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萧、亳实杀子游,在庄十二年。齐渠丘实杀无知,在庄九年。渠丘,今齐国西安县也,齐大夫雍廪邑。
[疏]注“在庄”至“廪邑”。
○正义曰:渠丘为雍廪之邑,传无其文。以彼传言“雍廪杀无知”,此云“齐渠丘实杀无知”,以此知渠丘是雍廪邑也。郑众以渠丘为无知之邑,无知不坐邑死,何以言渠丘杀无知?萧亳非子游之邑,渠丘不得为无知邑。
卫蒲、戚实出献公,蒲,甯殖邑。戚,孙林父邑。出献公在襄十四年。○出,如字,徐音黜。若由是观之,则害於国。末大必折,折其本。尾大不掉,君所知也。”为十三年陈蔡作乱传。○掉,徒吊反。
[疏]“则害”至“不掉”。
○正义曰:宋杀子游,齐杀无知,乃是赖得大邑,以讨篡贼。而谓之“害於国”者,以其能专废置,则是国害。天子之建诸侯,欲令蕃屏王室,诸侯之有城邑,欲令指挥从巳,不得使下邑制国都,故大城为国害也。“末大必折”,以树方喻也。“尾大不掉”,以畜兽喻也。《楚语》说此事云:“制城邑若体牲焉,自首领股肱,至於拇指毛脉,大能掉小,故变而不勤。”“夫边境者,国之尾也,譬之如牛马,处暑之既至,虻<雍虫}之既多,而不能掉其尾,臣惧之”。
【经】十有二年,春,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三年,燕伯出奔齐。高偃,高傒玄孙,齐大夫。阳即唐,燕别邑。中山有唐县。不言于燕,未得国都。○傒音奚。)[疏]注“三年”至“国都”。
○正义曰:刘炫云:杜谱以偃与酀为一,亦云高傒玄孙。案襄二十九年传云:“敬仲曾孙酀”,非玄孙也。今知非者,案《世本》:
“敬仲生庄子,庄子生倾子,倾子之孙酀。”是偃为敬仲玄孙也。经言于阳,传言于唐,知阳即唐也。不言于燕,未得国都,与哀二年纳蒯聩于戚同。
三月,壬申,郑伯嘉卒。五同盟。
[疏]注“五同盟”。
○正义曰:嘉以襄九年即位,其年盟于戏,十一年于亳城北,十六年于溴梁,二十年于澶渊,二十五年于重丘,二十七年于宋,元年于虢,皆鲁、郑俱在,凡七。云“五”者,杜以其盟既多,故皆据君在盟会而言之。襄二十七年是大夫之盟,元年虢会读旧书,二者不数,故为五也。或可转写错误。
夏,宋公使华定来聘。定,华椒孙。
公如晋,至河乃复。晋人以莒故辞公。
五月,葬郑简公。三月而葬,速。楚杀其大夫成熊。传在葬简公上,经从赴。○熊音雄。
秋,七月。
冬,十月,公子慭出奔齐。书名,谋乱故也。○慭,鱼觐反;一读为整,工领反。
楚子伐徐。不书围,以乾谿师告。
[疏]注“不书”至“师告”。
○正义曰:传称“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嚣尹午、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吴。楚子次于乾谿,以为之援”。如传文则实围徐也,不书围者,不以所围之师告,以乾谿援师告也。
晋伐鲜虞。不书将帅,史阙文。○将,子匠反。帅,所类反。
[疏]注“不书”至“阙文”。
○正义曰:十五年“晋荀吴帅师伐鲜虞”,定四年“晋士鞅、卫孔圉帅师伐鲜虞”。二者皆书将帅,此独不书将帅,知是史阙,或是告辞略。史阙不得书,亦得言史阙文也。《谷梁》曰:“其曰晋,狄之也”,“不正其与夷狄交伐中国,故狄称之也”。贾、服取以为565
说。《左氏》无贬中国从夷狄之法。传曰“亡者侮之,乱者取之”。又曰“间携贰,覆昏乱,霸王之器也”。鲜虞,夷狄也,近居中山,不式王命,不共诸夏,不事盟主,伐而取之,唯恐知力不足,焉有以夏讨夷,反狄中国?从此以后,用师多矣,何以不常狄晋,更复书其将也?杜以其言不通,故显而异之。
