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楚时期,战火不断,中原大陆遍地灾民战火。南楚中期,佼佼者辈出,四分天下,大陆短暂太平。
要是提起五十年前的南楚大战,想必谁也不会忘记任天啸的大名。当初若不是任天啸用毕生武学力挽狂澜,想必如今的南楚大陆早已被魔族彻底统治,不复存在了。
不过最让人没想到的是任天啸的子孙任成天,生来便是废材,无法修真,只能习练一些平常武学,与修真之路算是彻底没缘分了。
任天成是在万众瞩目中出生的。出生当日整个天都是一片红色,瞧不见半点鱼肚白。任询脸色极为不好,他身为任家家主,自然知道掌握许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出生红日盖天,乃真神下凡;若真神下凡,人间必乱。
身为一个刚做父亲的男人,任天询算是狠心的。就因为古书上无处查询的古籍,在接过孩子的时候,他悄悄地给刚出生的孩子下了古书中遗留下的圣药。只要将圣药用武功融化给人服下,就会令人骨骼脆弱再无修道可能,甚至还会落下病根。
任天询是个父亲,他比任何人都心疼这个孩子,可他容许不得自己身边的任何人助纣为虐,即便是他自己。他知道未来这孩子会受尽欺辱,所以他会格外的疼爱他这个孩子,就当是为天下苍生牺牲他而做的补偿吧。他总算是找到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以至于除了对孩子下药,他在他面前总是特别的慈爱,完全是彻头彻尾的慈父形象。
不出意外,新生的孩子被验真石测出无法修炼真气,此生,只能与世俗武学相伴。刚苏醒的任母听到这消息后,顿时又被吓晕了过去。她生的孩子竟然不能习真,身为修真家族的祖母,她自然知道这是意味着什么。
孩子自是无辜,父母生育又有何错?天生缺陷的人比比皆是,可若非生育的母亲,他又怎能出生,有机会细数人间繁华?
任母名为柳素梅,出自南楚四大家族柳家的嫡女,身份可见不一般。可若是诞下废子,仍旧逃不脱一死。规矩是谁定的已经不重要了,无法改变的事实追问后也毫无意义,她只是很难过的想抱抱自己的孩子,哪怕是一小会儿也好。
那天晚上,苏天询疲惫不堪的来找她,可是手上却没有半个孩子的影子。柳素梅知道自己罪恶滔天,只是在没有见到孩子前,她不甘心。于是,在他进门的时候,她就一直泪眼旺旺的的看着他,倔强而又不忍拒绝:“天询,求求你,让我见一面孩子吧。”
任天询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很用心很认真的给了她衣服面具:“素梅,戴上它。”
“你。”柳素梅不可置信胡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如果当初只是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给他,如今她就是真的被这个男人打动了铁石心肠。婚后短短两年,他带给她的各种感动,她都藏在心里,只是没说。
这天晚上,没人睡得安稳。尤其是任家,而这其中的最睡不安稳的就是任家的四大长老。
四个加在一起的年纪都将近三百多岁的白胡子老头,不见天亮就把家族的人全都叫了起来,敢怒不敢言又惧怕四大长老的威力的都给被迫在寅时起来了。
于是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任家所有大大小小的家族的人全聚集在了大厅内,却始终没有人主动说上半句话,拍马屁的心里痒痒,却也不敢出一句声音。只是因为,家主还在睡觉,去打扰的都被吊在了后院的井里,四位长老不开心,可没有家主在场,这场大会也无法继续,于是跟所有人大眼瞪小眼,有不知死的,发了个声准备说话,就被四大长老齐齐叫人也给吊在了水井里面。
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四大长老几乎是异口同声,也同时在心里赞誉起了任天洵,那小子虽然整天都不正经,但整人的法子都是极好的。
大长老似乎是觉得这样一声不吭冷落了别人不好,便开头道:“今天召集大家主要是为了少家主的事儿,想必大家都应该知道是所谓何事,既然如此老朽也就不在此多言打扰了大家的性质,等家主来了,会议我们就开始。”说完他就不说话了,完全又恢复了雕像的样子。
如今还是寅时三刻,离天亮的时间尚早,所有人都想再回去昏昏欲睡,却惧于四位长老的威严,始终不敢提心中的真实想法。
