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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雅伦多大竞技场

  一直以来,欧米亚大陆都被人们概分为南大陆,中大陆和北大陆。多米亚帝国一直雄踞北大陆,中大陆上,凯诺帝国雄霸一方,而在南大陆,虽然没有帝国,但是波旁王国无论从军事,政治,文化和经济上,都隐隐是各国之首。从而使欧米亚大陆,隐隐形成了三足鼎立的趋势。
  作为大陆上唯一能与两大帝国相提并论的王国,波旁不光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与繁荣的经济,同时还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波旁王国历史悠久,其文化底蕴极其厚重,被人们称为欧米亚大陆的艺术国度。王国历来在文学,音乐,绘画,雕塑,戏曲等领域人才辈出,国内艺术之风盛行,是国人引以为傲的资本。而在波旁王国的艺术中,建筑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波旁王国的建筑举世闻名,其中雅伦多大竞技场,皇家歌剧院和迪埃尼斯通天塔被誉为三大国宝级建筑,无数建筑师都以能设计出类似伟大的建筑为毕生奋斗的目标。
  不过让波旁人民略微遗憾的是,在三大国宝级建筑中,其中有两座都是古建筑。据考证,雅伦多大竞技场与迪埃尼斯通天塔的历史最少有六千年以上,只有皇家歌剧院,才是近代皇级建筑大师菲墨的手笔。但是这三座建筑中,最让波旁王国人民骄傲的,号称举世无双的建筑,便是雅伦多大竞技场。
  雅伦多大竞技场坐落在国都雅伦多市区的东边,每当清晨的时候,阳光照射在竞技场那不知材质的透明罩上,整个竞技场就会散发出奇美的彩色光环,从远处望去,宛如初升的朝阳,因此又被称为“阳光竞技场”。雅伦多大竞技场就像一个半球形透明圆盖,它所罩住的,不光是高达二十万的观众,还罩着他们热情,及那被无限放大的尖叫与呐喊,欢乐和悲哀。
  而左右这些观众情绪的,正是波旁王国特有的职业―热血斗士。
  之所叫特有的职业,正是因为这座神奇的竞技场中,充斥着某种怪异的力量,这种力量让所有进去的人,都无法施展斗气和魔法。这就是说,如果在竞技场内,就算是圣级强者想与别人打架,他也只能依靠自身的原始力量打击对方。所以,在波旁王国,有一些自幼没有条件成为武者和魔法师的人群,他们便通过不断训练,提高自身原始的力量,最终使自己成为一名热血斗士,在这里来获得他们需要的金钱和美女,荣誉与地位,……或者是死亡。
  这种趋势后来发展到周边的其他小国及部落,因而形成了这种特有的职业——热血斗士。再后来,很多修炼者,也会参与这项生死相搏的运动,以此来证明自己的勇敢与强大。
  女人间甚至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没有参与过格斗的男人,不算是真正的男人。”
  由此可见,这项运动,在波旁王国受到的追捧程度及重要性。而二公主公然放话约会能击败莫卡多的斗士,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显得合情合理。
  雅伦多大竞技场的举世无双,正是因为它庞大的建筑规模和那神奇独特的封印力量。
  依靠原始的力量格斗,这就是热血斗士名字来由的原因之一,而另一个原因,则是凡进入竞技场擂台参加格斗的人,他的生命都将不再受到任何法律的保障。每一个站上擂台的斗士,他都必须有死的觉悟,胆怯和懦弱,只会让他提前接受死神的召唤。
  这样以死相搏的格斗方式,不光是让格斗者,同样让观众,热血沸腾,欲罢不能。
  故此,热血!名副其实。
  而观众,也因为其包含了血腥,热血和惨烈的暴力美学,而疯狂的痴迷其中。
  大竞技场内部,仅仅是竞技广场,就达到近两万平方米。四周的座位,共计能容纳二十万观众,座位的摆放,由低到高,由小到大,形成了具有一定斜率的圆形观众席。在竞技场的最中心,离地面约有五米高处,有一个约三百平方米的高台,像一座被拦腰斩断的山峰,倒立在广场中心,形成一个底尖高平的圆形格斗擂台。圆形的四方,分别有四座阶梯,是格斗者登上擂台的唯一途径。擂台的四周,同样是被一种不知名的透明材质做成的半圆形罩盖所笼罩,这罩盖功能奇特,他可以根据观众不同的位置,将里边的格斗者放大到不同的倍数,这样,每一个观众,都可以以最佳的视觉,看到最清晰的格斗场景,的确称得上举世无双的完美建筑。
  此刻,云飞扬正与比尔迪斯站在大竞技场顶部的座位旁,鸟瞰这座当之无愧的伟大建筑。
  清晨太阳初升之时,两人就向着雅伦多进发,两百里左右的路程,朝发午至。到了雅伦多,草草吃了点东西,然后在云飞扬的几番要求下,直赴了竞技场。
  比尔迪斯一袭黑色的风衣,将完美的身材衬托得更加笔挺,他似乎也受到这宏伟建筑的感染,伸手指向竞技台,带着意气风发的口吻道:“飞扬,你看!诞生英雄的地方!”