【传】十二年,春,齐高偃纳北燕伯款于唐,因其众也。(言因唐众欲纳之,故得先入唐。)三月,郑玄公卒,将为葬除。除葬道。○为,于伪反。及游氏之庙,游氏,子大叔族。将毁焉。子大叔使其除徒执用以立,而无庸毁。用,毁庙具。
[疏]“执用”至“庸毁”。
○正义曰:用谓毁庙之具,若今锹、之类也。庸亦用也。教其除道之徒,执所用作具以伫立,而无用即毁庙也。
曰:“子产过女,而问何故不毁,乃曰,不忍庙也。诺,将毁矣!”教毁庙者之辞。○女音汝。既如是,子产乃使辟之。司墓之室,有当道者。简公别营葬地,不在郑先公旧墓,故道有临时迂直也。司墓之室,郑之掌公墓大夫徒属之家。○迂音于,一音於。
[疏]“司墓之室”。
○正义曰:《周礼·墓大夫》,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掌凡邦墓之地域,为之图,令国民族葬”。郑之司墓,亦当如彼。此是掌公墓大夫也。言“之室有当道者”,则非司墓自家之室,故注以为“徒属之家”,犹《尚书》注云:玄孙之亲言之,以见高祖、曾祖之弟,皆亲亲相似。
毁之,别朝而塴;塴,下棺。○朝,如字。塴,北邓反,徐甫赠反。礼家作窆,徐验反,义同。
[疏]注“塴下棺”。
○正义曰:《周礼》作窆,《礼记》作封,此作塴,皆是葬时下棺於圹之事,而其字不同,是声相近,经篆、隶而字转易耳。
弗毁,则日中而塴。子大叔请毁之,曰:“无若诸侯之宾何?”不欲久留宾。子产曰:“诸侯之宾,能来会吾丧,岂惮日中?无损於宾,而民不害,何故不为?”遂弗毁,日中而葬。君子谓:“子产於是乎知礼。礼,无毁人以自成也。”○惮,待旦反。
夏,宋华定来聘,通嗣君也。宋元公新即位。享之,为赋《蓼萧》,弗知,又不答赋。《蓼萧》,《诗·小雅》。义取“燕笑语兮,是以有誉处兮”,乐与华定燕语也。又曰:“既见君子,为龙为光”,欲以宠光宾也。又曰:“宜兄宜弟,令德寿凯”,言宾有令德,可以寿乐也。又曰:“和鸾雍雍,万福攸同”,言欲与宾同福禄也。○为,于伪反。蓼音六。乐音洛。
[疏]“为赋蓼萧”。
○正义曰:享燕之礼,自有常乐,今特云“为赋蓼萧”者,文四年,“卫甯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注云:
“非礼之常,公特命乐人以示意。”则知此亦特命乐人,所以尝试华定。
昭子曰:“必亡。宴语之不怀,怀,思也。宠光之不宣,宣,扬也。令德之不知,同福之不受,将何以在?”为二十年华定出奔传。
[疏]“昭子”至“不受”。
○正义曰:不怀,不宣,不知,不受,皆据华定为文也。《诗》云“燕笑语兮”,言定当思此笑语,与主相对也。《诗》云“为龙为光”,定当应此宠光宣扬之也。《诗》云:“令德受凯”,定当知已有德与否,须辞谢之也。《诗》云“万福攸同”,定当受同福,荷君恩也。各准事而为之文。
齐侯、卫侯、郑伯如晋,朝嗣君也。晋昭公新立。
公如晋,亦欲朝嗣君。至河乃复。取郠之役,在十年。莒人愬于晋,晋有平公之丧,未之治也,故辞公。公子慭遂如晋。慭,鲁大夫。如晋不书,还不复会而奔,故史不书於策。
[疏]注“慭鲁”至“於策”。
