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晨风轻轻地吹过大陆中央的拉伯伦平原,绿色的草原如同一泓湖水般上泛起一阵阵涟漪。绿色的尽头是朦胧的晨雾,袅袅冉冉,仿佛是从地平线上升起的;带着早晨的气息,似轻纱的薄雾就是月神密特拉的睡衣了。微风卷着草丛的清香,飘散在平原的四处,融入泥土之中的晨露被和风亲吻着,害羞地躲入了空气中去了。被清风惊醒的飞鸟也在这一刻亮起歌喉,赞美这新的一天。这个时间是大陆上著名的拉伯伦平原一天中最美的时刻,在太阳神阿桑奇睡眼惺忪即将苏醒之际,月之女神密特拉朦胧的睡意爬上眼睑之时,拉伯伦平原就显示出它超凡的魅力了。金黄的阳光从山坳后面投射出一缕明亮但却软和的光辉,轻轻地拍打在东部山区进入平原的“雄光大道”上。合着薄雾的神秘和阳光的明亮,贯穿平原的大路在绿色的湖中显出异常的精彩;远处凭眺,“雄光大道”就像一条黄金腰带一般缠绕在平原身周。如果说拉伯伦平原就像拉伯伦帝国里的最美的女人,那么这条“雄光大道”就是这个美女腰肢上最合适的腰带。每当拉伯伦平原迎来新的一轮太阳,慢慢散去薄纱似的轻雾,那沉睡与苏醒的交替,那安详和跃动的汇合都会使人着迷不已。在几百年的历史中,称赞清晨的拉伯伦平原的诗篇络绎不绝,拉伯伦最著名的诗人席德乐就在领略了美景之后,情不自禁地选择在雄光大道附近的村庄安享晚年;他曾经站立在草原上对着平原尽头初生的太阳,发出一声浩叹:“琉璃幕天,翡翠席地。”
这是里距离圣凯德一行上千里之远的东部谢尔松区域,和拉伯伦所有地方的早晨一样,安静平和。
“笃笃……”突然,急骤的马蹄声从山谷的尽头传来,打破了平静,马蹄响声像雨点一样落在空气中,扩散开去,渐渐地在平静的拉伯伦平原中传递出一种急促的信息。
马匹从薄雾中穿出,在阳光中打了一个响鼻,仿佛是从地狱中出来一般,这匹战马全身上下在黄金色的光辉的投射下,显出不寻常的鲜血的弧光。战马和他的主人都狼狈之极,沉重的铁蹄下满是夹杂着鲜血的泥浆,辔头已经残破不堪,马鬃像从草堆中穿出一样,凌乱之极。马的主人趴在马匹上,随着战马奔跑的节奏,在来回摇晃,跟死去并没有两般;从他身上可以看出,他似乎刚刚从死地突出,全身银白的甲胄已经染红了半边,斗篷被撕裂了,头盔上漂亮的孔雀翎也残破,失去光泽。“当”一声脆响,战马似乎不堪劳累,前蹄跃起,长嘶一声,竟用力将自己的主人甩在地上。金属甲胄撞击在泥土中,发出一记闷响,惊起了栖息在附近草丛里的飞鸟。
风吹过草地,绿草摇曳,趴在地上的骑士几乎一动不动了,但是战马却悠闲地开始低头吃草。突然,远处一声飞鸟凄厉的鸣叫响彻天穹,“吱——”地一声,马匹警觉地抬起头来,四下张望。凉风袭来,仿佛空气中带着杀气一般,一起凌厉的感觉遍布整个草原,惹的草地上尘土飞扬,像一阵旋风,刮卷而过。整个草原似乎奏响了急促和恐怖的乐曲,风势骤然变大,卷着晨雾,四散开去。惊惶的战马不停地用马蹄在地上踌躇着,似乎在提醒自己的主人快点站立起来,脱离险境。但是,平时顽强的主人,这个时候却一丝不动了。马又打了一个响鼻,向天空高声嘶叫,几只早归的侯鸟惊恐地在它上方盘旋,也应和着鸣叫两声。空气中回响着冷冻的鸣叫,如果叫人听到一定会全身都起鸡皮疙瘩。
