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一,元一,神一,三一同。真妙一不散,無為變化,真元自然。
妙非妙,元非元,神非神,何以故,同一真。故真同不散,故變化不測,而猶自然也。
見一,守一,抱一,入吾元一。
必先見一於無所不一,然後能守一。必能守一於無所不一,然後能抱一。若不能見則不能守,不能守則不能抱,不能抱則不能入矣。故一以見為先,苟於物不見一,則短長相害,物我交違,又安能守而不失乎。
吾太上,元始、妙定,真一、太一,元始之尊號,得之者真。
元始、妙定,即釋氏所謂涅槃也。《楞伽》謂涅槃與空無別有誼,此即真一、太一之謂也。
一真返元,萬化歸一,真一守一,入吾神天。無一非一,一不可一,元始之真,道一不變,神一不化,一返妙元,元之一道。
真返於元,萬歸於一,守真存一,是謂神天。神天之妙,無一非一。楞嚴佛告文殊,如來自住三摩地中,見與見緣,并所想相如虛空華,本無所有,此見及緣,元是菩薩妙淨明體,云付於中有,是非是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既識其真於中,實無是非二相,且見自眼,根緣於塵色,因有塵色內發,識知三摩地中。觀此塵緣,猶如空華,本何所有,不可謂是。雖是空華,而知空華者,元是菩提,不可謂非。今以佛語,參對發明,如眼見色,萬有不同。由是言之,又誰是一原,其本根由吾元,妙若非元,妙塵無所緣。由是而言,又誰非一若,未識文殊言文殊者,有是與非,既識文殊,則是非二相,自然不起,一與非一,義亦如是。由不知一,故有是非,揀擇推尋,既見一真,其間自無。一與非一,故曰無一非一。所謂一不可一者,此言一之不可定也。若以一定為一,則一而不變,故一不可一。若道一則不變,不變則非道,神一則不化,不化則非神。唯一返妙元,雖萬不同而一不見一,是謂元一之道。
吾元始至真無極,上真元道,生吾無神之道。
真之至,道之上,無神無極,是謂元始。
真真之體,倚仗元黃,無無之數,忽然有一,吾得而見。
真真無體,倚天地而成體,無無無數,假於一而有數。有體則有物,有數則有滋,於物知真,於滋知一,非有道者不能。
孰能守吾真一,于妙真見真,一知一,一寡一微,守之尊一,無始至無極。
惟真見真,惟一知一,方其為見物所不見,方其為知物所不知。其守之也,至寡至微。其用之也,至溥至博。方其守之也,幾於無始。及其用之也,至於無極。
真定無為,一妙無數,無為無數,元始真一。
有為涉於境,有數涉於物,真定妙境,無境之境,真一妙數,無數之數,故曰元始真一。
無神居乎眾始道全,無數真全無為,真得真矣。
苟不識真,則一塵可以蔽天,一芥可以覆地。儻見其真,則雖在事物間,猶無數也,猶無為也。此由眾人無真,故所見皆不真。聖人自真,故所遇皆無不真也。是謂真得真。
真守真,眾偽不生。信信之誠,真道得矣。
以真守真,則無偽不真。以偽求真,則無真不偽。《中庸》曰:誠者天之道,思誠者人之道。所謂天者,誠發於中,有若天然無誠之者。儻有意於誠,則是思誠。思則有邪,思則為偽。人道之息,自此始矣。信信之誠,無思有信,有信之極,自然而誠。此為真道之極。
神生真,真生神,神合真變化定無。神入真,致一後得入神至真,吾歸無極。
真神相合,雖有變有化,而無變無化,皆本自然。神神入真,不見其變化,由是致一得一,雖千變萬化,而皆出於無有,是謂吾歸無極。
太始真一未生,恍惚之數,在毫末之始。元始得其妙數,守一不變,定無固始,守神不離,一真守神,神不見守。
《易》曰:原始要終,故知死生之說。原吾未生,吾從何來。及其既終,吾從何去。若知其自來,即可知其自去矣。太一之始,未生之初,恍惚之數,在毫末之端。方是時一全而不分,元始得其妙數。妙數者,一之謂也。元始能守一不變,定無固始,故能獨立於天地之先。人所以流浪生死,由其不能全一在於無中,不能自持太始之一,分為六用,攬塵成根,故有形象無不可定始,不能固根結形,成喜怒易其性,哀樂動其情,去本逐末,遂乖元始。至人則不然,知塵虛妄,塵不能緣,塵既不緣,則六不分一,一全於無,內瑩發光,故無無之用,定始始之道,固自然神不離一,一不離神,以真守神,神不見守,何以故本不離,故本自不離,守亦無用。
第1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