○正义曰:此经书“公子慭出奔齐”,名见於经,则慭是卿也。出奔既书於策,如晋亦应书之。今不书者,杜以宣十八年书“公孙归父如晋”,“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传称:归父还至笙,闻公薨,乃“坛帷复命於介”,然后出奔,书曰“归父还自晋”,善之也。彼善之,故书甚去,又书其还。此慭知已谋泄,逃介而先,不复命於君,而还出奔,故史不书於策。言其为此,故不书其如晋也。刘炫云:杜以慭还不复命於介而奔,止可不书其还,何故如晋亦不书也?此盖谓君使臣聘,必当告庙,告庙乃得书於策。公归告复,不告使慭,故不书如晋。今删定,以为慭初欲谋乱鲁国,而往聘晋鲁人责其谋乱不复命,故贱而不录其聘也。出奔书者,荣其罪人斯得,故显而书之也。刘以为出聘不告庙,故不书,而规杜氏。案:不复命而奔,传有其事。公子慭不告庙,传无其文。以无文之事,妄规杜氏,非也。
566晋侯享诸侯,子产相郑伯,辞於享,请免丧而后听命。简公未葬。○相,息亮反,下同。
[疏]“子产”至“於享”。
○正义曰:僖九年,“宋桓公卒,未葬,襄公会诸侯,故曰子。”是先君未葬,有从会之礼也。郑逼於楚,以固事晋,故父虽未葬,朝晋嗣君,不得已而行,於情可许也。诸侯相享,享必有乐,未葬不可以从吉,故辞享为得礼。
晋人许之,礼也。善晋不夺孝子之情。晋侯以齐侯晏,中行穆子相。穆子,荀吴。投壶,晋侯先。穆子曰:“有酒如淮,有肉如坻。淮,水名。坻,山名。○淮,旧如字,四渎水也。学者皆以淮、坻之韵不切,云淮当为潍。潍,齐地水名。下称渑,亦是齐国水也。案,渑是齐水,齐侯称之。荀吴既非齐人,不应远举维水。古韵缓,作淮足得,无劳改也。坻,直疑反,徐直夷反;《诗》
云“宛在水中曰坻”。坻,水中高地也。
[疏]“投壶”。正义曰:《礼记》有投壶之礼,其文无相者咒辞。此中行穆子与齐侯皆有言辞者,投之中否,似若有神,故设为此语。或可投时皆有言语,礼自不载之耳。伯瑕责穆子,唯言“壶何为焉,其以中为俊”,责其“失辞”,不云法不言,是投壶皆有言也。凡宴不射,即为投壶。投壶之礼,”壶去席二矢半“。司射执八筭,东面,投壶如射,三而止。其矢,“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铺四指曰扶。扶,四寸也。“筭长尺二寸。壶颈修七寸,腹修五寸,口径二寸半,容斗五升。壶中实小豆焉,为其矢之跃而出也。”小豆取楷且坚。“矢以柘若棘,毋去其皮”,取其坚且重也。旧说,矢大七分。
○注“淮水名坻山名”。
○正义曰:杜以淮为水名,当谓四渎之淮也。刘炫以为淮、坻非韵,淮当作潍,又以坻为水中之地,以规杜氏。今知不然者,以古之为韵,不甚要切,故《诗》云:“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两髦,实维我仪。”又云:“为絺为绤,服之无斁。”仪、河,斁、绤,尚得为韵,淮、坻相韵,何故不可?此若齐侯之语,容可举齐地潍水。此是穆子在晋,何意举齐地水乎?又酒肉相对,多少相似。案《尔雅》:“小洲曰陼,小陼曰沚,小沚曰坻。”何得以坻之小地对淮之大水?故杜以坻为山名。刘炫又以山无名坻者,案楚子观兵於坻箕之山,坻非山乎?刘以此规杜失,非也。
寡君中此,为诸侯师。”中之。齐侯举矢曰:“有酒如渑,有肉如陵。绳水出齐国临淄县北,入时水。陵,大阜也。○中,丁仲反,下及注同。渑音绳。时如字,本或作溡,音同。
[疏]注“渑水”至“阜也”。
○正义曰:《释例》云:“渑水出齐国临淄县北,经乐安博昌县南界,西入时水。”《释地》云:“大阜曰陵。”
寡人中此,与君代兴。”代,更也。○更音庚。○亦中之。伯瑕谓穆子伯瑕,士文伯。曰:“子失辞。吾固师诸侯矣,壶何为焉,其以中俊也?言投壶中,不足为俊异。齐君弱吾君,归弗来矣。”欲与晋君代兴,是弱之。○“齐君弱吾”君轻吾君,以为弱也。穆子曰:“吾军帅强御,卒乘竞劝,今犹古也,齐将何事?”言晋德不衰於古,齐不事晋,将无所事。○帅,所类反。御,鱼吕反。卒,子忽反。乘,绳证反。公孙傁趋进曰:“日旰君勤,可以出矣。”以齐侯出。傁,齐大夫。传言晋之衰。○傁,素口反;徐又所流反。