猛然,趴在地上的骑士似乎也感受到危险的到来,原本几乎凝固的甲胄出现了一丝颤动。如同波纹一样的颤动,渐渐地扩散,在他全身出现了变化。只听见甲胄的铁质的特有的撞击声,骑士微微抬起了自己的头盔,他几乎是用所有的力气来支撑起头部的重量。像一滩软泥一般,他的身体在蠕动着,似乎是靠着自己的精神毅力来完成的,因为在空气中是听不到他那虚弱的喘息。他的头变得很沉重,重的使自己都感觉不到自己的力量的存在。“我不会这么窝囊的,我还可以站立起来的。”骑士在心里这么喃喃道。可是,尽管他的决心很坚强,也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可是他的身体却一点也不听使唤了。长达三天没日没夜的长途奔跑,一路上不断赶跑追赶自己的敌兵,尽力而为的骑士如今哪怕还有一点力气说句话也是及其伟大的。
“亲爱的,告诉我,到了布鲁诺吗?”骑士从头盔里发出骇人的嗓音,明显是许多时日没有进水,他的喉咙已经干涸了。“吁——”战马似乎可以听到自己主人的问话一样,晃着脑袋,猛然摇了几下。“该死的,你没把我带到该去的地方,怎么就停下脚步呢!”骑士的自言自语,他虽然看不清四周的情况,但是闻着泥土的芳香,尽力展开四肢却不能做到,他知道,自己怕是永远到不了目的地了。
“这是哪里?”骑士透过头盔那小小的眼孔,蓦然发现眼前的青草上有一颗晶莹剔透的露珠。“这个地方我是不是从前就来过的?”骑士凝视着那映射碧绿光泽的珠子,仿佛自己的身体变得很微小,小到都被缩进了那露珠中。“原来生命不过也是一颗水珠……”骑士那千姿万态的生活全都折射进不起眼的水珠中,水珠的光泽随着青草的微微浮动而大放光彩。
“也许是他们说的对,人生就像这颗露珠。”骑士在心里哀叹道,他闭上眼睛,想着自己也许能在死亡之前获得一点休息,“我已经尽力了,大人。”
距这位骑士千里之外的普朗克城里,在阿桑奇初生的和煦的光辉下,人民们还是和往常一样,熙熙攘攘,为自己一天的生活而奔波开来。但是在热闹的都市里,却有一处格外僻静之所在,那便是神庙设在普朗克的祈祷所。和云麓城每条街道的都拥有祈祷所不同,普朗克因为没有阿桑奇大型神庙机构,所以就把城里唯一的祈祷所建设成巨大的广场和高耸的建筑集合体。同样,为了不做到僭越云麓城首都的规模,普朗克有钱的神职者们还是很懂得低调,他们的主体建筑和广场都比云麓城的神庙小了一个尺寸。
而此时,身为云麓城主教派出的使者,达芙妮·帕特里克以非常高的姿态向这里的管事要了一间裁判监狱。阴暗潮湿,并且发着霉味的裁判监狱里关着尽是一些异教徒或者帝国的异议者,当然也有一些身怀绝技的“邪教徒”。达芙妮也许是经常来往这种监狱,她铁青着脸,在白色神服外又罩了一件漆黑的裁判神职者的外套,如果不看她那清秀的脸庞,单单从背面观察,也许会以为这就是一个气势逼人的神职裁判者。她已经掌握了这些暗杀者的一些信息,再审讯下去也毫无意义,圣恺撒之剑的杀手比她预料中还要嘴硬。可是,嘴再硬又有什么用呢,在阿桑奇大神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是枉然!
