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间,刘舜卿知雄州,虏夜窃其关锁去。吏密以闻,舜卿不问,但使易其门键大之。后数日,虏谍送盗者,并以锁至。舜卿曰:“吾未尝亡锁。”命加于门,则大数寸,并盗还之,虏大惭沮,盗反得罪。民有诉为契丹民殴伤而遁者,李允则不治,但与伤者钱二千。逾月,幽州以其事来请,答曰:“无有也。”盖他谍愿以殴人为质,验既无有,乃杀谍。
【译文】北宋元封年间,刘舜卿任雄州知府。一次,有个胡人乘夜间盗走了边关大门上的锁,官吏悄悄报给了刘舜卿,可刘舜卿却没有追究这件事,只叫人换了一个大门键。几天后,胡人的一个奸细把盗锁人和锁头一并送来。刘舜卿说:“我们并未丢失过锁啊!”令人将锁拿到门上试试,但门键大了一些,锁不上去,他又连锁带盗锁之人一齐退还给胡人奸细。胡人即惭愧又沮丧,盗锁者反而被他们自己治罪处置。北宋时,有一个平民向李允则告状,说有个契丹人打伤他后就逃跑了。李允则也没追究此事,只是给了受伤的人二千钱就打发走了。过了一个月,幽州拿这件事前来请求处理,李允则断然说道:“没有这件事啊!”原来是契丹的间谍企图以打人事件为借口,挑起事端,经过核证,李允则否认有这件事。契丹官方就把那个奸细杀掉了。
刘舜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