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卦(第三十五)
离上坤下“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彖》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
“晋”以“离”为君,“坤”为臣。“坤”之为物广大博厚,非特臣尔,乃诸侯也。故曰“康侯”,君以是安诸侯也。夫“坤”顺而“离”明,以顺而进,趋于明,无有逆而不受者,故曰“锡马”。马所以进也,锡之马而使蕃之,许其进之甚也。一日三接,喜其来之至也。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
《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
三阴皆进而之“离”,九四居于其冲,欲并而有之,众之所不与也。初六有应于四,将以众适四,故进而众摧之也。夫初六之适四,正也;其以众适四,不正也。已独行而不以众,则得其正矣,故曰“贞吉”。我虽正矣,而众莫吾信,故“裕”之而后“无咎”。裕之而后无咎者,众未肯受吾命也。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将进而之五,而四欲得之,故“晋如,愁如”。我守吾正,虽四为拒,不能终闭也,故受福于王母。六五之谓王母也,以其为王母,故二虽阴,亦可得而归之矣。
六三:无允,悔亡。
《象》曰:“无允”之,志上行也。
将适上九而近于四,悔也。虽与之近,而众信其不与也,故“悔亡”。
九四:晋如,鼫鼠,贞厉。
《象》曰:“鼫鼠贞厉”,位不当也。
求得而未必能者,鼫鼠也。六二、六三,非其所当得也。因其过我欲兼有之,而众不听,故曰“晋如,鼫鼠”。九四之有初六,正也;非其正者,固不可得矣。而正者犹危,则位不当之故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庆也。
四夺其与,悔也。然而众不与四,是以“悔亡”。夫以五之尊而下与四争,其所附则陋矣,故虽失所当得,“勿恤”,而往则吉。夫下与四争,必来;来者争也,则往者不争之至也。五犹不争,而四何敢不置之?故其所失,终亦必得而已矣。苟终于得,则其不争,非独四之利也。
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
《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刚之上穷者,角也。“晋其角”者,以是为晋也。以角为晋,必有所用其触。三,吾应也①;而四闭之,则上九之所伐者,四也。四与上同体,故为邑也。邑人而闭吾应,无以令之而至于用兵,道不光矣。此正也,而吝道也。故知戒于危,然后其吉,可以无咎。
【校注】
①吾应也:《苏氏易传》作“五应也”,误。
明夷卦(第三十六)
坤上离下“明夷”:利艰贞。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
王弼曰:显明于外,乃所辟也。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明夷”之主在上六。二与五,皆其用事之地。而九三势均于其主,力足以正之,此三者皆有责于“明夷”之世者也。夫君子有责于斯世,力能救则救之,六二之“用拯”是也;力能正则正之,九三之“南狩”是也。既不能救,又不能正,则君子不敢辞其辱以私便其身,六五之“箕子”是也。君子居“明夷”之世,有责必有以塞之,无责必有以全其身而不失其正。初九、六四,无责于斯世,故近者则入腹获心“于出门庭”,而远者则行不及食也。“明夷”者,自“夷”以全其明也,将飞而举其翼,必见縻矣,故“垂其翼”,所以示不飞之形也。方其未去也,“垂其翼”,缓之至也;及其去也,三日不遑食,亟之至也。是何也?则惧不免也。“明夷”之主,既已失其民矣,我有所适,所适必其敌也。去主而适敌,主且以我为谋之,故曰“主人有言”。“主人”,上六也。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
爻言左右,犹言内外也。在我之上,则于我为左矣。“明夷”之世,“坤”,君也,而将废也。“离”,臣也,而方壮也。自“离”言之,“坤”之废,左股之伤也。六二忠顺之至,故往用拯之,爱其忠而忧其不济也。故戒之曰:徒往不足拯也。马壮而后吉,马所以载伤者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六二所居者顺①,而不失人臣之则,故可以拯不明之君。有功而不见疑,是以吉也。至于九三,其势逼矣。虽欲拯之而不可得,故“南狩”以正之。“明夷”始自晦也,“南狩”,发其明之地也。以阳用阳,戒在于速,故“大首”既获,则“不可疾贞”。
【校注】
①所居者顺:《苏氏易传》作“所居顺”,误。
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
《象》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近不明之君,而位非用事之地,虽以逊免可也。是故“入其左腹,获其心意”,而君子莫之咎者,以去其门庭之速也。君子之居此,惧不免尔。既免,未有不去者;既免而不去,怀其门庭,将以有求,则吾罪大矣。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六五之于上六,正之则势不敌,救之则力不能,去之则义不可,此最难处者也。如箕子而后可,箕子之处于此,身可辱也,而“明不可息”者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後入于地”,失则也。
六爻皆晦也。而所以晦者不同:自五以下,明而晦者也;若上六,不明而晦者也。故曰“不明晦”,言其实晦非有托也。明而晦者,始晦而终明;不明而晦者,强明而实晦,此其辨也。
第21章《东坡易传》卷之四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