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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二十

唐廣成先生杜光庭述
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
疏:章明抱一為式,不争故所謂曲全。此章明契道忘言,執滯則自同於失。首一句標宗以明理,次五句舉喻以申教,故從下理喻結成。○義曰:夫言教不繁,必契自然之道。風雨為暴,固非長久之資,希言將漸於忘言。舉暴戒令其息暴,息暴歸靜,道必應之。信不足,則民違應之以不信。天為暴而不久,風雨豈能常?責夫忘言之言,漸契自然之理爾。且器莫大於天地,權莫重於神明,暴雨飄風尚不能久,人君恃尊怙貴,侮蕩寰區,信非久長之道。夫何故哉?秦皇併吞四海,平一九州,豕畜黔黎,草視甿庶,深宮複道,自侈自尊,縱暴為昏,極奢極貴,祚傾運滅,曾不崇朝。項籍叱咤中原,吞噬六合,無君於其上,無敵於其前,烏江之敗亦不旋踵。老君戒其強暴,令守無為自然之至道云爾。
希言自然。
注:希言者,忘言也。不云忘言而云希者,明因言以詮道,不可都忘。悟道則言忘,故云希爾。若能因言悟道,不滯於言,則合自然之理矣。
疏:此明言教不可執滯也。希言者,忘言也。夫言者在理,執滯非悟教之人。理必因言,都忘失求悟之漸,則明因言以詮理,不可都忘。悟理則言忘,故云希爾。若能因彼言教悟證精微,不滯荃蹄,則合於自然矣。故曰希言自然。
義曰:教必因言,言以明理。執言滯教,未曰通途,在乎忘言以袪其執。既得理矣,不滯於言,是了筌蹄之用也。筌蹄者,莊子曰:筌者,所以在魚,得魚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與之言哉?筌者以竹為之,取魚之器也。蹄者,以繩為之,取兔之器也。魚兔既得,則筌蹄可忘。若執筌蹄,乃非魚兔矣。若執於言,又非教意矣。
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
注:風雨飄驟則暴卒而害物,言教執滯則失道而生迷。
疏:飄風,狂疾之風也。驟雨,暴急之雨也。夫風者所以散物,雨者所以潤物。若狂疾暴急,則害物而不久。
義曰:此風雨者,喻也。夫狂疾之風暴急之雨,理身理國於教為喻。其別有三,何者?風之散物,雨之潤物,若其狂疾暴急,反害於物也。氣者所以生身也,心之所以總神也。若其狂疾暴急,反以害於身矣。政之所以理民也,令之所以齊民也。若政嚴而狂疾,令峻而暴急,則民散而國危矣。言之所以明理,理之所以宣教也。若執滯局守,則於教不行,於道不通矣。
疏:以況言教所以詮理者,若執言滯教,則無由了悟,必失道而生迷。故風雨不可飄驟,言教不可執滯。欲明忘言即合自然,故舉飄風驟雨之喻。
義曰:夫執滯於言教,則致不通,失至道之宗,迷言教之說。能明筌蹄之用,則無封執之迷,亦無飄驟之害,而彰散潤之德。
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
注:天地至大,欲為暴卒則傷於物,尚不能久,以況於人,執言滯教,則失於道,欲求了悟,其可得乎?
疏:孰,誰也?設問云誰為此飄風驟雨者,答云天地。天地至大,欲為狂暴,尚不能久,況於凡人執滯言教,而為卒暴,不能虛忘,漸致造極,欲求了悟。其可得乎?