四大长老自然知道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就是三长老心直口快,边喝着酒边看着众人说道:“你们这些年轻人也别不服气,想当初咋们老家主还在,也是你们这么大个年龄,就能天下无敌,甚至还能有魔族都忌惮的能力,是怎么来的呢?你以为少让你们睡会觉就是在折磨你了,我们这几个老头可没有你们这些娃娃清闲,没事就玩东玩西的,要想成大事,就要非常人所及,如果遇到挫折就想逃避,那还不如死了算了,免得损害了我任家的名声。”
四长老笑了,他说:“三哥,人各有志,俗话说的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啊,你喜欢的事情未必别人喜欢,年轻人的思想我们是很不上的,有成龙者必然会有成蟒蛇之人,天道酬勤,即便你是再有威望的人,别人若不想你也没有任何办法,成大事而非在于别人而是自己,并非出身选了个好家族就不需要努力,我任家是需要人才,可不需要任何废物给我在里面混水摸鱼坐吃山空!若是诸位还存这样的想法,就别怪老头子我们代家主撤换族长了。”
今天来参加会议的人都是南楚大陆各个地方的任家族长,上至各个都城,下至各个组织。大概三百多个人左右,有些稍有威望的带了妻女进来,有些地位卑微的地方一霸,虽然也携带了妻子儿女,却也极为识相的将其安放在了客栈。
所以如今站在里面的人随便放一个出去也能搅的世界不安宁个几天几夜。可如今他们拖着疲惫的身子站在大厅,恭敬的听着几位长老说训,竟是一句话也不敢说出。
二长老听着他的两位兄弟唱的双簧,心里极为不舒服,至于是为什么,他也不知道。他小时候特别不喜欢读书,没事儿就去跟街上的小混混捉弄人,有事儿也照样去。于是渐行渐远,他在大字不识的路也就越走越远了,当时若不是意外掉进南城,想必他这一生都不会经历那些痛苦,也不会有如今的武学成就。所以,他对他那个大哥尊敬的很,对他的子女最是衷心耿耿,只可惜大哥命薄,战退了魔族人,自己却也牺牲了一条命,如今他唯一的儿子任天洵也长大成人了,也是众望所归的任家家主,只可惜身为修真之人,却连自己的女人都保不住。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规矩是修真老祖宗定的,谁敢破了规矩就是与全大陆的人为敌!这个时候,女人,就是最好的牺牲品。
其实二长老也有过一个喜欢的姑娘,那时候他十五岁,她十四岁,他还没醒悟,整日就跟着城南的混混欺善怕恶,直到他遇上她,那个把被风摧残的惨不忍睹的栀子花当做宝贝的姑娘,靠着篮子里栀子花卖钱生活,却没想到,遇上了他们。?。?
“你这篮子里的花真漂亮。”一群混混靠近了她的篮子,眼睛却直直的顶着她的容貌:“不过人比花更漂亮。”
姑娘是个容易胆怯的姑娘,也或多或少听过这几个小魔头的事迹,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又不敢离开随意得罪那些人,只好硬着头皮招呼问道:“请问要卖花儿吗?”
“自然是买花,不然找你做甚?”
个子最高的跟身旁的人相视一笑,就去拉那姑娘,姑娘被吓着了,慌慌张张闪开,篮子里的花落了一地,顿时又跪在地上急急忙忙的捡起了散落在地上的栀子花,想离开又不敢离开,急得直掉眼泪。
“你叫什么名字?”一直在旁边看的蒋荀突然开了口。
姑娘不敢回答,畏惧的瞪大了眼睛看着地上越来越多的人影,找到拍马屁机会的陈辰,对着地上的人的就一脚:“嘿,我说你这女人怎么这么不知好歹,我们大哥看上你是你的福分,卖花这点钱够你吃上三顿馒头吗?跟了我们大哥,那是你的福分,你竟然还敢对我们大哥这么无理,要不是我们大哥喜欢你,你早就被我们哥几个扔去喂狗了,还不快谢谢我们大哥,!”
混混群中有人踹了一脚不知好歹的姑娘,顺势看去,竟然是南城的首富公子,陈家的大少爷陈辰。
谁也想不通富可敌国的陈家大少爷为什么整天要跟在这个无所事事的混混身上,就连他爹好几次都因为这件事,被他气了个半死。
而对混混头子致死不弃的南城少爷陈辰是这样回答的:“你们都是一群俗人,你们都不懂本少爷的想法,你们觉得本少爷身份尊贵无非是看本少爷钱多权多,出生就榜了一个有钱有权的老爹,可是蒋荀可不是一般人,知道我为什么要说他不是一般人吗?呵,你们这些俗人,是不会懂得,永远也不会懂。钱财从来都是身外之物,唯有能赢得尊严并保护自己的东西才是最有价值的,而武功就是这里面最牛逼最可靠最有面子的东西,我整天跟在蒋荀的屁股后面,你以为是什么?如果不是他那一身的武艺,你以为我会跟在他身边?就那种货色,本少爷从来都不会看他一眼。”
南城是个很小的地方,整个南楚大陆基本上没有人知道南城,说陈辰富可敌国,不过是小巫见大巫。大家都没有见过南楚,都不知道外面张什么样子,也根本就没有见过南楚的都城,更何况是南楚大国?
