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法文第二版缺。
关于灵魂和肉体的实在区别,我再简单说几句;因为我承认这位伟大的人物对我如此地厌烦,使我差不多不能再多说什么了。如果在灵魂和肉体之间有一种分别,那么似乎是要从这两个东西能被清楚地、彼此分开地去领会来证明它。关于这一点,我把这位学识过人的人物来同司各脱交锋,司各脱说,为了一件事物清清楚楚地同其他一件事物分开来领会,只要在它们之间有一个他叫做形式的和客观的分别就行,他把这个分别放在实际上的分别和道理上的分别之间;他就是这样地把上帝的正义与上帝的爱德加以区别的;他说,因为它们在任何一个理智的活动之前有一些不同形式的道理,因此,这一个并不是那一个;虽然如此,如果说:正义是与爱德分开去领会的,所以它也能够分开存在,这就是一种不正确的结论。可是我不知不觉地已经超出了一封信的界限。
先生们,这就是我关于你们向我提议的东西所要说的事。
现在这要由你们来做裁判。如果你们宣判我对了,那么如果我多少有些冒犯笛卡尔先生的话,就让他不要介意;如果你们认为他对了,那么我从现在起就举手投降,甘愿认输;我更愿意担心要再一次输掉。再见。
著者对第一组反驳的答辩①先生们:
我向你们供认你们给我惹起了一个反对我的强大的对手,他的才华和学识本来会给我惹出很多麻烦的,假如这位权威的、虔诚的神学家不是更愿意促进上帝的事业和他的软弱的辩护者的事业而不喜欢公开攻击这种事业的话。但是,虽然对他来说没有使用那种办法是非常正直的,如果我企图妄自尊大,我就免不了要遭受谴责的。因此我的计划不过是在这里揭露他所使用的用以支持我的办法,而不是把他当作一个对手来进行答辩。
①法文第一版是:”著者对一个荷兰神学家的反驳的答辩“;法文第二版是:”著者对卡特鲁斯(Caterus)先生的反驳的答辩“。
他从我用来证明上帝的存在的主要理由的简短演绎开始,以便使读者们更好地重新回忆起它。然后,在简明扼要地对他认为已经充分得到证明的一些东西表示同意,并且用他的威信加以支持之后,他来到了困难的症结,即:要知道在这里必须怎么理解观念这个名称,这个观念要求什么原因。
我在什么地方说过,观念就是被领会或被想到的东西本身,就其客观地存在于理智之中而言。对于这句话,他故意理解得和我所说的不同,以便给我机会让我再清楚地解释一下。他说:客观地在理智之中,这就是按照一个对象的方式完结理智的行动,这只是一个外部的名称,它给事物增加不了什么实在的东西,等等。在这里必须指出,这是有关事物本身的,就其是在理智之外而言,在事物本身这方面,不错,这一个外部的名称是客观地在理智之中;但是,我谈到观念,它决不是在理智之外的,关于它,客观地存在只意味着它是以对象习惯在那里存在着的方式而在理智之中的。这就好比如果有人问,太阳是客观地存在于我的理智之中,这对太阳怎么样呢?人们回答得非常正确:这不过是一个外部的名称,即它以一个对象的方式完结了我的理智的活动,但是如果人们问我,太阳的观念是什么,而人们回答说这就是被思维的那个东西本身,就其是客观地在理智之中而言,没有人会把它理解为就是太阳本身,就其是这个外部的名称在理智之中而言。而客观地在理智之中也并不意味着以一个对象的方式完结的活动,而是意味着以这些东西经常在那里的方式而在理智之中,这样一来太阳的观念就是太阳本身存在于理智之中,不是形式地,就象它在天上那样,而是客观地,也就是说以对象经常存在的方式而在理智之中。不错,这种存在的方式比东西存在于理智之外的方式要不完满得多,可是这并不是一个纯粹的什么都不是,就象我从前说过的那样。
当这位学识渊博的神学家说一个纯粹的什么都不是这句话是有歧义的,他好象是想要告诉我刚才指出的那个歧义,怕的是我在那上面不加以注意。因为他说,首先以其观念而存在于理智之中的这样一个东西并不是一个实在的、现实的存在体,也就是说,这并不是存在于理智之外的什么东西;这话不错。然后他又说,这并不是由精神假想出来的什么东西,或者说一个由道理推论出来的存在体,而是被清楚领会的一个什么实在的东西;通过这几句话,他完全接受了我所提出来的东西。不过他接着说:因为这个东西仅仅是被领会的,而在现实上并不存在,(也就是说,因为它仅仅是一个观念,而不是在理智之外的什么东西),不错,它可以被领会,可是它不能被什么原因所引起,也就是说,它为了存在于理智之外,不需要原因。