  云飞扬被这无比雄伟的建筑所震撼,心神皆醉,露出向往的神色,振奋道:“男人的舞台!”
  比尔迪斯欣然一笑,略带着遗憾的口气道:“当年要不因为修炼分身无术,我肯定也会站上去。做一个热血男儿…”说话间极目远眺,沉湎于过去那仗剑走天涯的光辉岁月中。
  云飞扬心神开阔,看着竞技场,一声酣畅淋漓的长啸,叫过之后,说道:“老大,你现在去也不迟!”
  比尔迪斯极目远眺,无奈地摇了摇头。
  “王国规定,三十五岁之前才有站上去的资格。”
  此时,竞技场内正经行着一场格斗,可能是因为格斗者都是无名之辈的缘故,竞技场内稀稀拉拉的坐了些人,感觉稀稀拉拉,其实仍有两三万人,斗到精彩处,呼声同样此起彼伏,很是热闹。
  这时,所有的观众突然一声尖叫。
  只见一壮一高,两个年轻人乍合即分,然后背对背两两站立不动,但是眼力强者,已经知道胜负。
  云飞扬道:“刚才那壮汉一直丈着自己力大强攻。而那高个则一直利用速度与其周旋,耗费他的体力。表面看壮汉场面占优,其实我一直在观察他们的交手,第一个回合之后,我就隐隐觉得那最后胜者是高个。”
  比尔迪斯赞许的点点头,对于一个斗士来说,天然的直觉其实是一种无法言喻的天赋,那是根据场面上的种种变化,由大脑自然而然产生的一种自己也解释不清楚的结论,而且这样的结论,往往非常准确。
  “已经分出胜负,现在说不算,我们看这一场,你说谁会赢。”
  片刻后,擂台上已经换了两个人,分别是一个青衣男子和一个白衫的壮汉。
  云飞扬笑笑道:“青衣灵活,你看他脚,来回不停的交替点地,这是便于回避,也让对方更难摸清他的攻击时机与方向。”然后又说道:“不过你看青衣的手臂,左臂略粗,显然是善于使用左手拳,看来这是一个善用拳脚的拳手。”
  “再看白衫,表面看似有些臃肿,其实他的身体很柔和,这很可能是一个善于贴身使用柔术的武者。”
  比尔迪斯略有所思,问道:“在你看来,谁的机会大一些?”
  云飞扬摆摆首,笑道:“说不好,格斗技巧博大精深,这包括拳击,摔,踢,任何一种方法,学好了,都将是厉害无比。”在他自己学习的格斗技中,分了泰拳,跆拳道,柔道,摔跤,散打,截拳道,空手道等等,为了不想做过多的解释,故此只能简单笼统的描述了一番。
  云飞扬又说道:“其实也不必拘于某一种形式,将它们综合运用起来,只需要达到用最快,最狠,最有效的方式击毙对手就好。”
  他并不知道这片大陆上的斗士,根本不懂他学过的那些分门别类的攻击方式,更谈不上综合运用了。而且,就是他自己,也是将每一门格斗技巧至少学习了一年,还加上每天与比自己强大的对手实战,最后才达到了融会贯通的地步。
  又看了一会,比尔迪斯说道:“走了!这场不好看!先去给你报名,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说罢便往阶梯处走去。
  云飞扬看着竞技台,小声道:“青衫会赢。”然后跟着离去。
  就在他们走出大竞技场门的那一刻,台上的青衫旋风般的一腿踢在白衫面门,白衫飞出了近十米远,再也爬不起来。