旰,古旦反。
楚子谓成虎,若敖之馀也,遂杀之。成虎,令尹子玉之孙,与斗氏同出於若敖。宣四年,斗椒作乱,今楚子信谮而讬讨若敖之馀。
[疏]“成虎”。
○正义曰:经书熊,传言虎者,此人名熊,字虎。传言其字,经书其名,名字相覆,犹伯鱼名鲤。
或谮成虎於楚子,成虎知之而不能行。书曰:“楚杀其大夫成虎。”怀宠也。解经所以书名。
六月,葬郑简公。传终子产辞享,明既葬则为免丧。经书五月,误。
晋荀吴伪会齐师者,假道於鲜虞,遂入昔阳。鲜虞,白狄别种,在中山新市县。昔阳,肥国都,乐平沾县东有昔阳城。○种,章勇反。沾,张廉反。韦昭音拈,《字林》他廉反。
[疏]注“鲜虞”至“阳城”。
○正义曰:宣十五年“晋师灭赤狄潞氏”,十六年“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成三年“晋郤克、卫孙良夫伐墙咎如”,传曰“讨赤狄之馀焉”,是赤狄已灭尽矣,知鲜虞与肥皆白狄之别种也。杜以昔阳为肥国之都,乐平沾县东有昔阳城,疑此为都也。下注云“巨鹿下曲阳县西南有肥累城”,复疑肥国取彼肥为名也。刘炫以为齐在晋东,“伪会齐师”,当自晋而东行也。“假道鲜虞,遂入昔阳”,则昔阳当在鲜虞之东也。今案乐平沾县在中山新市西南五百馀里,何当假道於东北之鲜虞,而反入西南之昔阳也?既入昔阳,而别言灭肥,则肥与昔阳不得为一,安得以昔阳为肥国之都也?昔阳即是肥都,何以复言钜鹿下曲阳有肥累之城,疑是肥名取於彼也?肥为小国,竟不必远,岂肥名取巨鹿之城,建都於乐平之县也?十五年“荀吴伐鲜虞,围鼓”,杜云:“鼓,白狄之别。巨鹿下曲阳县有鼓567
聚。”炫谓肥、鼓并在巨鹿,昔阳即是鼓都,在鲜虞之东南也。二十二年传云晋荀吴“使师伪籴者,负甲以息於昔阳之门外,遂袭鼓,灭之。”则昔阳之为鼓都,断可知矣。今杜以昔阳为肥国都是者,以传云“遂入昔阳”,即云“壬午灭肥”,是因入而灭之,故云“昔阳,肥国都”也。昔阳既在“乐平沾县”,而杜又云“巨鹿下曲阳县西南有肥累城”,相去远者,以肥是本封之名,后迁於昔阳,犹若杞国本都陈留,后迁缘陵,郑本都京兆,后迁虢郐,与此何异?且昔阳今属廉州,去下曲阳道路非远,在中山南二百许里。刘炫自云肥之与鼓俱在曲阳,足知肥累城与昔阳不甚悬绝。刘意欲破杜,乃云乐平沾县在中山新市西南五百馀里,又自云昔阳鼓国都,与肥相近,在中山东南,是自相矛盾也。然鲜虞在北,昔阳在南,所以得假道鲜虞,遂入昔阳者,荀吴意欲灭肥,恐肥国防备,故从晋之北竟,伪欲东南而行,往会齐师,故先回路,假道鲜虞,南入昔阳,如汤之伐桀,迂路从陑,出其不意故也。且杜君《土地例》称“有者皆疑辞,故杜云“乐平沾县东有昔阳”,是疑而不定。又且都县移动,古今不一,则晋时乐平沾县,何知不是今之昔阳?但肥都昔阳,与鼓相近。晋既灭得肥国,故二十二年息昔阳之门外,遂袭鼓而取之,昔阳非鼓都也。刘意好异闻,妄规杜过,非也。
秋,八月,壬午,灭肥,以肥子绵皋归。肥,白狄也。绵皋,其君名。巨鹿下曲阳县西有肥累城,为下晋伐鲜虞起。○皋,古刀反。累,劣彼反,又力辄反。
周原伯绞虐其舆臣,使曹逃。原伯绞,周大夫原公也。舆,众也。曹,群也。○绞,古卯反。
[疏]注“原伯绞周大夫”。
○正义曰:杜以原伯绞为周大夫,甘简公为周卿士,此无明据,以意言耳。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