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订正仲景全书金匮要略注>第62章
【注】言败腐之物,皆不宜食也。
自死禽兽口闭者,不可食之。
【注】凡自死之物,其肉皆有毒,口闭则毒不得外泄,切不可食。
六畜自死,皆疫死,则有毒,不可食之。
【注】疫毒能死六畜,其肉必有疫毒,故不可食。
兽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杀人。
【注】凡兽北向自死,及死不僵而伏地者,食之多杀人。
食生肉饱,饮乳,变白虫。
【注】食生肉饱,即饮乳酪,则成湿热,必变生白虫。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坚积,宜利药下之。
【注】疫死牛肉,有毒不可食,食之若洞泻,为其毒自下,或致坚积,宜下药利之。
脯藏米瓮中有毒,及经夏食之,发肾病。
【注】脯肉藏米瓮中,受湿热郁蒸之气,及经夏己腐者,食之腐气入肾,故发肾疾。
x治自死六畜肉中毒方x
用黄柏捣屑,取方寸匕服。
【注】六畜自死,肉中有毒,中其毒者,以此方服之,苦能解毒也。
x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x
烧犬屎,酒服方寸匕。每服人乳汁亦良。饮生韭汁三升亦得。
【注】郁肉,密藏经宿之肉也。漏脯,经漏水之脯也。食之中毒,以烧犬屎、人乳汁、
生韭汁,量其轻重而解之。
x治黍米中藏干脯食之中毒方x
大豆浓煮汁饮之,数升即解,亦治狸肉、漏脯等毒。
【注】同上郁肉。大豆汁亦能解毒。
x治食生肉中毒方x
掘地深三尺,取其下土三升,以水五升,煮数沸,澄清汁,饮一升即愈。
【注】地浆能解诸毒,掘得黄土有泉渗出,谓之地浆。三尺,大概言也,未见黄土,皆
秽土,得黄土乃可取用。
x治食六畜鸟兽肝中毒方x
水浸豆豉,绞取汁,服数升愈。
【注】食禽肉兽肝,中毒在胃,故用豆豉涌吐其毒。
马脚无夜眼者,不可食之。(夜眼一名附蝉尸)
【注】凡马皆有夜眼,若无者其形异,故勿食之。
食酸马肉,不饮酒,则杀人。
【注】马肉味酸有毒,故饮酒以解之。
马肉不可热食,伤人心。
【注】马属火,肉热火甚,恐伤心,当冷食之。
马鞍下肉,食之杀人。
【注】鞍下肉,久经汗渍,有毒,食之杀人。
白马黑头者,不可食之。
【注】《食疗》云∶食之令人癫。
白马青蹄者,不可食之。
【注】白马青蹄,骑之不利,人食之必取害,故不可食。
马肉肉共食,醉饱卧,大忌。
【注】马肉属火,肉属水,共食已属不和,若醉饱即卧,则伤脾气,故曰∶大忌。
驴马肉合猪肉食之,成霍乱。
【注】诸肉杂食,恐难消化,乱于肠胃,故成霍乱。
马肝及毛,不可妄食,中毒害人。
【注】《汉史》云∶文成食马肝而死。故曰∶不可妄食。恐中其毒也。
x治马肝毒中人未死方x(马肝一名悬)
雄鼠屎二七粒,末之,水和服,日再服。
【注】马食鼠屎则腹胀,是鼠能制马也,故中马肝毒,以此解之。
x又方∶x
人垢,取方寸匕,服之佳。
【注】人垢,即人头垢也。用方寸匕,酒化下,得吐为佳。
x治马肉中毒欲死方x
香豉(二两)杏仁(三两)
上二味,蒸一食顷,熟杵之服,日再服。
【方解】日华子云∶黑豆调中下气,治牛马瘟毒,杏仁下气,气下则毒亦解矣。
x又方∶x
煮芦根汁饮之良。
【方解】芦根味甘性寒,解诸肉毒。
疫死牛,或目赤,或黄,食之大忌。
【注】牛疫死,目或赤或黄,疫毒甚也,大忌食之。
牛肉共猪肉食之,必作寸白虫。
【注】牛肉共猪肉食之,脾胃湿热者,能生寸白虫,当戒之。
青牛肠不可合犬肉食之。
牛肺从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虫如马尾,割去勿食,食之损人。
【注】凡牛肠、肺,值三月至五月,湿热交蒸之时,必生其虫,戒勿食之。
牛羊猪肉,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内生虫。
【注】古人炼药多用桑柴火,楮实子能健脾消水,楮木亦可烧用,何以蒸炙诸肉食之
即生虫乎?其或物性相反也。
啖蛇牛肉有毒,食之杀人,不可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