義曰:老子欲明飄風暴雨不久之義,以喻理國修身之人。恐人未曉此意,託以發問,因自答之,以彰其理。言天地有形之大也,為狂暴之事,尚不能終日,人君統臨邦國之大也,而為狂暴,必傷於民。修道之士而為狂暴,必傷其行。皆不可矣。凡人乃欲恣性縱心,狂猛躁急以為政,執言滯教以修道,了無通變,但局一隅,而能致國泰身安,可得乎?必不得矣。
故從事於道者,
注:故從事於道之人,當不執滯言教。
疏:從,順也。虛極至道,冲用無方,在物則通,未嘗凝滯。故凡人欲體斯妙而順事者,不當有所執滯爾。故云從事於道者。
義曰:大道圓通,物感則應,由謙和柔順可以致之。君剛狠躁戾之人,如飄風暴雨之行,即失道矣。所以人君執道以理民也,事來而循之,物動而因之,萬物之性無不順也。大行之大得福,小行之小得福,深淺之應,由人感通爾。如下文焉。
道者同於道,
注:體道者悟道忘言,則同於道。
疏:順事於道之人,故謂之道者。謂能順事於道,則不凝滯。了悟言教,一無封執,可與道同,故云同於道爾。
義曰:道者,虛無平易,清靜柔弱,淳粹素樸,此六者道之形體也。虛無者,道之合也;平易者,道之素也;清靜者,道之鑒也;柔弱者,道之用也;淳粹素樸者,道之幹也。行此六者,謂之道。人行與道同,故曰能順事而不滯,悟言教而同道也。
德者同於德,
注:德者,道用之名。人能體道忘功,則其所施為同於道用。
疏:德者,道用之名也。謂其功用被物,物有所得,故謂之德爾。謂體悟之人順事於道,豈惟自能了出,抑亦功濟蒼生。蒼生被其德,德者忘其功,凡所施為,同於道用。故云德者同於德。
義曰:德為道用,故次於道。所謂大行之大得福者,指上同道之行也,次行於代則恩及生靈,功濟邦國,上未階於至道,下復越於仁義,物得遂性,各得所得,故謂之德。有德及物,鄰於道乎。蒼者,廣遠之色,眾同之貌。莊子曰:天之蒼蒼,其正色邪。遠而視之,則有色象;近而觀之,與庶物同。言庶物資道而生,有情無情,有識無識,動植飛走,皆曰蒼生矣。
失者同於失。
注:執言滯教,無由了悟。不悟則迷道,故曰同於失。
疏:失者謂執滯言教而失道也。夫言教者,道理之筌蹄也。筌蹄者,乃取魚兔也。今滯守筌蹄,則失魚兔矣;執滯言教,則失妙理矣。失理則無由得道,自同於失也。故云失者同於失。
義曰:取魚之器日筌,以竹為之。取兔之器曰蹄,以繩為之。取魚則器包其身,故謂之筌。言其可生全而致之也。取兔則繩束其足,故謂之蹄,言可致足而致之也。愚人不知筌蹄可取魚兔,執筌蹄以為魚兔,失之遠矣。言者所以宣理,教者所以告人。道不可無言而悟,因言以宣之;法不可不告而悟,故立教以告之。愚人不知言教所以悟道,執言教以為道,亦失之遠矣。夫至虛至靜,方能集道。滯言束教,何以契真?至虛以忘言,至靜以忘教,不可執矣。經云執者,失之是也。
同於道者,道亦得之。同於德者,德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得之。
注:方諸挹水,陽燧引火,類族辯物,斷焉可知矣。
疏:此明氣同則應也,故虎嘯風起,鶴鳴子和,性殊則肝膽楚越,道合則夷夏同人。以類相從,物無違者。故同道則道應,同失則失來。
義曰:夫習靜則道降,積功則德充,氣之相從,其來尚矣。故彈宮則宮應,彈角則角應者,聲相感也。枯桑動而天風,暑雨降而礎潤,氣相感也。龍吟雲起,虎嘯風生,有情感於無情也。銅山崩而鐘應,類相感也。葭灰鈌而暈虧,事相感也。鶴鳴子和,性相感也。積善餘福,積惡餘殃,行相感也。同舟共濟,胡越不患於異心,勢相感也。流濕就燥,無情感於無情也。《西昇經》曰:行善善氣至,行惡惡氣至。同於失者,固當矢之矣。肝膽楚越者,性分異也。夷夏同人者,所志同也。君子千里同風,小人隔陌異俗。此之謂乎?
