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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辰州(即沅陵)3

住在这地方共计四个月,有两件事在我记忆中永远不能忘去。其一是当场集时,常常可以看到两个乡下人因仇决斗,用同一分量同一形色的刀互砍,直到一人躺下为止。我看过这种决斗两次,他们方法似乎比我那地方所有的决斗还公平。另外一件是个商会会长年纪极轻的女儿,得病死去埋葬后,当夜便被本街一个卖豆腐的年轻男子从坟墓里挖出,背到山峒中去睡三天,方又送回坟墓去。到后来这事为人发觉时,这打豆腐的男子,便押解过我们衙门来,随即就地正法了。临刑稍前一时,他头脑还清清楚楚,毫不糊涂,也不嚷吃嚷喝,也不乱骂,只沉默地注意到自己一只受伤的脚踝。我问他:脚被谁打伤的?他把头摇摇,仿佛记起一件极可笑的事情,微笑了一会儿,轻轻地说:那天落雨,我送她回去,我也差点儿滚到棺材里去了。我又问他:为什么你做这件事?他依然微笑,向我望了一眼,好像当我是个小孩子,不会明白什么是爱的神气,不理会我,但过了一会儿,又自言自语轻轻地说:美得很,美得很。另一个兵士就说:疯子,要杀你了,你怕不怕?他就说:这有什么可怕的。你怕死吗?那兵士被反问后有点害羞了,就大声恐吓他说:癫狗肏的,你不怕死吗?等一会儿就要杀你这癫子的头!那男子于是又柔弱地笑笑,便不作声了。那微笑好像在说:不知道谁是癫子。我记得这个微笑,十余年来在我印象中还异常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