南城是个很大的地方,人多,地多,山多,什么都多,除了知识。这里的人有钱的比比皆是,没钱的也是如此,可他们唯一公平拥有的就是知识。他们都没见过知识,也不知道知识是个什么东西,陈辰只是知道,知识这个东西,如果他要是有了,就是最好的装逼武器。
所以当外来人蒋荀出现在南城的时候,他的一举一动全都看在了所有人的眼里。看到了蒋荀在大街上欺负人家小姑娘,胆子大的也就会跟着学,胆子小的就在家里懊恼与幻想,顺便责备一下自己的父母不争气,怎么不知道在自己还没出生前就把所有的东西准备好,害的自己现在跟别人比别人都要矮上一节。
于是,一时间,南城所有人的眼睛,全都放在了他的身上,蒋荀倒是没什么,除了有些不方便,其它都没什么。
如今过了两年,蒋荀在南城的地位也开始根深蒂固,自然不会有人找他麻烦,先不提他那一身怪异的功夫,单是南城首富的公子就没人看去惹,胆子肥的,顶多在大家上偷偷的瞟他一两眼。
“算了。”蒋荀见那姑娘不出一声,痛也不叫出声,不免生了心疼:“人家姑娘卖花赚钱也挺不容易的,就别去欺负人家了。”
陈辰在心里问候了他几声老祖宗,就退到他身后比较远的地方,强忍住杀人的冲动,四处瞟看,尽量让自己转移杀人的情绪。
“下次要是有人欺负你,就报上我的名号,谅他有十个胆子也不敢再惹你,对了,我叫蒋荀。”
蒋荀突然极好心的在她手里放了一锭银子,含笑的看着她:“下次出门记得多穿点衣服,如今天气越来越冷,你穿的这么单薄,很容易感冒的。”
姑娘愣愣的看着他,他穿着月白色的上好绸缎,脸上的笑容给人感觉如沐春风,他的眉眼很俊朗,很难不让女孩子喜欢,不管是在那个方面,他都不比别人差,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却是所有人眼中不敢去惹的霸王。传说原来都是那么不可信的嘛,他才不是传说中的纨绔,如果真是,那他也一定是她的救星。
“跟我走愿意吗?”
他突然将手放在她跟前,温和道:“如果你愿意把你交给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姑娘温馨的笑了,她就知道,她看人不会有错,他,一定就是她的大英雄。
“我愿意。”她忽视了他的手,重重的在地上跟他磕头了好几个头:“谢谢公子收留阿珠,阿珠一定誓死报答公子今日的恩情。”
“傻丫头。”他笑了笑,转身就往府里的方向走,阿珠见了,便也连忙起身跟在了他身后,夕阳下,他们两的影子越扯越长,直到最后,变成一条笔直的线,消失了去。
进了蒋府,蒋荀让她跟了管家去换衣服,管家挺为难的,也不知道公子将这姑娘带回来要做什么,看样子又不像是让她做丫鬟,所以只好给她换了一件素色的冬季衣裙,随意打扮了几下。不过小珠这人也长得水灵,就这么随意打扮了几下,就能轻而易举的勾人心昏。
这是小昭第一次穿到这么好看舒适的衣服,她很开心,更是在心里对蒋荀各种感激。
也就一盏茶的功夫,她再次出现在他面前,竟是前所未有的好看。不过蒋荀也并非一般人,他看她的眼神除了第一眼的惊讶也就没了别的神色。倒是让小昭在心里狠狠的伤心了一场。
“公子。”她胆怯的望着他:“是不喜欢小昭吗?”
“不是”蒋荀温和的看着她。
“那是公子不喜欢小昭的这身打扮吗?”
“你怎么会这么问?”
“小昭换了装扮,在见公子的路上,遇到过许多人,他们看到小昭的样子眼睛里没有嫌弃只有喜欢。可是公子的眼神始终都和小昭第一次见到的一样,公子,小昭斗胆的问一句,公子是不是喜欢小昭。”
“你知道什么是喜欢吗?”蒋荀递给了她一杯热茶,细心道:“多喝点热的东西,你的嘴皮都冻成紫色了。”
“小昭不怕冷的啊,小昭早就习惯了的。”她含笑的跟在他屁股后面,他去哪儿她就跟哪儿:“公子,小昭理解的喜欢就是这样啊,他们在看见我的时候眼睛弯成了月牙,然后我也回应回应的月牙,这难道就不是喜欢了吗?”
“当然不算是。”蒋荀看着她笨拙疑惑的神情,忍不住补充道:“喜欢是两个人的是,那你见着所有跟你微笑的人微笑,不就是喜欢所有人了吗?你那不算喜欢,喜欢,一直都只是两个人的事情,多惨和了一个人,也会变得不伦不类。”
“公子说的话好深奥,小昭一点都听不懂,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小昭就是喜欢公子说话的声音。
素来简单的小昭,打小便没了亲人,准确来说是她自己养活了自己,吃馊饭也好,饿肚子也好,如今,她还是凭着自己的本事,活了下去。她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礼义廉耻,因为生她父母在知道她是女儿的时候就将她丢弃在了雪地里,捡回他的老乞丐体弱多病,从她八岁起便卧病在床,拖累了她两年,在她十岁的生辰便撒手人间。
她不知道什么是礼仪廉耻,更不知道什么是女生该有的矜持,因为从没有人告诉过自己,她只是觉得,人就应该活得洒脱坦荡,想什么便说什么,想什么便做什么。明明随意的几句话,小昭却惊奇的发现公子白皙的脸突然变得绯红,难道是生病了吗?
第一章入骨相思,不知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