疏:猶方諸挹月而水流,陽燧照日而火就爾。故云同於道者道亦得之。
義曰:東海方諸之間有巨蚌焉,長尺有二寸者,因名方諸。取其殼以柔帛拭之良久,以月照之,以器承之,則得水焉。陽燧者,範金為器,其形若杯,或類鏡焉,以玄繒潔之,以日照之,以艾承之,則得火焉。此二者因日月之光,以氣類相感,而能生水火。古者祭法尚潔,必以方諸之水、陽燧之火薦於神明焉。物之無情,猶資感應,況人之最靈,道之通變,而豈不能感致乎?言可致也。
信不足,有不信。
注:執言滯教,不能了悟,是於信不足也。自同於失,失亦樂來,是有不信也。
疏:言人之所以不能體了證理忘言,謂於信悟不足而生惑滯。既生惑滯,則執言求悟;執言求悟,則却生迷,倒是有不信應之。故云有不信也。
義曰:道既無形無狀,在精感而致之。但云精感,則人無由可悟,故廣叙應感之事,以勸於人,欲使世人知物有感通,事有因應,然後能推誠於道爾。能推心篤信,靜默恬愉,道豈不應哉?所以不應者,由世人不能靜默其心,恬愉其志。知者則執言局教,疑者則若存若亡。信既不足,了無感應,是有不信也。其有初則銳精於習道,中乃懈惰於修行,一念退心,前功并棄。不能專精勤久,而謂大道我欺。若知道能行,行之勤久,玄鑒非遠,寧無應乎?人君法道化人,以信御下,推誠待物,布德如春,上有推誠之君,下無不信之士。
跂者不立章第二十四
疏:前章明理契言忘,執滯則同於失者。此章明自見自是矜伐則物或惡之。首二句舉喻示難求。次四句明雖求亦不得。其於道下將申戒勸,令有道之人不處爾。○義曰:上文以不信不足,於道有不信之疑。此復跨而求行跂而求久,自是自見自伐自矜,去道逾遠,喻如餘食贅行,豈可致玄同之道乎?故有道之人不處於此,修真之士以斯為戒焉。
跂者不立,跨者不行。
注:跂,舉踵而望也。跨,以跨挾物也。以喻自見求明,明終不得,何異夫跂求久立,跨求行履乎。
疏:趺,舉踵而望也。跨,以跨挾物也。此舉喻也。夫延頸舉踵,欲求遠望翹跂則危,故不可立。以跨挾物,物必為礙。挾物為礙,必不可行,亦如眾生自見自是等也。故跂則不立,跨則不行。自見則不明,自是則不彰。斷可知矣。
義曰:以足指躡地謂之跂,暫有延望或可為之,而希久立,斯為難矣。延頸舉踵者,陳后《長門賦》望幸之辭也。跨挾於物而求久行,亦不可得也。喻人不能推心信真,懷疑於道,暫興一念,便望有成,無冥心澹寂之功,無隳體黜聰之漸,而欲振衣汗漫,接軫崆峒,亦如跂立跨行,欲希長久爾。
自見者不明,
注:露才揚己,動而見尤,故不明。
疏:夫自見之人,失之殷鑒,露才揚己,欲以自明。殊不知動則見尤,物無與者,己之事業終於昧然。故云自見者不明。
義曰:聖人之明也,精神四達,無所不極,上際於天,下蟠於地。猶泛然若無,不以為有也。凡人以己之見,蔽人之光,露其微才,揚其片善,以此為明。其可得乎?
自是者不彰,
注:是己非人,直為怨府。故不彰。疏:言人不能曲全而自為是,且欲大誇諸己,而以出眾為心,求彰名邊,以自光大,直為怨府。人所不堪,眾毀日聞,故難彰著。故云自是者不彰。
義曰:聖人之行也,內修其本,外抑其末,屬其精神,偃其知見,漠然無為而無不為,猶怕然若虛,不以為是也。凡人以己之行蔽人之善,銳於出眾,務於矜誇,以此為是,其可彰乎?