达芙妮所信奉的阿桑奇神教是拉伯伦的国教,以遍布帝国各地大大小小的数以千万计祈祷所、裁判所而让大陆其他帝国膛目结舌,以致于绝大多数的外国人都以为拉伯伦是个政教合一的帝国,但实际上神教和帝国行政系统是完全不搭界的。神教虽然势力庞大,但却没有自己的领地,这点和艾萨克光明神教有很大不同;不过他们都拥有自己的武力,而且都把武装力量的名字叫做裁判所。普通的阿桑奇神职人员是身着白色神服,文职镶红边、武职镶金边;而裁判所的神职人员一律穿黑色神服,绝不带一点杂色。只有主教、长老一类的高级神职人员才有资格着红色或金色神服,那是最接近阿桑奇的服色。
拉伯伦阿桑奇神教以辅佐穆萨家族而起家,没有它的帮助,穆萨王朝想要建国也是千难万难。四百多年前拉伯伦帝国横空出世,屹立在大陆中心,完全是由一场异常激烈的血腥的造国运动形成的。
虽然拉伯伦民族从远古开始就生活在这片大陆上,北接阿德里安,南靠大海,东邻风之国,西傍奥斯瓦尔德,长达数千年的风雨也不曾使它动摇;但是,它也有它的弊病。五百年前的拉伯伦堪称帝国,版图几乎囊括了整个大陆中西部,几百个不同的部族在这个大帝国里生息繁衍,这些拉伯伦人耳能详熟的历史却无法掩盖一个事实:如此伟大的帝国却在治世不到五十年后便灭亡了。
“拉伯伦的富庶才使它的子民懒惰!”席德乐在自己的日记里这样沉痛地写道。塞古硫驾崩之后,部将们纷纷生出异心,而继位者不仅缺乏能力,更是缺乏统治帝国的动力。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弊病,拉伯伦帝国随着最后一任懒王的卸任而告灭亡,巨人塞古硫血统里的能征善战并没有遗传给他的后代。灭亡后的拉伯伦在长达五百多年的时间里没有一个统一的政府,战乱和天灾就像是天赐一般,年年伴随着拉伯伦走过那黑暗的五百年。
“假如御座还空缺着,记得寻找一个勤勉的家族……”混乱的统治延续到那第三百个年头,濒临死亡的大主教将身前没有完成的任务交给了下一任。所幸,继承阿桑奇在人间的精神代理者,那个姓氏为宾得利的年轻神职者是一个英明的领导者。虽然他的教派在当时的乱世中有不少的竞争者,但是他以顽强的毅力,在这一年中,走遍了拉伯伦大大小小的诸侯领地,终于,在中部平原的一个叫穆萨的贵族城堡内驻足不前了。
“阿桑奇告诉我,将来的王会姓穆萨!”这位新任的宾得利大主教在下定了决心,终其一生都辅佐着穆萨一族。而那一天,阿桑奇世俗和精神的代理人携手合作的那一天,五月六日就被定为穆萨王朝开国之日,取名:双圣节。从五百多年前的双圣节开始,拉伯伦帝国用了长达一百年的时间来征服其他诸侯。尽管和其他诸侯一样,建功立业的过程就是血洗大地的过程,但是,就如已经过世的大主教所言的一般:穆萨是一个勤勉的家族。皇帝勤勉是官员勤勉的榜样,官员勤勉则是万民勤勉的榜样。在征战的一百年里,穆萨的每一任首领都认真地履行着作为人间王者的每一项工作,拉伯伦的有识之士含着微笑投奔穆萨王朝,心悦诚服地接受领导。“将来的拉伯伦是和平和美满的天堂,为了将来的子孙,无数人把自己的命交给了穆萨家族。”拉伯伦王朝第一任宰相库萨·帕特里克在皇帝接受大主教的加冕时写下了这充满了信心的历史见证。
因为支持穆萨王朝而获得世俗政权认可的阿桑奇神教,在拉伯伦建国之后,赫然是这片土地上精神领域的独一无二的代言人,它在普通百姓中的威望,甚至比席德乐在百姓士子的威望还高。神教就是神,神教的法旨就是神的意志,任何违反神的意志、敢于挑战神的威严的行为都会受到神教裁判所的无情的打击!
圣凯德和琳达一行并没有进入阴暗的裁判所监狱,似乎对此类事物的极端厌恶,圣凯德甚至连早餐都不曾多吃。琳达看出圣凯德心情不佳,却没有出言安慰,转着大眼珠子,脸上露出不易察觉的微笑;坐她对面的索菲亚正嘟着嘴巴,她看着琳达美貌的姿色,没由来地心情也不大高兴。
倒是铁匠切拉德率先吃完早餐,擦擦嘴巴之后,问圣凯德:“接下来我们怎么办?”
索菲亚不待圣凯德出言,就一耸肩,无奈地说道:“你没看到吗?昨晚事情一了,达芙妮小姐就发号施令了,现在她是队长,要她说了算。我们算什么?佣兵!仆人!神的奴隶!”
琳达优雅地笑道:“别这样说她,索菲亚姐姐,达芙妮只是态度有点傲慢而已,毕竟她是神职者,出发前就说好了,她是队长,我们听她的就是了。”
“凭什么!如果不是希兹先生,这个傲慢的丫头也许就成了雄光大道一具可怜的无名女尸了!”听琳达护着达芙妮,索菲亚就更加不高兴了。
第11章孤身上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