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所述论证虽然是某物的证明,但如果这个某物是与结论不相关的另物时,推理就不是关于后者的。如若显得是这样,它就是诡辩而不是证明。哲学的工作是证明的推理,反驳的工作是辩证的推理,论辩是争吵的推理,而辨谬的工作则是导出矛盾的辩证推理。
如若某东西由两个大家接受的前提所证明,但这两个前提并不是同等地为大家接受,那么,就没有什么阻碍这被证明的东西比某一个前提更为大家接受。但是,如果一个前提是大家接受的,另一个不被接受也不予拒绝,或者,如果一个是大家接受的,另一个不被接受,那么,如果同等地接受与不接受,结论也就会是同等地接受和不接受,但如果接受与不接受的程度不等,结论也随之一样。
当某人通过更长的过程来证明,或者虽然通过更短的过程但却已包含于论证之中时,这种推理也是错误的,例如某人要证明一种看法比另一种更合适。如若他假定一个自在的东西最合适,而且又有一个看法的对象自身真实存在着,那么,它就比任何特殊看法的对象更合适;并且,如若它更合适,与它相关的那种说法就会更合适。而且,存在着一种真实的自在的看法,它比任何特殊的看法都更准确;既然假定了有一种真实的自在的看法,又假定了自在的东西最合适,那么,这种看法就是更准确的。这里有什么毛病吗?或者,难道不正是它成了遮掩论证所依据的原因吗?
论证清楚的一层含义并且最普通的含义是,如若它能如此这般地推出结论以至于不必要再提问题。另一层也是最常使用的含义是,设定的结果是从必然的前提中得到的,而且结论正是通过自身也是结论的前提得到的;再有,如果它明显地不需要公认意见。
错误的论证有四层含义。一层含义是,当它似乎导致了结论实际上却没有结论时,这就被称之为争吵的推理。另一层含义是,当它得出了结论却与设定的结论不相干时,这种情况最常出现于那些导向不可能的场合;或者,它虽然相关于设定的结论,但却没有根据适当的方法。也就是说,把非医学的论证当作医学的,或者把非几何的当成几何的,或者把非辩证的当成辩证的时,不论所得结论错误还是真实。再一层含义是,如果结论通过错误的前提得到,在这种场合,结论有时是错误的,有时却是真实的。因为错误的结论总是通过错误的前提得出,但真实的结论也能从不真实的前提得出,正如前面所说。
论证的错误更多地是论证者的错误而不是论证本身的错误,但是,论证者也并不总是错误,只是在他没注意到时。既然我们更多接受的是错误的论证自身而不是许多真实的论证,那么,如若某个论证从大家最接受的看法出发,它就会破坏真实的前提。因为这类论证是对其他真实前提的证明;因为被设定的任何一个前提都完全不应存在于那里,所以就会是这种情况的证明。但是,如若真实的结论是通过错误且完全愚蠢的前提得到,就会比导致错误结论的许多论证更糟,尽管导致错误结论的论证也可能会是这种类型。因此很明显,对于论证自身的考察首先要看它是否得到了结论,其次看它的结论是否真实,第三看它的结论从什么性质的前提中得来。因为,如果它依据的前提是错误的但却是大家接受的,论证就是辩证的,如果它依据的前提是实在的但却是大家反对的,就是坏的;如果前提既错误又为大家极力反对,那就显然是坏的,或者是一般的,或者是相对于某问题的坏。
提问者如何探求原初的和相反者的问题,在《分析篇》中已经从真实的角度说过了,现在再从意见的角度作出说明。
探求原初的问题似乎有五种方式。第一种也是最明显的一种是,如果某人探求的是需要被证明的那一点。在使用语词自身时,这是不容易被疏漏的,但是,在使用多义词的场合以及语词和陈述表示同一东西的场合,它就更容易被疏漏。第二,当某人探求一般性的东西时,他应该从特殊的方面来证明它,例如,如若他企图表明相反的知识是单一,就应说明对立的知识一般说来是单一。因为如果这样,他就会被认为与其他许多东西一道探求了应由自身证明的东西。第三,如若某人要证明设定的一般性东西,就从特殊性方面来探求,例如,如果假定要证明一切相反的知识是单一,就要探求某一对相反者。因为倘若如此,他就会被认为与其他许多东西一道自身地而且分别地探求了应予证明的东西。再有,如果某人把命题分开来探求,例如,如若他要表明医学既是健康的也是疾病的科学时,他就要分别地说明每一个方面。或者,如果某人要探求必然相互跟随的两者中的一方,例如,如若他要证明对角线与边不能公约,就要探求边与对角线无公约数。
探求相反者的方式也和探求原初问题的方式一样多。首先,如若某人要探求对立、肯定与否定。其次,如若他要探求对等意义上的相反者,例如善与恶是相同的。第三,如若某人要表明一般性的东西,就在特殊方面探求它的矛盾,例如,如若要假定相反者的知识是单一,就说明健康的知识和疾病的知识各异。或者,在探求了这个之后,他还企图在一般的意义上确定矛盾的说法。再有,如若某人想探求与依据设定前提必然得出的结论相反的东西,但却没有确定对立自身,只是探求了对立的矛盾所依据的两个这类前提。相反者的设定区别于原初问题的探求,因为后者的错误相关于结论(因为在看到那结论时,我们才说探求了原初的问题),但是相反者则处于前提之中,即它们有某种相互的关系。
第50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