自伐者無功,
注:專固伐取,物所不與,故無功也。
疏:夫謙者德之柄,讓者禮之文,苟失斯道,無從而行,况自專固伐取,以求其功。不讓則爭功,斯濫矣。故云自伐者無功。
義曰:聖人之業也,操天為蓋,無不覆也。以地為車,無不載也。四時為馬,無不使也。陰陽為御,無不備也。而猶因自然之用,不以為功也。凡人以己之美掩人之能,內懷專伐,外無謙讓,以此為功,其可全乎?《春秋》襄公二十九年,齊放其大夫高止于北燕。《傳》曰高止好以事自為功,且專,故及於難也。《春秋》趙簡子與鄭戰,為鄭人所擊,踣於車中,失其蜂旗,公孫龍率徒五百人助之。宵攻鄭師,取峰旗,鄭師大敗。既戰,簡子曰:吾伏弢嘔血,皷音不衰。今日我上也。衛太子蒯聵為右,曰:吾救主於車,退敵於下,我右之上也。御者卸良曰:我兩鞃陣將絕,吾能止之,我御之上也。此言簡子不讓,故其下皆自伐其功,故不克和矣。此乃自伐者之無功也。
自矜者不長。
注:矜衒行能,人所鄙薄,故不長矣。
疏:盛德若愚,昔賢通議,矜衒名器,醜行則多,人所鄙薄,坐招嗤誚。自矜雖欲求益,胥怨物不推長,故云自矜者不長。
義曰:聖人之德也,不以身役物,不以欲滑和,不謀而當,不慮而得。其為樂也不訢訢,其為憂也不惋惋,是以高而不危,安而不傾。而猶超然不居,不以為大也。凡人以己之短易人之長,緣醜飾非,衒耀名器,以此為長,其可久乎?盛德若愚者,《史記》云君子盛德,容貌若愚是也。《論語》云回也終日如愚,斯之謂矣。胥,相也。
其於道也,曰餘食贅行。
疏:餘食者,殘餘之食也。贅行者,疣贅之行也。殘餘,食之穢;疣贅,身之病。以此自見自是等行其於道,而論之如殘餘疣贅,人所共惡也。
義曰:自見、自是、自伐、自矜四者之弊,妨於修道。比之於物,如殘餘之食,取之於身,如疣贅之病。疣者,結病也。贅者,餘肉病也。亦如餘食,為眾所惡也。
疏:謂為贅行者,自見自是等,為德行之疣贅,故云贅行。《春秋》曰人將不食吾餘,《莊子》曰附贅懸疣出乎形哉,而侈於性。
義曰:累仁為德,景迹為行。自見自是,非累積之仁。自伐自矜,非景善之行。其以此於德行,愈於疣贅之病乎。不食吾餘者,《春秋》莊公六年楚文王伐申,過鄧,鄧祁侯曰:吾甥也。止而饗之。祁侯之三甥騅甥、聃甥、養甥,請殺楚子。祁侯不許。三甥曰:亡鄧國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圖,後若噬臍。其及圖之乎。圖之,此為時矣。祁侯曰:人將不食吾餘。言自害其甥,必為人所賤也。對曰:若不從三臣之言,抑社稷實不血食,而君焉取餘?弗從。伐申還,遂伐鄧。十六年,復伐鄧,滅之。即莊公十六年也。附贅懸疣者,《莊子》外篇曰:附贅懸疣出乎形哉,而侈於性。言物長者不為有餘,短者不為不足。駢贅皆出於形,性非假物也。於眾為多,故曰侈也。侈,多也。
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注:自見等行於道,而論是曰殘餘之食、疣贅之行。凡物尚或惡之,故有道之人不處斯事矣。
疏:此自見自是等既如餘食贅行,凡物尚或惡之而不為。故有道之君子,不處身於此事。
義曰:累仁為德,習善為行。有道之士修行累德,及其證果了出,乃復忘之,以合乎大通,而歸乎無有。況四者之弊,如附贅餘食,豈肯安而處之哉?此四者,理身處之,則隳德傷性;理國用之,則拒諫矜己,亂政害民,亡之本也。豈餘食疣贅,毫芒之醜,而可比方哉?
道德真經廣聖義卷之二十竟
御者卸良曰:據《左傳》,『卸』當作『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