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文学> 元始說先天道德經註解>第7章
聲色生於至妙,物象成於至妙,忽然而生,忽然而成,無使之者,故赤素變化,火金相剋而相成。幽黃洞彰,水土同處而相剋。是為元常造化。元黃之道,為萬化更變之根。
根生至妙,妙生元,元生黃,黃生元,三一之妙,自然而成。
至人根於至妙,妙生元,元生黃,黃復生元,自無入有,自有化無,妙元黃三而一,一而三。故曰三一之妙,自然而成。
元元又元,中有元黃之道。元始元元之母,元聲元象。吾元元之母,聲象得矣。吾曰此元元,吾不知其元元,道無上。
元中有色,故曰元黃。元元之母,出生色象,故色象以元為母。元元以吾為母。唯吾無母,是謂吾不知其元元。道無上。
妙隱元生,道隱妙有,有無相生,神用不窮。
妙隱而元始生,元含至妙道隱,而物始有道,妙有中。妙中之元,元非顯也。有中之道,道非隱也。故元亦妙,有亦妙,有無相生,神用不窮。
元中有神,神之又神,吾不知其神。神中有元,元之又元,吾不知其元。元神和合,道法自然,吾不知其自然。
元神真道,皆從妙出。五而一,一而五,故元中有神,神中有元。方其為神也,不自知其神。方其為元也,不自知其元。元神和合,亦且不知其和合。故雖自然,亦且不知其然。
左動右應,右動左應,呼之出之,吸之入之,遠之又遠,一之又一,神用神,一用一,吾不知其用,吾曰無為。吾非無為,本不知其用。應之者靜,神之道。
道無所不在,充滿六合,包含虛空。苟執其機,則無所不應。如撫宮宮動,撫角角起,蓋有不知其然而然者,故左動則右應,右動則左應,呼而出之,還復吸之,吸而入之,還復呼之,以為近耶,遠之又遠,以為多耶,一之又一,是之謂神。雖全於神,吾且不知其用。使神用神,神神更用,則神不知神。使一用一,一一更用,則一不知一。如汞走盤中,一一自圓,無使之者,故吾曰無為。如此則雖無為非無我,我不知其用。應之者靜,是謂神之道。
妙元生神,吾不知之生。吾所謂至生。至妙生妙,妙由妙生,自生之道。吾元言於妙生不可窮,無復得其始,吾能知其已。
自妙元降而生神,吾不知神之生,蓋守妙體元神神自生。吾不知其生,是謂至生。至生者,神生於妙,生不可窮。既不可窮,則無得其始。無得其始,則不見其已。雖不見已,至妙施而寂還,歸於妙有,若已者非實已也。吾能知其已,既知其已,可復使之起矣。
左動左應,吾不在左。右動右應,吾不在右。呼之出之,吾不在外。吸之入之,吾不在內。吾始從而應之,已失吾矣。吾所應運守乎大方之本,故無方。吾所應變立乎大象之首,故無體。
左動左應而吾不在左,右動右應而吾不在右。則動非我,應亦非我。呼而出之,不知有我之出。吸而入之,不知有我之入。蓋我無所不在。《楞嚴》所謂性空真火,周遍法界,譬如手執陽燧,求火於日,一處執鏡,一處火生,遍世界執,遍世界起。人固知其有左有右,有呼有吸,而不知無所不在,殆將無應無動,無出無入,若纖毫有應之之心,則役於物之不暇,又安知吾之為吾哉。唯吾守乎大方以應運,故其運無方。吾唯立乎無象以應變,故其象無體。外無方,內無體,非天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哉。
吾常變化,吾不知其變化。吾始一於元中,吾方三化至真。與吾為一,一非一,吾用與不用,吾不知其動靜,神之又神。
神之生於元妙之中,如雲出山,須臾之間,變態橫生,而雲未嘗自知也。吾體於妙,一化於元,再化於神,三化於真。雖三化而未嘗不一,一亦三,三亦一,用與不用,無不皆化。故動亦神,靜亦神,神之又神。
妙元神一七九三,陰陽天地日月,土木火金水。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神在無無之元。
妙至元涉於象,至神涉於數,故元篇言蒼素彤黅之象,神篇言一七九三之數。揆之河圖,則一為下,九為上,三為左,七為右。驗之天數,則始青得九陽為木,丹光得三陽為火,素靈得七陽為金,玄上得一陽為水,皆一七九三之數,分布於四方。在陰陽為氣數,在天地為運數,在日月為交數,在五行為用數。莊子曰:道與一為二,二與一為三,自此以往,巧曆不能知其數,夫自無適有而至於三,而況自有適有乎。若以莊子言之,則自有妙之名,而三已具,況自妙而元,自元而神,則巧曆已不能算。故自一而二,自二而三,三而又三,以至於不可勝數。唯神雖散,而千萬涉於數而非數。故曰:無無之元,謂之一且不可得,而況於三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