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瑗瑗的成绩,由于在期末考时下降太多,所以被迫参加暑期辅导。
成绩忽然下降自然会引起老师与同学的注意,而她的说词是:“我上次感冒把脑子烧糊涂了,现在有些记不住事。”
虽然很奇怪,但除了这个原因,他们也想不出别的,勉为其难信了,但这无法避免参加暑期辅导。
方瑗瑗本来就有参加暑期辅导的想法,毕竟她用少女的身体活下来,就得接受她所有的一切,还有未来的发展,她不想重蹈覆辙,当一个等著丈夫回家的主妇。
当同学们在玩乐时,她穿著制服踏进校园。
暑期辅导并不是所有人都得参加,所以她们班由于人数太少的关系,必须跟别班一起上课。
方瑗瑗除了时不时会抚摸脖子外,其他都很正常,认真学习,做个乖宝宝,清秀的气质与外表,经常被人告白,但都被她以学习为重给拒绝了。
这天,一如往常,中午放学后方瑗瑗习惯直接回家,走到一半才想起来,图书馆借的书今天到期,虽然过期一天没关系,但事情没完成会让她一整天无法专心读书,从这里到图书馆特别远,如果抄小路应该不会花太多时间。
方瑗瑗想著,便钻进小巷子。
也不知是她运气太好还是什么的,在弯曲的小巷内,有一个满身是血的人躺在那,由于面目朝下看不清长相,不过从身材与体格来看,是位成年男子。
方瑗瑗愣住了,‘他死了吗?我该怎么办?要报警吗?’她满脑子都是这些问题。
“嗯。”男子发出痛苦的呻吟声,让方瑗瑗从混乱中回神。
“喂!你还好吧,该怎么办。对了,我帮你叫救护车。”方瑗瑗慌张的从书包掏出电话,忽然间,一只大手伸过来,抓住她的手腕。
“不要。打电话。”男子暗哑的说了几句话,双眼一翻又昏了过去,刚才还有力抓著她手腕的手也无力的垂下。
方瑗瑗脸颊不由泛红,明明都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了,但手腕上残留著男子的温度,竟让她脸红心跳,这是从未有过的感觉。
“喂、喂,你醒醒啊!”方瑗瑗不敢太大力摇晃男子,深怕他的伤更严重。
不能打电话又不能放著不管。对了,刚才弯进来的路口,有一间药局,先止血包扎一下,其他事情等他清醒再问。
“你等我一下。”方瑗瑗说著便往药局去。
等她从药局回来,男子依旧全身是血的躺在那。
“那个。不好意思,我要清洗你的伤口。”虽然知道男子听不见,但她还是习惯说著。
由于男子是背对她趴在地上,而且明显刀伤在背后,她不好把他翻过来,拿起剪刀直接把衣服剪开。
“啊!”看见男子背后十几刀的伤痕,方瑗瑗忍不住抽气。
此时,巷口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很快的,一位和方瑗瑗穿同样校服的女孩跑了过来,站在两人面前,手提著跟方瑗瑗一样药局的袋子。
“你。”方瑗瑗以为是男子的朋友,才刚开口,谁知,女孩头也不回跑走了,又快又急,像是身后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追她一样。
“欸?”方瑗瑗茫然又错愕,现在是?
女孩也不懂自己为什么要跑,就只是觉得很难堪又狼狈,好像有什么失去了,让她痛苦不已,等到她发现时,泪水已模糊了视线。
方瑗瑗歪著头不解,算了,可能被男子吓到了吧。
等她把男子的伤口包扎完成,新的问题又来了,她不可能一直守著男子,而且让男子躺在著也不好。
她等了了一会,男子还是没清醒,没办法了,就先找间旅馆住吧,还好男子身上有钱,刚才在剪衣服时,搜出来的钱包,反正也是用在他身上,应该不算偷吧?
