在否定之中。但是,有人说,这不是白的和他并没有说这是白的,这是完全一样的。“两倍”可能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正如“这一半”中的“这”一样,如果它有什么意义,那这也和结合起来的用语中的意义是不同的。特殊门类的“知识”,如“医学知识”,就与一般的“知识”不同,因为后者指“能知者的知识”。关于一些被用来表述那些名词的名词(它们是由那些名词来定义的),你必须说,被定义的名词,在用语中被分开时与其在用语中被结合时是不同的。因为“凹形”一词在被用于“塌鼻的”和“弯腿的”时,具有同样的意义,但是当它在一种情况下与鼻于结合使用,在另一种情况下又与腿结合起来使用时,就没有什么理由说它们不是表示不同的事物;因为在第一种情况下,它表示“塌”,在另一种情况下,它表示“膝的弯曲”,至于你说的是“塌鼻”还是说的“凹鼻”这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且,务必不要让用语不加任何限制地过关,因为这是错误的。因为“塌”并不是“凹鼻”,而是某种属于鼻子的东西,即某种状况,所以,如果假定“塌鼻”是一种具有鼻子的凹的鼻于,就不会有什么荒谬的地方了。
关于语法错误,我们已经指出过它们产生的表面原因,应当怎样消除它们,这在实际论证过程中也是很显然的事。以下所有论证旨在产生这种结果:“一事物真是你真实他说它所是的那样吗?”你说某物是石头,那么它就是石头,但是说某物是石头,并不是说主格的它,而是宾格的它;它不是主格的那个,而是宾格的那个。如果有人要问:“一事物是那个你真实地断言它的那样吗?”那么他就被认为不是说的规范的希腊语,这正如有人问:“他是你说她是的那个人吗?”但是,在使用“棍棒”这个词或其他中性词时,主格和宾格就没有什么差别;所以,当你说“这是你说它所是的东西吗”时,是不会犯语法错误的。你断定它是棒,所以它是棒。而“石头”和“他”是阳性,如果有人要问:“他能是她吗?”并且再问道:“为什么呢?他不是哥里斯库斯吗?”然后又说:“所以他是她。”但即使哥里斯库斯表示“她”,他也并没有证明这种语法错误,尽管回答者并不承认这一点,但这一定是一个进一步的问题。不过如果情况并不是这样,而且他也不承认它,那么无论是在事实上,还是相对于被提问的人来说,都没有证明这一语法错误。所以在第一个例子中也是这样,“他”必须表示石头。但如果这既不合适,也不被承认,那就不可能陈述结论,尽管它表面上是合适的。因为词所用的格,看起来是相同的,其实并不相同。“说这个物体是你所说它是的东西,是真实的吗?”你断言它是一个宾格的盾牌,那么它就是一个宾格的盾牌。或许它并不一定这样,如果“这个物体”并不表示宾格的盾牌,而是表示主格的盾牌,同时,“这个物体”表示宾格的盾牌。再有,如果他是你说他所是的东西,而你说他是宾格的克来翁纳,那么他是宾格的克来翁纳吗?他并不是克来翁纳,而是主格的克来翁纳;因为这里所指的,是主格的“他”民而非宾格的“他”才是我说他所是的东西。因为如果以这种方式提问,那么这个问题就不会是希腊语了。“你认识这个吗?”这是石头,所以你认识石头。在“你认识这个吗”和“这是石头”之中,“这个”一词的确切意义是不同的吗?它是否在第一种情况下表示阳性宾格的“这个”,在后一种情况下则表示阳性主格的这个呢?当你具有一个物体的知识,那你还能不知道它吗?你具有石头的知识,所以你知道“石头的”。这样,不是在一种情况下把物体变成了所有格,并说“石头的”,而在另一种情况下,把物体变成了宾格,并说“石头”了吗?但人们承认这一点,即当你具有一事物的知识时,你知道的是“它”,而不是“它的”,所以你知道的并不是“石头的”,而是“石头”。
第6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