这一点我承认,①不过为了被领会起见,它当然需要原因,而这里的问题所在就是这个原因。比如,如果有人在心里有一个什么非常精巧的机器的观念,人们有理由问这个观念的原因是什么;那个说这个观念在理智之外什么都不是,从而它不能被什么原因所引起而只能被领会的人是不会令人满意的;因为人们在这里问的不是别的问题,而是这个东西之所以被领会的原因是什么。那个说理智本身就是它的原因,因为原因是它的活动之一。说这样话的人也同样不会令人满意;因为人们对于这一点并不怀疑,而问的只是在机器里面的客观技巧的原因。因为虽然这个观念会有这样一个而不是那样一个客观技巧,它无疑要有一个原因,而客观技巧在这个观念方面是和在上帝的观念的客观实在性或完满性是一样的。不错,人们可以给这个技巧指定各种原因;因为或者这是人们将要看到的什么实在的、相似的机器,这个观念就是模仿这个机器做成的;或者是在那个具有这个观念的人的理智之中的、对于机械的伟大认识,或者也许是那个人的一个伟大机智,用这种办法他才能够没有事先的认识就发明了这个机器。必须指出,任何技巧(它仅仅是客观地在这种观念之中)都必然应该形式地或者卓越地在它的原因之中,不管这种原因可能是什么。同样,也必须想到在上帝的观念之中的客观实在性。但是假如上帝不是实在地存在的话,那么这个全部的实在性或者完满性能够在什么里边呢?这位才华超众的人已经看到了所有这些事情;这就是为什么他承认能问为什么是这个观念而不是那个观念含有这种客观实在性;对于这个问题他首先回答说:一切观念都和我说过的关于三角形的观念一样,即,即使也许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没有三角形,可是这并不妨碍有三角形的某一种确定不移的性质,或形式,或本质;这种性质,或形式,或本质是不需要原因的。不过他所判断的并不能令人满意;因为,即使三角形的性质是不变的、永恒的,这并不能因此就不让人问它的观念为什么在我们心中。因此他接着说:不过如果你们要我说出一个道理,我将告诉你们说这是来自我们精神的不完满,等等。不过这一回答,好象是仅仅意味着那些想在这里反对我的人回答不出什么类似的东西来的。
因为,诚然,说为什么上帝的观念是在我们心中的原因是由于我们精神的不完满,并不比说我们想像一个非常精巧的机器而不去想象一个不完满的机器是由于对于机器的无知更有道理。因为,正好相反,如果有人具有一个机器的观念,在这个观念里含有人们可能想象出来的全部技巧,那么人们就很可以由之而推论出这个观念是从一个原因产生的,在这个原因里实在地、事实上有全部可想象的技巧,虽然这种技巧仅仅是客观的而不是事实上在这个观念之中。同样道理,既然我们在心里有上帝的观念,在这个观念里含有人们所能领会到的全部完满性,那么人们就可以由之而非常明显地得出结论说这个观念取决于并产生于什么原因,这个原因本身真正地含有全部的这种完满性,即上帝实际存在的这种完满性。当然,由于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精通机械学的,因而对于十分精巧的机器不能有观念,同样,如果大家也不是都有领会上帝的同一功能,那么问题在两种情况下同样是困难的。可是,因为这种观念是以同样的方式刻印在大家的精神里,而且我们看到它决不是来自别处,而只是来自我们心中,所以我们假定它是属于我们精神的本性。而且这并不是不合适的。不过我们忘记了人们应该主要加以考虑的另一件事,而这个论据的一切力量和一切光明或智慧都取决它,这就是,如果我们的精神仅仅是一个有限的东西(事实就是如此),而且它没有上帝这一原因做为它存在的原因的话,那么本身有着上帝的观念的这种功能就不能在我们心中。这就是为什么我曾经问过下面的话:如果在没有上帝的情况下我是否能够存在;这不是为了提出一个与前面不同的理由,而是为了更完满地解释它。
第22章人的灵魂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