可惜除了钱,没有能证明身分的东西。
不过得先把他身上的血迹清理干净,不然不用等进旅馆,就引起路人注意。
方瑗瑗用剩下的食盐水清洗男子脸上的血迹,当男子脸上的五官渐渐显现出来,她也愣住了。
男子年岁看上去大约三十出头,深邃五官构成一张清秀的脸,但薄唇看上去便不是心慈手软之人,半裸的身体露出精壮结实的肌肉。
看到著,方瑗瑗脸再次泛红,刚才急于包扎,根本没仔细看男子身体,这一看,身体竟不有控制发热,有种看扑上男子的冲动。
这样说起来,主妇时因为跟丈夫感情淡薄,已许久未做那事了,当影后时根本不敢乱来,怕出绯闻,现在这个女孩还有一年才成年。
不行、不行,要矜持,咳。非礼勿视。
方瑗瑗克制住心里的恶魔,解决了血迹跟血衣后,拿著男子的钱给他买了新衣服,才拖著他坐计程车寻找旅馆。
等到她把男子艰难的摆上床,她也累垮了,趴在床边不自觉睡著了,全然忘了图书馆的书还没还,而且时间也不晚了。
当女孩的呼吸平顺完全沉睡,床上的男子睁开眼,眼中毫无朦胧,他早在女孩帮他擦脸时就已经醒来了,不过是想知道女孩要做什么,才装作昏迷。
他倒是没想到,女孩居然帮他包扎伤口,通常遇到这种事,早就吓坏先报警了。
侧身看著女孩的睡颜,乌黑的秀发披在圆润肩头,柳眉使得她看上去清秀,远比他以往见过的女人差了许多,但有股说不出的清爽,或许是年轻的朝气和活力吸引他。
“准许你爱上我。”男子在女孩耳边低语,磁性般的嗓音,带著几分傲气凌人的感觉,不容拒绝。
女孩完全不给面子,像是有苍蝇在耳边飞似的,手不自觉挥舞驱赶著。
“呵呵。”男子也不懊恼,反而觉得她的举动很可爱。
“我们会再见的。”男子留下这句话便离开房间。
方瑗瑗是被自己的手机铃声吵醒的,边揉著眼睛边寻找电话,打开一看,是母亲打来的,再看时间,居然已经晚上6点了。
她惊愕到忘了接电话,只一再看时间,确定自己没眼花,而第二通电话接连响起。
“喂!妈,对不起,我在图书馆不小心看书忘了时间。”方瑗瑗自己就曾是两个孩子的妈,自然知道母亲担心什么,用什么借口能让她安心。
“嗯,我马上回去。”挂上电话,她这才注意到,床上的男子已不见踪影,不过,他的钱包忘了拿走。
里面除了钱什么也没有,原本的信用卡被拿走了,显然不是忘记,所以是给她报酬?
这样也好互不相欠,男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她还想继续当乖宝宝呢。
方瑗瑗背起书包迅速离开旅馆往家的方向走,去图书馆也已经来不及了,书是注定还不了的,然而,正在想事情的她,丝毫没发现,身后一道黑影跟著,并且在她家楼下站了好一会才离去。
时间回到午后。
炎热的夏季,只有我像笨蛋一样,坐在咖啡厅外的阳伞桌椅下,为了不错过任何人。
桌上的香蕉牛奶冰沙已见底,杯身的水珠在太阳照射下闪闪发亮,沿著水迹望去,一本写著‘快穿炮灰人生’的书已被水打湿了。
‘不要在我面前飞来飞去,看得我都心烦了。’我烦闷说,找了将近一个月,还是没有偷渡者的踪影,又一直被光点要求多看点书,看得让人想抓狂。
“喔,我在想还有什么书可以帮助你。”光点认真思考著。
‘不看了。’看了一堆没帮助的,还不如从影后那边下手,说起来,影后的行程都是助理安排的吧,如果按照影后原本的行程走,说不定会遇到主人公。
助理是谁来著的?好像在电视上有看过。
正当我苦恼不已时,天空忽然传来如雷般巨响,抬头望去,晴空万里,一片乌云也没有,所以刚才的雷声哪来的?
而旁人似是没听见,头也不抬依旧做自己的事,聊天的聊天,逛街的逛街。
“啊!偷渡者在改变主人公的命运了,这声雷声是警告,我们得在她彻底改变主人公命运前阻止她。”光点著急说。
喔,原来是这样!
‘我都不急了你急什么,主人公就算沦为配角,还不是有新的主人公出现,换个说法,如果主人公还是主人公,我貌似也没有损失。’
“。”听起来好像没错,但跟它表达的差了十万八千里,简直就是歪理。
‘放心吧,我会找到她的。’我无所谓道,也不知道哪来的自信心。
“喔。那你加油。”从第一个世界光点就充分了解到,一旦决定的事,它是无法改变的,还不如在一旁看她吃尽苦头的样子,嗯。干脆去买爆米花来啃。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