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唐李封为延陵令,吏人有罪,不加杖罚,但令裹碧头巾以辱之。随所犯轻重,以日数为等级,日满乃释。着此服出入者,以为大耻,皆相劝励,无敢犯。赋税尝先诸县,竟去官,不捶一人。
【译文】唐朝的李封任延陵县县令时,不论官员还是平民犯罪,都不用板子打,只叫犯人头上裹着一块绿头巾,以此来羞辱他。此办法随犯人罪行轻重而确定裹绿头巾的天数,够了天数就把他释放了。头戴这种绿头巾的罪人在人前出入,都认为这是自己的莫大耻辱。于是,官民们互相劝勉,不敢犯法,延陵县的赋税比其他县都要早完成,竟不用官吏事事去过问。李封在职期间不曾随意仗罚过一个人。
李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